2.2-帝国的雏形及整治

第二章 奥斯曼:因为他,所以叫“奥斯曼帝国”

2.2-帝国的雏形及整治


开疆拓土的战争之前,杰出的军事家、组织者奥斯曼一世修整内政,建立了一个正式的奥斯曼政府。1320年,苏丹任命的大维齐尔代表苏丹行使权力,大维齐尔在很大程度上独立行事,掌有几乎没有限制的任命、开除及监督权力。

伊斯坦布尔海边

对于如何管理国内不同的宗教信仰势力,奥斯曼设立法律实体——米利特(millet),各宗教派别(非伊斯兰教)及少数民族可在米利特下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这一制度由奥斯曼一世创立,但是影响深远,它是后来衰败期的帝国可以苟延残喘到一战的关键制度。

何谓米利特,与“自治地方”相似,自治地方在欧洲常用作“统治少数族群”。在奥斯曼帝国,米利特指“那些专为少数族群自治而设的属人法法庭,当地人来负责地方税收和治安工作”,即“帝国内非伊斯兰教社团的称谓”。帝国政府很少干预这些法庭。

在“米利特”的概念里,人们“主要根据他们的宗教信仰而受到‘米利特’的约束”,而不是依族群区分。每一个“米利特”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宗教、司法和首领,首领通常是宗教领袖,如希腊正教(东正教)的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他们由苏丹任命、直接向苏丹负责,向帝国中央政府上缴税款,并保证每个成员的行为符合帝国法律。米利特拥有很大的权力,他们可制定他们的法律,征收税项。一个米利特的成员对另一个米利特的成员作出犯罪行为时,被害方的法律适用,但具支配地位的伊斯兰才是最重要的。任何法律争议涉及到穆斯林时,便受沙里亚法规约束。


奥斯曼帝国境内穆斯林众多,苏丹兼任哈里发。在奥斯曼帝国的法律里,并没有族群或公民等观念,因此,任何族群背景的穆斯林都可享有相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阿拉伯穆斯林视奥斯曼帝国为再生的伊斯兰帝国。

除了穆斯林米利特外,其他主要的米利特有希腊正教会、犹太教、亚美尼亚教会及叙利亚正教会。亚美尼亚人在奥斯曼帝国内所创立的米利特不止一个,公教、卡拉伊姆犹太人及撒马利亚人都有代表他们宗教的米利特。


这种制度是一种具有宽容色彩的间接统治制度,使得帝国内具有不同信仰的人都能享受到文化上和信仰上的自由,消弭了许多因直接统治导致的民族矛盾和宗教冲突,更将被征服人民中最具影响力的牢牢捆绑在帝国体制上。从这里,我们能看出奥斯曼人的务实与变通精神。拜占庭帝国末期,主要统治区希腊地区内政腐败,希腊普通农民要承受各种苛捐杂税,由于保加利亚/塞尔维亚人的入侵,私人财产无法保护,所以生活十分困苦,他们渴望有个强势、管理人性化的政权取代暮年拜占庭帝国。如此政策为帝国未来的扩张并掌控不同信仰的国民奠定了基础。

不可否认的是,奥斯曼一世拥有出众的人格魅力和足以驾驭全局的能力。当奥斯曼接管部落之后,把涣散的突厥部落成员,训练成一支组织严密、骁勇善战的武装力量,并以伊斯兰教圣战思想武装军队,奥斯曼帝国变成一个信仰武士之国。

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原本他父亲的部落也就是个团伙,今天去骚扰一下衰弱的拜占庭帝国,明天去给罗姆苏丹国当炮灰,这样的团伙不会有太强大的战斗力,也不会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但是,经过奥斯曼一世整顿的部落成员,初具国家雏形,这时候已经成为一支“纪律严明、组织有力、协同并进”的团队了,就这而言,奥斯曼一世当仁不让成为奥斯曼帝国的“国父”。

不过,奥斯曼一世的“文治”更胜他的“武功”一筹,因为,历史并没有给他太多的时间去开疆拓土,他把更多的精力花费在构建一个“架构完善、工作务实、高效”的国家及政府,这是后来人扩张的基础。

奥斯曼一世的军事行为比较有限,他的进攻目标,首先是拜占庭帝国。

出征

1301年,43岁的奥斯曼一世占领了拜占庭帝国统治力已经摇摇欲坠的小亚细亚地区(安纳托利亚),控制拜占庭城市艾斯基谢希尔(土耳其西北部省会城市)、莱夫凯、卡加希萨尔、伊内格勒、耶尼谢希尔、以弗所(毗邻小亚细亚西岸的希腊)和美朗诺尔(小亚细亚西北部),将美朗诺尔城改名为卡加希萨尔,并迁都于此,作为进一步前进的据点,此时的拜占庭人只能依靠雇佣兵抵抗,又不再有东征的十字军(1096年-1291年)给它支援。而更具有重要意义的是,1317年,59岁的奥斯曼一世开始进攻拜占庭帝国的重镇,重兵设防的布尔萨。

虽然拜占庭帝国已经是日薄西山,不过他们也没有轻易投降,而是坚决抵抗,奥斯曼一世整整围攻了布尔萨10年,直到1326年,拜占庭军队才放弃抵抗,布尔萨被奥斯曼军队占领,这意味着拜占庭帝国在小亚细亚的统治彻底崩溃。

不过,戎马一生的奥斯曼一世还没有来得及迁都到布尔萨就病逝,给他的儿子奥尔汗一世留下了“要公正、仁慈、珍视学者、保护人民”的遗嘱,他被葬于布尔萨城中的清真寺。奥斯曼一世就这样走完了68岁的一生。以后的历史,奥尔汗,闪亮登场。

从历史来看,奥斯曼一世统治期间,族人逐渐从游牧走向定居生活,他的国家尚为一个小亚细亚半岛上的小国,而且刚刚进入稳定的国家阶段。地跨三大洲的世界性大帝国“奥斯曼帝国”是他的后继者们不断努力的结果。但若没有奥斯曼一世这个开创者,帝国的未来很难预料。奥斯曼帝国的崛起,使阿拉伯帝国(632年-1258年)崩溃以来四分五裂的伊斯兰世界重新凝聚,而且由于奥斯曼帝国堵住了东西方交通的陆路,西欧人只能从海上寻找新的航线,才有了后来的大航海时代(15世纪-17世纪)。

奥斯曼一世68岁左右归真,其成功原因,除去自身才能出色,还有以下三点:

第一,高举神战旗帜,以神的名义,将宗教的和半宗教的团体凝聚在自己麾下,汇集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第二,对神战中立功的人慷慨地赐予土地,从而赢得人心;

第三,胸怀广阔,除了土耳其人之外,还接纳了大量其他民族的穆斯林战士,甚至能容纳非穆斯林。帝国的继任者一直延续此项政策,在当时的时代殊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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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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