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鞭炮之我见

春节将至,关于是否禁放烟花鞭炮的争论又多了起来。禁放一方的理由主要有:造成空气、环境污染;有火灾、安全隐患等。反对一方的理由有:把传统弄丢了、没有了节日气氛等。双方都振振有词,互不相让。其实,双方都似乎理由充分,但认真一想,都只是注重片面,缺乏全面衡量和考虑,我们不妨将过去放开和这些年一些地方禁放中各有什么好处和问题,就不难得出该怎样正确对待和处理的结论了。

从过去放开的情况看,主要问题是什么呢?当然像禁放派说的火灾和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确实存在,但不是主要问题。要说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那多了去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将安全隐患更大,污染更严重的汽车也禁止上路和停止生产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禁放鞭炮的理由并不充分,有点牵强。那是否就应该完全放开,不受限制呢?当然也不能这样。我认为过去不受限制随意燃放鞭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混乱和扰民。例如有的半夜三更也在放,把人从睡梦中惊醒;有的在小区里面燃放,给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有的鞭炮声音太大,震耳欲聋;有的冷不防在你脚下丢一个爆炸,吓你一跳;有的小伙子在大街上衣兜里装满鞭炮,时不时点一个丢到大姑娘多的人群中,搞恶作剧,并因此引发矛盾纠纷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是不是让人心烦?

传统的东西要继承,但什么都不能离开规范。没有了规范,再好的东西也可能走向其负面,出现相反的后果。我们传承传统文化,也要有正确的态度和方法,一味简单的否定和阻断其传承发展都是不可取的。必须有一个符合实际,被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方式方法,才能在既能保留和继承传统民俗文化,又不至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促进协调发展、团结和谐的局面不断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对于是否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问题,正确的方法是:因时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在该放开的地方放开,在该禁止的地方禁止;在该放开的时间放开,在该禁止的时间禁止。具体来讲就是:

一、在城市划定燃放区和规定燃放期。这一点很重要,实际上这些年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的,效果不错,但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燃放区一般以两平方公里一个燃放点为宜,太大和太小都不合适,管理难度也较大。划定燃放区是重中之重,应严格执行,对违反者严格查处,确保人人遵守,不留死角。现在的城市高层建筑多,人口密集,互相影响和干扰都相当大,如果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随意燃放鞭炮,必然引起混乱和发生纠纷。如果有人随意在楼内或者窗户口放的话,那下面楼层的窗户都可能遭殃,造成更加不良的后果。

二、农村一般不予禁止。因农村相对城市来说人口密度不大,建筑物也不高不复杂,千百年来中国的传统习俗和文化也主要在农村传承,不应中断。但规模较大和人口较稠密的村镇应参照或纳入城市标准管理。

三、应加强烟花鞭炮生产和销售的管理。主要应对那些音量过大和延时爆炸如冲天炮、轰天雷等品种加强管理,不让此类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他人形成影响和伤害的烟花爆竹进入普通人群手里。

我想,如果能够严格做到上述几点,燃放烟花鞭炮就应该不会成为问题,也就不会有无休止的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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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标签:鞭炮   冲天炮   环境污染   火灾   安全隐患   密集   干扰   窗户   烟花   随意   春节   理由   传统   地方   方法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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