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后,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怎么用?北京市医保局解答

近日,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9月份后,个人账户的钱怎么用?北京市医保局给出相关解答。

市医保局介绍,9月份后,个人账户的钱可以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支持用于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本市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9月份后,个人账户的钱也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严圣淼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9

标签:医保   个人账户   北京市   配偶   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   子女   负担   费用   发生   人员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