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3起!土右公安全面吹响“双清双打”专项行动号角

近日,土右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全面吹响“双清双打”专项行动冲锋号角。


8月30日,民警在河南省郑州市抓获电信诈骗案一级卡嫌疑人赵某。经查,赵某于8月22日将自己名下2张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为犯罪团伙提供资金转移服务。赵某在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经济报酬仍为其提供资金转移支付,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已被土右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3日,民警在浙江省温州市成功抓获电信诈骗案一级卡嫌疑人邹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邹某某于7月25日—26日将自己名下2张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腾讯理财通等资金结算工具交给他人使用,为犯罪团伙提供资金转移服务,涉及外省案件10余起,并于8月4日到银行取款58000元,获利600元。犯罪嫌疑人邹某某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获取经济报酬仍为其提供资金转移支付,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已被土右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6日,民警在山东省烟台市成功抓获电信诈骗案一级卡嫌疑人徐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于8月24日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结算方式交给他人使用,为犯罪团伙提供资金转移服务,3张银行卡流水达200余万元,徐某某从中获利3000元。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获取经济报酬仍为其提供资金转移支付,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已被土右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土右旗公安局将继续坚持“双清双打”专项行动中提出的依法严打方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雷霆手段,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定社会环境。


警方提醒: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获取经济报酬,利用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结算方式,帮助犯罪团伙进行转账洗钱活动均属于违法犯罪!


莫贪蝇头小利 脚踏实地做事

保持清晰头脑 不踩法律红

供稿:土右旗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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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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