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但案件又到了法院,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

公、捡、法、三法之中、公安查询案件`收集证据、捡√查询案案件真实姓、三、法院当事人不服证据不足起诉法院`一定会受理′如果不受理起诉可以上中、高院因为現在法制社会、以法制国√为了公平、公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领导制定严明法律、法规√叫每个公民、遵法、守法、祖国才能強大、水平有限是我个人看法灬γ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法院量刑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它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其实只要是检察院起诉的刑事案件法院一般都会受理。有个别案件,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做酌定不起诉决定。

有以下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不受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一定会受理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是有好处的。

检察院会有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掌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院还会告知他认罪认罚案4审理适用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隨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正如你所说,案件到法院了会受理吗?

我说百分之百会受理,法院对检察院公诉的案件,没有理由不受理。

对认罪认罚案件,法院要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审查认罪认罚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所说自愿性,看看有没有威逼强迫成份。所说真实性,看看有没有虚假成份,所说合法性,看看是否符合《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对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这是对有罪之人认罪认罚是有自首情节,在量刑上会从轻,减轻以至免除处罚是有好处的。

但是对无罪之人,违心的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无疑给自己造成了一系列麻烦。

那不是自首,是虚假诉讼,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给办案机关为之平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到最后可能还要国家赔偿,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认罪认罚是要认真的。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对认罪认罚的5种情形尤其是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就不可能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的。




感谢邀请,我是否以案说案回答。谢谢!

一个刑事案件由市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然后公安再次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当然受理,应该属于程序违法。

一、经过市检察院办案,二次退回公安局补帧,最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市检察院做出无罪从疑处理,并不是当事人行为没有触及法律方面条文事实,只是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它因果关系,故此市检察院根据法条做出决定。

三、市公安局再次从区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提起公诉,法院当然受理,义无反顾。

四、由于程序违法,与法院没有关联性。根据市检察院无罪释放存疑处理,其中因果关系非同一般,之后公安局办案人员双规,但当事人判刑导致身体严重致残。

五、当事人再无奈之举去申诉。由此不会有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莫须有的罪名,否则市检察院不会做出不起诉决定。

此案引起市、区害群之马双规双开。从而当事人被刑讯逼供中风严重致残,心中的委屈无地自容。





你的问题涉及到办案流程的内容,案件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提起公诉到法院,是否受理,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一个刑事案件,需要经过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宣布判决等流程,才能判决生效。当然,也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虽然经过立案侦查的程序,但也被撤销了,也不会移送审查起诉了。如果一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这个案件就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终结了,不会提起公诉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根据刑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认罪认罚的主导机关是检察机关,就是一个案件能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由检察机关来审查把关,嫌疑人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等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认罪认罚,但审查决定是否适用的决定,由检察机关作出!


至于你的案件,你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决定对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在见证律师的见证下,与你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个文书,需要会同你的案卷,一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因此,你虽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也同意检察机关对你提出的量刑建议,但案件不经法院审理,任何机关不能认定某个人有罪。


所以,你的案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仅仅是对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法律流程,在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依然会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后依法公开宣判!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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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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