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主动毁约?人民日报“重磅发声”,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属于谁?

老百姓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这次医改后,一大部分划归门诊共济了,就不够维持门诊常见病开药的费用了(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属于老百姓个人所有。也属于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即私有财产,不容他人侵犯。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笔钱是企业给个人的福利,每月拨给医保并划到医保个人账户里。同时企业每月还向医保统筹账户划拨足够额度的钱。

那么企业给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的钱,却被医保每月没有经过账户人同意,偷偷的划走了一大部分,你们说说这是什么行为?

医保是不是违背了契约精神,擅自毁约。这应该是违法了吧。所以人民日报重磅发声向医保发问:老百姓个人账户里的钱属于谁?医保请你回答。

讨论继续,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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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友,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该怎么样解决?下一步能否把不合理的纠正过来,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




对于医保主动毁约的问题确实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同时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归属问题也需要得到明确的解决。在我的观点看来,保障老百姓的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而医保则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应该被保护和加强。

医保主动毁约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严重影响到广大民众的健康和利益。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和制止,并加强相关监管和调查,确保医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至于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归属问题,我认为应该由政府和相关机构共同来维护。老百姓的社保账户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在保障老百姓权益的同时,也需要通过科学管理和规范操作来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的健康和福祉。




感谢人民日报为老百姓发声。老百姓账户中的钱,三岁小孩都知道,是属个自己的,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无权动。毫无疑问医保账中的钱,两方面来源,一是个人缴费,二是企业缴费,两者都属于个人私有,不能拿来共济,把这样的钱拿出去所谓共济,其实是执法者违法。假若是财政投入部分拿来共济,老百姓不会吐槽,相反会支持。




医疗改革彻底沦陷,刚改革不到3个多月,为什么要毁约,这就说明医疗改革不得民心,群众反应很强烈,建议恢复原来政策,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失败在所难免。

虽然人民日报站出来发声,医保账户里的钱到底属于谁,我敢肯定的说,归自己所有这件事毋庸置疑,这都是群众的血汗钱。

所谓医保就是本来花一千元的病要你花一万,然后报销八千,感觉是占便宜了。你还不敢不参加,价格拉高后,不参加万一得病是得花一万又没得报销。

一、医保作为保障制度本来就应该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出资。

二、原来公务员医疗实行国家承担,国家不想承担后推给了社会医保,才导致医保池亏空,现在要普通老百姓补亏空。

三、对于国家确实有利,但是从个人角度看不一定有利。

既然对个人没有损失,那为什么给划走?为什么个人的资金没有通过个人的同意就给划走了,难道这不违法吗?没有损失还是划给个人账户不行吗?这是单位划给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什么权利给划走了?因为个人的劳动成果才给划入的!

医疗, 教育 ,住房都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 ,医保是生存权的重中之重 ,老百姓为了救命家破人亡 ,人财两空 屡见不鲜 ,所以必须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不能有套路, 门槛 ,这是命题 ,是不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

自从政府推出医保改革后,我们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就不再保了。我们以前和机关干部一样,都是单位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现在必须我们自己省出少得可怜的退休金,去买药看病了。能说这是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关照吗 ?

毁约:只要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反悔,都算是违反合同规定,即毁约。如果对方已未履行合同,毁约方应该就毁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应该专门建设一个国企医院,聘用医生,以月薪制,国家提供医疗器械及药物,用以对老百姓感冒,咳嗽,外伤等除大病以外的医疗,先进行全民医疗免费试点,这样可以大大的减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况!

医保社保年年涨,成了老百姓一大负担,很多老百姓反应不满,请问这是为老百姓减轻负担吗?

个人账户的钱,都是当初依法依规交纳的,就是个人财产,预先存储在个人医保账户上。因此,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挪用。请问,到底是谁违法了?

每人每年固定的医保缴钱,如果生病医保承担八成患者承担二成,并且控制医疗总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自留。医生凭技术治疗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不是多检查多开药来为医院创收。同时还允许象个体医生参与治疗,但最终考核的是公立医院,如果公立医院把患者健康搞好啦,当然不愿意去私立医院了。

所以说,医保局未经交费人同意,私自划扣交费人帐户里的钱,属于非法侵占私有财产;不能按比例报销,属于单方面违约,全体交费人可以追诉医保局。


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转发分享点赞评论支持谢谢!




门诊共济就是医保主动毁约,违背契约精神,也侵犯老百姓的个人利益。

因为老百姓账户里的钱,毫无疑问,属于自己,可以结转,也可以继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侵吞。这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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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6

标签:人民日报   医保   账户   老百姓   主动   生存权   重磅   契约   门诊   个人账户   医生   医疗   医院   国家   财经   健康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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