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主动毁约?人民日报“重磅发声”,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属于谁?

医保主动毁约?

是指医保机构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与参保人员或者医疗机构的医保合同,导致参保人员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或者医疗机构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人民日报“重磅发声”

是指人民日报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对于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或者政策方向,会发表权威的评论或者社论,表达中央的立场和意见。

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属于谁?

是指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缴纳的一部分医保费用,存入个人名下的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在门诊就诊时产生的费用。个人账户的钱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自由支配使用,也可以继承或者转移。


我认为人民日报作为党中央的机关报,代表了党和国家的立场和方针,对于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或者政策变化,人民日报一般都会及时发表评论或者社论,阐明中央的态度和主张,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思想。

医保改革涉及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人民日报通过发表文章,对医保改革的背景、原因、内容、效果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分析,让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能够更清楚地了解医保改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虽然医保改革引发了一些参保人员的不满和反对,甚至有些人误解或者怀疑医保基金的去向和用途,认为医保主动毁约,损害了他们的权益。但人民日报通过发表文章,强调医保改革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维护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呼吁参保人员要看到医保改革的长远利益。人民日报还敦促参保人员不要被一些谣言或者偏见所误导,要相信党和国家不会忘记老百姓的福祉。




对于医保主动毁约的问题确实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同时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归属问题也需要得到明确的解决。在我的观点看来,保障老百姓的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而医保则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应该被保护和加强。

医保主动毁约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严重影响到广大民众的健康和利益。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和制止,并加强相关监管和调查,确保医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至于老百姓账户里的钱归属问题,我认为应该由政府和相关机构共同来维护。老百姓的社保账户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在保障老百姓权益的同时,也需要通过科学管理和规范操作来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的健康和福祉。




感谢人民日报为老百姓发声。老百姓账户中的钱,三岁小孩都知道,是属个自己的,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无权动。毫无疑问医保账中的钱,两方面来源,一是个人缴费,二是企业缴费,两者都属于个人私有,不能拿来共济,把这样的钱拿出去所谓共济,其实是执法者违法。假若是财政投入部分拿来共济,老百姓不会吐槽,相反会支持。




医疗改革彻底沦陷,刚改革不到3个多月,为什么要毁约,这就说明医疗改革不得民心,群众反应很强烈,建议恢复原来政策,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失败在所难免。

虽然人民日报站出来发声,医保账户里的钱到底属于谁,我敢肯定的说,归自己所有这件事毋庸置疑,这都是群众的血汗钱。

所谓医保就是本来花一千元的病要你花一万,然后报销八千,感觉是占便宜了。你还不敢不参加,价格拉高后,不参加万一得病是得花一万又没得报销。

一、医保作为保障制度本来就应该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出资。

二、原来公务员医疗实行国家承担,国家不想承担后推给了社会医保,才导致医保池亏空,现在要普通老百姓补亏空。

三、对于国家确实有利,但是从个人角度看不一定有利。

既然对个人没有损失,那为什么给划走?为什么个人的资金没有通过个人的同意就给划走了,难道这不违法吗?没有损失还是划给个人账户不行吗?这是单位划给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什么权利给划走了?因为个人的劳动成果才给划入的!

医疗, 教育 ,住房都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 ,医保是生存权的重中之重 ,老百姓为了救命家破人亡 ,人财两空 屡见不鲜 ,所以必须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不能有套路, 门槛 ,这是命题 ,是不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

自从政府推出医保改革后,我们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就不再保了。我们以前和机关干部一样,都是单位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现在必须我们自己省出少得可怜的退休金,去买药看病了。能说这是对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关照吗 ?

毁约:只要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反悔,都算是违反合同规定,即毁约。如果对方已未履行合同,毁约方应该就毁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应该专门建设一个国企医院,聘用医生,以月薪制,国家提供医疗器械及药物,用以对老百姓感冒,咳嗽,外伤等除大病以外的医疗,先进行全民医疗免费试点,这样可以大大的减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况!

医保社保年年涨,成了老百姓一大负担,很多老百姓反应不满,请问这是为老百姓减轻负担吗?

个人账户的钱,都是当初依法依规交纳的,就是个人财产,预先存储在个人医保账户上。因此,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挪用。请问,到底是谁违法了?

每人每年固定的医保缴钱,如果生病医保承担八成患者承担二成,并且控制医疗总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自留。医生凭技术治疗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不是多检查多开药来为医院创收。同时还允许象个体医生参与治疗,但最终考核的是公立医院,如果公立医院把患者健康搞好啦,当然不愿意去私立医院了。

所以说,医保局未经交费人同意,私自划扣交费人帐户里的钱,属于非法侵占私有财产;不能按比例报销,属于单方面违约,全体交费人可以追诉医保局。


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转发分享点赞评论支持谢谢!




门诊共济就是医保主动毁约,违背契约精神,也侵犯老百姓的个人利益。

因为老百姓账户里的钱,毫无疑问,属于自己,可以结转,也可以继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侵吞。这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6

标签:人民日报   医保   账户   老百姓   主动   机关报   生存权   福祉   重磅   门诊   人员   政策   医疗   医院   国家   财经   健康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