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为什么“不敢扶”现象频发?

说到底一个社会的公序良俗不是靠国民的自律行为维护的,靠的是国家主流思想舆论,坚定正确的法律法规的监督和维护,呈现法律法规的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如果做不道这些,社会的各种怪现象层出不穷,怪事连连,小偷告失主,失主损失了财物还要赔小偷的损失,主动杀人者被反杀,被害者要给杀人者赔偿损失,吃牢饭,罪行是防卫过当,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在双方殊死搏斗中,怎么能做到即不伤害自己也能那施害者及时收手,或是衡量一下如果反击是打三拳还是踢两脚合适。能做到这点的可能只有天上有——神仙,碰瓷者没有任何犯罪的成本,旱涝保收,成功了捞一把,不成功拍拍屁股走人。这本身就不公平,无论什么罪触犯了就要付出应有的犯罪成本,才能预防和震慑邪恶。

在那个年代,无论何种犯罪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所以基本无人去触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底线。搞不好赔了夫人又折兵。

改革开放是好事,也是一个国家进步的具体体现,但对一些危害社会的现象,就要及时亮出主持正义的达摩之剑,还给社会一个公道,让人民安居乐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一切向钱看,旧情不在有

万物皆为己,你说服不服!




在金钱至上的社会,道德已沦陷,良心己未泯,想发死人财的,想横财的,想天上掉馅饼的人太多了。所以在今社会,对于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者,在法律上没有得到法律的公平保护,就给那些想发财进行敲诈勒索的人,钻了法律漏洞的空子,所以才造成了今社会上,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者的代价高,好人未必有好报。所以人们为了自保,为了不给家庭添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若碰到有人摔倒在地,宁愿当看客,也不敢伸手相助。

今社会好人难当,好人难做,见义勇为风险大,代价高,这就是我们千年文明古国,在进入金钱社会至上的社会,传统道德伦理己失去,是今文明和谐社会最大的悲哀。

创造一个文明社会,需要几千年无数代人,而毁掉一个文明社会,只需要几十年几代人,这不是我们的悲哀吗?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在法治社会,我们的法制是否需要保护,做好人好事者,见义勇为者,不要让好人和英雄,流血又流泪?若没有法律的保护做好事者,见义勇为者,我们传统的道德伦理,不但得不到恢复,反而会反道而行。




特色。




我们的法律应当扼制讹诈的成功,千万不敢为虎作伥而不自知!为什么“不敢扶”?肯定是有人好心扶了人扶出了麻烦,我们的法庭没经过细致地调查,只听一面之词就判定扶人者有伤害之罪。那么伤害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年人的动机在哪里呢?他却忘问了,只进行现场推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坏心的老人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反咬一口,把恩人当成是仇人。因为有法庭的支持,才使讹人者屡见不鲜!如果法庭不去支持,谁还去碰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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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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