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和大家共同讨论,各抒己见。
最近,听个小道消息,说我们这个地方要合村并镇了。对于一些农村的居民来说,这可是一场大地震啊!因为在合并之后,他们的房子或许就不是农村的了,可能会变成撤了的建筑物,不但不再受到土地流转政策的保护,也没有了土地证,最终可能会被政府拆掉。那么,这让我们这些在县城有房的居民咋办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农村居民是不能买县城里的房产的,这是由土地使用制度和城乡规划制度所决定的。那么作为一个有头脑的农村居民,不妨把农村房子租出去,来赚取租金,而不是舍不得放弃,最终被政府拆除或卖给不法商人。租房子可以在县城租出找中介帮助管理,也可以找自己熟悉的亲戚朋友租赁,这样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给予农村房屋一个更加稳定的发展环境。
另外,我们也可以考虑将农村的房子进行改造,打造成一个农家乐或者民宿,在旅游旺季里租给游客,这样不但能够保住自己的房产,还能创造更多的收益。
总之,对于农村房屋合并问题,我们要首先了解相关政策,找到有利的解决方案,不要盲目抱怨或犹豫不决,善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收益。希望这些小建议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启示,也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收获满满!
你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合村并镇并不是让你放弃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然后进行城镇集中安置,合村并镇实际上是将几个或多个人口较少的村合并为一个新的村,新村成立之后,你原有的土地和宅基地还是你的,不会说合村并镇之后就把你的土地和宅基地给收回去,所以还请你放心。
全村并镇可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群众进行集中安置,应该和精准扶贫中的易地搬迁一样,将居住在偏远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群众,在尊重他们意愿的基础上,在城镇周边环境好的地方统一规划设计建造安置房,然后对他们实施搬迁进行集中安置。
当群众愿意搬迁,选择在城镇周边集中安置后,才会将他们原有的宅基地收回,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拆除,如果群众不愿意集中安置,不愿意离开原来生活的地方,是没有谁强迫群众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
就像你一样,如果你不愿意搬至安置点居住,你在县城购买的房子是凭自己能力购买的,而在农村的房子是你作为村集体成员,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所建的房子,别人无权干涉,你舍不得放弃,会尊重你的意愿让你继续使用。
合村并镇实际上只是在有些地区试点开展,还处于探索摸索的阶段,并没有全国推广开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尊重群众的意愿,不搞“一刀切”的大拆大建,所以我们要正确理解合村并镇的意思,不要误解与过度担心。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国家不是强制拆除农村的房子,前提是你在外边有房子。
这样不仅不拆你农村的房子,新的房子也是不会给你分的。
也许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不一样,但是估计也不会偏差太多。
我们这里就有你说的情况。自己已经在县城或者在外边买房了,村里的房子怎么办?
我们当地的政策是对于这个已经买了房子的人,不纳入搬迁计划之内。因为你相当于已经搬出去了。
但是这次也不会给你分房子,同时,农村的房子也不会给你拆掉。
所以,这样一来,相当于农村的房子没有动。
自己还在县城住着,哪天想要回老家了,好赖也还有个地方。
但是对于没有买房子的人家,不管你在村里盖的房子多么漂亮,必须强制性拆除,然后搬走。
说实话,很多新房子拆的心疼啊。但是国家政策也没有办法。而且,住到分配的房子里还得交钱。
地区和地区的具体政策不一样,不知道你们那里具体怎么实施。但也应该是大差不差。
我想大家可能误读了“撤村并镇”的政策,农村房子不一定都拆迁,只有“空壳村”的房子才拆迁,再说,即使拆迁,也会在农村规划区还建,不会完全拆掉不管的。
很高兴为您解答。因为早在2000年的时候,我国就已经有一些地方陆陆续续实行合村并镇的政策,笼统一点的说就是城镇一体化的建设。把与城镇交接的农村地区与城镇相结合,统一建设规划。这一政策的目的就是鼓励农民能够去城市买房,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现在农村很多地方都是年轻人出去打工,只剩下小孩和老人留守在农村,这对于农村的发展是及其不利的。目前很多农村甚至已经成了空心村,也就是全体都搬走,不在农村居住。真也是因为村庄太偏远,与外面接触少,整体搬出是能理解。但是农村少有人居住,很多农田土地都荒废,这回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对土地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尤其是一些老旧的房屋,没有人居住,但是依然占用着大量宅基地,这对于土地资源确实比较浪费。
不过很多人以为合村并镇之后,自己在县城买了房子,农村的房子是不是要没收了,这其实是不对的,合村并镇只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而城市的房子是你花钱买的,这两者没有冲突,你在农村依然还是有房子的,这个不矛盾,完全不用担心。
页面更新:2024-05-2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