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时候,因是女孩,被亲生父母嫌弃,他们就把我抱给了我现在的养父母收养,我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吗?

这个问题牵扯到许多方面,包括情感、法律、伦理和社会责任等。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事实和法律规定。

首先,作为一个新生儿,你无法对自己的处境做出任何决定。你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对你的生命和健康负有责任。无论你的亲生父母对你的性别和其他特征有什么看法,他们都不能随意放弃对你的赡养责任。

父子之情

其次,收养程序是一项受法律监管的过程。在收养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福利,而不是父母的意愿。如果养父母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了收养权,那么他们有责任照顾你的成长和发展。

法律监管

第三,亲情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但并不是唯一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尊重、爱和关心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血缘关系。如果你对你的亲生父母没有感情,你有权拒绝与他们建立关系。然而,你应该认真考虑这个决定的后果,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家庭和人际关系。

亲情关系

最后,从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尽力维护亲情关系和家庭和睦。如果你的亲生父母后悔当初的决定并希望与你建立联系,你可以考虑给予他们一次机会。你可以尝试与他们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动机和态度。如果你对他们有信任和尊重,你可以考虑建立联系,并努力维护这个关系。

伦理和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新生儿,你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如果你的养父母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了收养权,他们有责任照顾你的成长和发展。然而,你有权拒绝与你的亲生父母建立联系,但这个决定应该考虑到后果和影响。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尊重家庭和亲情关系,并尽力维护家庭和睦。(人类情感真的很复杂,不可以常理理解。)




我叫胡丽华,90年出生的女孩。我出生在寒冷的冬天,由养父接生的。

我的生母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我是她遗弃的第三个女儿,我前面的两个姐姐没有我幸运,她们都在那个残酷的年代被人分尸而食了。

据养父给我讲:

我妈当年怀我的时候,一直以为是个儿子,所以父母都很期待,结果生下来一看还是个丫头片子。

生父胡杨当时气急败坏地骂道:“真是倒霉,又是个丫头片子。娘,打盆水来溺(—)死吧!”

我妈刘丽一听这话就有些急了:“杨哥,不要啊,这也是你的孩子啊!放过她吧!”

“你一个不下蛋的鸡,有什么资格说不?儿子水打来了,你来溺(—)死吧!听说吃了qin骨肉就能生出儿子了!”我奶奶刻薄地骂道!

眼看着小小的我刚来到这个世上就要被淹死了,养父眼疾手快地拦住了父亲和奶奶的行为。

他作为医生,在那个食不果腹的村上,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多,他也不可能都救的过来。毕竟超生款就能逼丝一家人,但养父看到我不哭不闹的瞬间,他心软了,想着这么乖巧的小孩,养起来应该不费事儿。

养父和养母感情很好,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身体都挺好,但却一直没有孩子。

当养父抱着我进家门的时候,养母有一瞬间的难过,因为她知道,有了我后,她几乎再也没有机会生孩子了。

不过也因为我的到来,养父和养母都忙了起来,深冬的天,总是喜欢下点小雪。因为我没有母乳吃,养父就跑去找牛乳和羊奶给我喝,养母看养父每天奔波很辛苦,就提议让我喝奶粉和米汤。

我的亲生父母虽然和我住在一个村上,但他们至始至终都没有关心过我,就算后来长大了,上学了,他们也没管过我。

而我知道自己的身世,也是因为同村的人经常嘲笑我是个没人要的孩子。

养父母对我很好,小时候我是无忧无虑的,自从被人嘲笑后,我变得叛逆和自卑。

养父每次想和我谈心,都以吵架失败告终。养母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一天我逃学回家,本来想偷偷地去看电视,却听到养父说:“阿娟,胡杨又来找我了!”养母口气不耐烦地说:“他们还没死心吗?丽华都12岁了,之前不管不问。住这么近,连颗糖都舍不得给孩子吃,现在发现自己不能生育了,又想把丽华要回去,”

养父满脸愁容的回道:“可丽华是他们的孩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我也没办法啊!”

我听到这里,气急败坏地撞开门就大声吼道:“我只是胡建军和林大娟的女儿,其他谁我都不认,爸,你也不要管他们了。那种自私自利的父母,我不可能认的。”

至此后,只要看到我的亲生父母,我都会极力避开。后来,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们两人出门打工了,那几年是我过的最开心幸福的日子。

也许是命吧,养父因为长期奔波劳碌,就生病了,刚开始以为只是简单的感冒而已,也只是简单的吃了点药。

后来,一直不好,甚至感觉越来越严重,身体也越来越瘦,去大医院一检查,结果发现是肺癌。

养父知道家里没钱,他便安慰着养母一起回了家。他主动放弃治疗,我不甘心,为什么养父这么善良的一个人,却得了这样一个病。

我去找了我的亲奶奶,想求她们借钱给我,结果奶奶说:“没钱就不要治了,反正也治不好,还不如留下钱到时候给你说亲呢?”

我很是气愤,这是人说的话吗?可我的教养不允许我骂她,我气得冲出她家。

看着养母每天以泪洗面,看着养父日渐消瘦的身体,我忍不住再次去求我的亲奶奶。

这次去竟然遇到了我的亲生父母,一看到他们,我条件反射般的转身准备拔腿跑。

不过我父亲叫住了我:“丽华,我们可以借钱给建军,但你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借钱给我们吗?”我激动得双手都有些颤抖。

不过下一句话却让我心凉透了:“一、你得回到我们家,不仅是你人,你的户口也得回来。

二、你的婚姻得我们做主,并且以后你要跟胡建军一家断了往来。”

我听了亲生父亲的话,心里很痛苦,我拒绝回到那个不曾养育我一分的家,更不可能让他们控制我的人生。可是,养父的病拖不得,我不能那么自私。

“我先回去找我爸妈商量,明天给你们答案。”说完我头也不回地往家里跑去。

回到家,我不知道怎么去跟养父母说这个事情,我纠结了很久,还是跟他们说了。

他们很激动,都不同意用我的人生去借钱治病。我虽然极力坚持去借钱,但他们不同意,说是虽然我不是他们亲生的,但他们一直把我当亲生的,不想因为他们而让我一辈子都被控制。

后来,我们没有去借钱,我也没读书了,出门打工挣钱。养父因为没钱救治,在3年后离开了我们。

我也在22岁就结婚了,结婚的时候我的亲生父母送来了很多东西,但我都退回去了,我恨他们对养父的见死不救,也恨他们这么多年对我的不闻不问。

现在养母跟我住在一起,对于亲生父母,我没有过多的关注,就当他们是比陌生人罢了。以后我也不会赡养他们,我觉得生恩没有养恩大。




假如你与养父母之间已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从你与养父母形成收养关系的那一刻,就自动解除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所以,你没有责任和义务去赡养抚助亲生父母。

但是,若从道义的角度考虑,必竞是亲生父母给了你生命,尽力而为吧!




谢谢悟空邀答!

题主是因父母嫌弃女婴而送给他人领养的(但事出有因),那么你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而无赡养生父母的义务。但从道德方面而言,你亲生父母并没有将你扔掉,而是托养,他们对你的生命是存有责任心的,你应该知恩图报!此乃本人愚见,不喜勿喷!




谢邀!这个问答我来回答你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人是我婆家的一个堂兄弟,他共生了四个女孩,老古板的风俗是为了传宗接后,想生个男孩把老四送人了,那时计划生特别严,人没生成,把房子都拆了!

后来这个老四别说给亲生父母养老,长大了跑回来问亲生父母要钱,谁叫他们只生不养,还厌失她是女儿,后来打发她几万元钱把她买断了。现在一直不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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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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