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杀人案为3600杀人,他的命就值3600吗?

东莞连杀三人案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有一点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为什么始终都有网传说会有大咖律师替凶手辩护呢?

这一点,到底是基于现实的讨论,还是出自内心的臆想?虽然后者没有实际证据,不过一次两次被人们推出这样的想法,也足以说明很多事。

人们在讨论东莞殷某的时候,不是问他有没有错,而是在问他能否被释放。

如果没有看过殷某动手的原因,也许没有人会觉得这样一个恶劣的伤人者应该被释放,但偏偏殷某的事情是复杂的,如果他是一个单纯的坏人,彻头彻尾的坏人,至少不会让人有如此多的感慨!

可惜现实告诉我们,这世上彻彻底底的坏人,好像从来不会主动认错。比如当时欺辱殷某的主管,有人说殷某动手的刀是主管准备的,特意用来吓唬那些像殷某这样的人。

为什么好好的工厂主管要准备刀?吓唬人的事实存在吗?不管他们是否主动准备器械工具,至少有一点可以证明,即主管在欠下工资以后,仍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错,他言语里的威胁和不屑,是出于对老实人的鄙夷。

但是没有人记得起老祖宗说过的话,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咬人的兔子是饿狼还是兔子呢?我想大家对这个问题一定会觉得可笑,兔子咬人了怎么就不是兔子了呢?它也自始至终还是一只兔子啊!

同样的道理,殷某虽然伤了人,但他并不是主动要去伤害谁,他的错误情有可原,我想正是基于这一个事实,所以才一直有人期待有富有正义感的大咖律师能够为殷某辩护吧!

但殷某的事还有一个因素,决定了这件事很快会被大众遗忘。即殷某只是一个普通人,大家对于普通人的可怜,会觉得同情,但这样的情绪只能支撑一会儿,因为网络上时时刻刻有新的热点,有许多的绯闻故事和风月佳话,这些都能够吸引人的点击和目光。

殷某是一个犯错的人,或许会成为他后半生的论调。而这份错误,不知道他到底该用什么样的代价来偿还!

在殷某的事情发生后,职场又发生了许多的事,殷某的工厂也许再没有第二个殷某出现,但是像某些公司把员工18年未请假这样的事放到宣传文案中讲解,多少让人觉得有些愤怒。

一个人18年都没有请过一天假,可为什么这个人仍然在基层工作?如果企业真的这么赞同认可这个员工,难道在18年时间里不应该对对方嘉奖,给她升职?一个一直在一线车间工作的中年妇女,一个为了工作宁愿舍下2岁孩子,让他在风雨天害怕得哭泣也没空回家照顾的员工,她除了员工还有一个母亲的身份,企业又可曾记得?

之所以把这位女员工和殷某的事放在一起说,是为了告诉大家殷某的情有可原处。他的犯错事实明明白白,因此不需要狡辩也无需抵赖,这一点殷某自己也非常认可,否则他不会在动完手后举起双手等待被带走。

女员工也好,殷某也罢,都是职场中的弱势群体。你说女员工真的不想请假吗?不想在下雨打雷的天气回家安抚自己2岁的幼儿吗?她不是不想,是不能,是生怕丢了自己用于糊口生计的工作而已!

而殷某,他为何几次去找主管,却在最后那一次的时候才动手?如果他早就想动手,如果他真的是一个足够狠心的人,他不会低声下气那么多次!他之所以几次三番找上门,是相信诚意或许能打动对方,他用自己的善念去理解对方的难处,但他自己也有难处,否则一个中年男子,何必为了几千块钱去低声下气?

员工在面对企业的时候,往往是最没有话语权的那一个。想想曾经某企业家在演讲台上,高声唱诵着“996是你们的福报”这类的话,就可以看出资本家的眼里,员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我想企业歌颂员工18年不请假是习惯使然,因为在他们眼里,员工的时间是自己的,员工必须为公司肝脑涂地勤奋干活,员工只有牺牲自己的时间奋斗在工作岗位上,那才是好员工。

但这些过分的要求,何曾被约束过?你当然可以说企业不对,因为那样的事情违背了《劳动法》,但是想一想殷某为何走上绝路,就知道有时候,法理的条款明明白白,人性的贪婪也清清楚楚!

网友们或许不是在为某一个人共情,不是有多么高的道德操守,他们只是在担心自己,若你我遇上殷某昔日的遭遇,我们应该怎么办?无罪释放四个字,是很多人心里的奢望,但是我想正因为我们知道那是奢望,所以在现实中也不大可能会出现。

殷某要为他做的事情负责,哪怕这件事的罪魁祸首并非在他。




姓殷他的命是钱途无量,但是遭到了黑中介黑老板的剥削压迫,孰可忍士不可忍。正所谓:佛为一柱香,人为一口气。如果那些黑中介黑老板不把人迫绝,老天爷也不想看到姓殷的贵州人走到杀人这一步。




看到大家的评论,感觉都跑偏了。因为东莞杀人案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毕竟行凶者殷某被欺压、被剥削,多次讨要说法无果的情况下,只是想给对方点颜色,让对方知道老实人被逼急了也会起来反抗的。

因为3600元,怒杀3人

三个死者当中,两个是劳务中介的人员,一个是企业的主管,这三人都参与,甚至是实施了针对殷某的剥削。

当时殷某在缴纳了中介费之后,被介绍到工厂当小时工,原本说好的19元每小时的劳务费,最后一个月却变成了9元每小时,并且还被恶意的克扣,原本能拿到4000元工资的殷某,最后只拿到了400元,是既得工资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每一个在外打工的人,都盼望着能按时、按数额的拿到自己的工资,因为这些打工人远离家乡,就是为了挣点钱,家中可能还有急需等钱用的一家老小,甚至打工者囊中羞涩,都快活不下去了。

而中介和工厂联合起来,一起欺负这个外乡打工人,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才走了极端。

他的命不能和3600元相提并论

如果是正常生活中,别说你给殷某3600元,就是你给他36万元,别说是让他去杀三个人,哪怕你让他拿刀去捅一个人,他都不敢,毕竟他明白这是犯法的事情。捅伤了不仅要坐牢,还要赔钱;如果捅死了,他基本也会活不成了。

为什么他会为了这3600元,并且在明知会犯法的情况下,去伤害那三个人呢?

原因就是他被压榨和欺压的太严重了,甚至都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而最后走了这样的极端,那就是我们的那句俗话“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他是要争那口气,去出一下那口恶气。

可以说他对那三个人已经恨之入骨,甚至是让他癫狂了,所以下起手来也就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了。

其实在这个时候,他想到的就是弄死一个够本,多弄死的就算赚了。这也是一种人临死之时的扭曲心态。

所以,这个案件中虽然起因是3600元的工资,但这背后折射出来的就是被欺压和被反抗,才有了这样的悲剧。




法管应该判他无罪,因为农民工打工是为了养家,赚钱不容易,杀了坏人是应该的,这样就坏人不敢做坏事了




不是他的命就值3600。是他认为自己的不值3600,欺骗他的“坏人”更不值3600。

他的角度

3600块钱对于很多人来讲都不是大钱,也许对他来讲是家中老母的救命钱,也许是家中孩子着急交纳的学费,都有可能我们无从猜测。当一个人被逼到多次要钱底部,他应该是多么的无奈呢?中年男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下,估计新的工作也没有着落,这3600的部分还可以是接下来的生活费。

假如从工厂离开之后,又顺利找到了工作,他会为了3600拼命吗?我觉得不会,也可能他会去要钱,也可能久了他就不在乎了。

一个被逼无奈的中年男子,被断绝了所有的希望,他能想的估计就是把他希望打破的人送走。

从工厂和中介角度

我相信这不是工厂和中介欺骗的第一个工人,以目前社会来看,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工厂联合中介作的恶一直没有被人触碰,直到遇到了他。

工厂和中介经常以试用期的名义欺骗工人,工人即要交纳中介费,还要被工厂扣掉工资。这种伎俩在社会上很常见了,也是管用手法,相信这个工厂和中介不止一次的使用,屡试不爽,白嫖谁不喜欢。

俗话说:“瓷器不与瓦片斗”。但是这次他们遇到了瓦片,他们觉得也可以顺利过关,多次要账依然没有支付3600元,但工厂和中介低估了他,低估了他的钱不是容易骗的。白白的葬送了性命。

从现场的报道来看,他保持了理智,对周边的人没有任何的伤害,只想把伤害他的人,他认为的“坏人”送走。


总结:这个社会中年人不易,特别是中年男人,特别特别是外出打工的相对落魄的中年男人。需要对中年人更多的宽容,中年人对中年人需要更多的宽容。另外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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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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