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杀人案为3600杀人,他的命就值3600吗?

近日,东莞某电子厂发生了一起惨烈的杀人案件,一名男子因为被扣工资3600元,持刀刺伤三人,造成三死一伤的悲剧。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同情行凶者殷某的遭遇,认为他是被黑中介和工厂欺压到绝境的“老实人”,有人谴责他的暴力行为,认为他是无视法律和生命的“凶手”,还有人质疑他的动机和背景,认为他是有预谋和隐情的“嫌疑人”。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起血案?殷某为了3600元而杀人,他的命就值3600吗?

首先,我们要客观地分析殷某作案的原因和过程。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和目击者的证言,殷某在2月13日下午到工厂讨要工资时,与主管发生争执,并被主管打了耳光。之后,殷某离开现场,并在附近买了一把水果刀。约半小时后,殷某返回工厂,在门口遇到主管和两名员工(其中一名曾帮忙说过好话),便持刀捅向他们。随后又追赶进入厂区内部,并捅伤另一名男员工。最终,在保安和其他员工制止下被控制住,并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在此过程中,主管和两名员工不治身亡。

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殷某作案并非一时冲动或情绪失控,而是有所考虑和计划的。他在被打后离开现场,并购买凶器;他在返回时选择了下班高峰期,并针对与自己有矛盾或接触过的对象;他在捅伤三人后并没有停手或逃跑,并试图进入更深层次的区域。这些都说明了殷某作案时具有明确的目标、意图和决心。

那么,殷某为什么会做出这样极端和恶劣的行为呢?据悉,殷某是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一个贫困村里来东莞打工的农民工。由于没有正规渠道找到合适岗位,在黑中介介绍下进入该电子厂做临时工。该电子厂以每月4000元左右(含加班费)支付给临时工作为诱饵吸引大量外来务工者进入其旗下公司进行加班加点地生产手机屏幕玻璃等产品。但实际上,在结算时却以各种理由扣除大部分款项(如住宿费、饭费、水电费、管理费等),导致临时工实际到手只有400元左右。

对于这样不合理不合法不公的待遇,殷某多次向中介和工厂方面提出异议和要求,但都被拒绝或推诿。甚至在讨薪时,还遭到了主管的侮辱和打击。这无疑是对殷某的人格和尊严的极大伤害,也是对他的生存权和劳动权的严重侵害。在这样的情况下,殷某可能感到了绝望、愤怒、无助、不公等负面情绪,从而产生了报复社会、泄愤杀人的想法。

当然,这并不是为殷某开脱或同情。无论他有多么不幸或委屈,都不能成为他违反法律和伤害他人的理由或借口。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力和责任感,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用暴力来解决暴力。他所做出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痛。因此,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制裁。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除了殷某之外,还有没有其他责任方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是黑中介 ,他们利用外来务工者对工作岗位信息缺乏渠道、对劳动合同条款不清楚等弱势地位,在介绍工作时隐瞒真相、夸大收入、欺骗签约,在结算工资时故意扣除费用、拖延支付、威胁恐吓,在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串通工厂、甚至暴力催收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并导致外来务工者陷入困境。其次是电子厂 ,他们与黑中介勾结,在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的情况下雇佣大量临时工,并以高强度低报酬的方式剥削他们的劳动力,并在发生问题时不给予解决或甚至加以暴力,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人权法。最后是有关部门 ,他们在监管上存在失职或渎职,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黑中介和电子厂的违法行为,没有有效保护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及时处理和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这些都是导致这起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也是需要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和反思的问题。

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殷某为了3600元而杀人,他的命就值3600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殷某作为一个人,他的命不应该被任何金钱或物质所衡量。但是,在这个社会上,他却遭遇了无情的剥削、欺凌、打压、侮辱等等,让他感觉自己不被尊重、不被认可、不被理解、不被关爱。这让他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也失去了对社会的信任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认为自己只能用极端和恶劣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情感,来寻求一种短暂而虚假的解脱和满足。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殷某忘记了一件更重要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他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他人。他不仅剥夺了自己的生命,也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他不仅毁灭了自己的未来,也毁灭了他人的未来。他不仅让自己的家庭悲痛欲绝,也让他人的家庭悲痛欲绝。他不仅让自己成为社会的罪人,也让他人成为社会的牺牲品。这样的代价和后果,是任何金钱或物质都无法弥补或抵消的。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我们不能简单地用3600元来衡量殷某或者受害者的命运和价值。我们应该从更深刻更广泛更全面的角度来看待和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关注殷某背后隐藏着的社会问题和制度缺陷,关注受害者背后留下着的家庭困境和社会责任,关注事件背后反映出来的法律漏洞和道德危机。我们应该用同理心和正义感来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行凶者还是受害者,无论是外来务工者还是本地居民,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员工。我们应该用尊重和爱心来保护每一个生命,无论是贫富贵贱、高低贵贱、男女老幼、健康残疾。

最后,我想引用一些网友们对这起事件的评论,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和共鸣:

  • “3600元,是一部手机,是一件衣服,是一顿饭,是一张票,是一次旅行,是一次梦想。但对于殷某来说,却是他的全部。他为了这3600元而杀人,也为了这3600元而死。他的命运让人心痛。”
  • “殷某的行为无法原谅,但他的遭遇也无法忽视。他是一个受害者,也是一个加害者。他是一个悲剧人物,也是一个反面教材。他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能让社会变成一个没有温度、没有公平、没有正义、没有尊严的地方。”
  • “受害者们无辜丧生,令人悲痛和愤怒。他们本来应该有着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却被殷某这样一个疯子给毁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在天堂安息,并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抚慰。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真相,并给予黑中介和电子厂严厉的惩罚。”
  • “这起事件让我想起了《活着》这部电影。里面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活着本来就不容易’。殷某和受害者们都不容易活着,在这个社会上都要承受各种各样的压力和苦难。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放弃或放纵自己,我们要坚强地活下去,并努力改善自己和社会的状况。”

感谢你阅读我的评论,请留下你的意见或建议。




假如你给他3600,让他去杀人,他会去么?难道他的命真就值3600吗?或者说,他杀了3个人,那一个人就只值1200么?

2023年2月13日下午,距离情人节还有一天。东莞某厂区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杀人案件,一男子持刀将三人捅伤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起因是被恶意克扣工资,原本该有4000元,经过黑中介以及厂里主管的胡乱操作,实际到手只有400元,这也就让各大网友猜想,他为什么会为了3600元去故意杀人?难道他自己的命就不值钱了?

我给大家说个故事,大家都去菜市场买过菜吧,菜市场买菜的大妈是不是会因为被商家恶意克扣斤两大打出手,你说那一点菜才几毛钱?还有超市一有免费活动,一群大爷大妈会为了几个鸡蛋不要命的往里冲,请问那一两个鸡蛋才多少钱?所以,他本该应得的3600元钱,却被黑中介及主管恶意克扣,他心里怎么想呢?

这件杀人事件发生在2月13号,说巧不巧,刚好是情人节的前夕。你猜他是不是准备在情人节当天给他老婆送一份礼物呢?或者是约她去吃一顿大餐呢?可是他口袋已经没钱了,再想到自己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工作一个月的工资,到手竟然只有400元。是不是心里对黑中介已经恨透了?这3600元虽然不多,可是对于一个底层的打工人来说,这是他的血汗钱。或者说,一个月工资只赚了400元,他的同事是不是会嘲笑他太老实?这是不是对他的心里造成了一辈子的阴影。从他知道上了一个月班只有400元的时候,心里估计就已经埋下仇恨的种子了。

出门在外,本想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挣钱养家,可是就是因为自己的老实,却被这些中介剥削的一毛不剩。埋在心底的仇恨的种子,终有爆发的时候。在他杀人的时候,证明他还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没有乱杀无辜。在他杀完人后,估计心里的恨才得以消失。我好想问问他:你后悔吗?

经过这件事后,我想那些黑中介也会收收手吧,一味的剥削我们这些底层的打工人总会遭到报应的。

最后,他不是为了那3600而去杀人,而是对黑中介的恶意剥削所发起反抗。只是他太极端了,本该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白白的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了,希望法律能给他个机会吧。




看到大家的评论,感觉都跑偏了。因为东莞杀人案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毕竟行凶者殷某被欺压、被剥削,多次讨要说法无果的情况下,只是想给对方点颜色,让对方知道老实人被逼急了也会起来反抗的。

因为3600元,怒杀3人

三个死者当中,两个是劳务中介的人员,一个是企业的主管,这三人都参与,甚至是实施了针对殷某的剥削。

当时殷某在缴纳了中介费之后,被介绍到工厂当小时工,原本说好的19元每小时的劳务费,最后一个月却变成了9元每小时,并且还被恶意的克扣,原本能拿到4000元工资的殷某,最后只拿到了400元,是既得工资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每一个在外打工的人,都盼望着能按时、按数额的拿到自己的工资,因为这些打工人远离家乡,就是为了挣点钱,家中可能还有急需等钱用的一家老小,甚至打工者囊中羞涩,都快活不下去了。

而中介和工厂联合起来,一起欺负这个外乡打工人,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才走了极端。

他的命不能和3600元相提并论

如果是正常生活中,别说你给殷某3600元,就是你给他36万元,别说是让他去杀三个人,哪怕你让他拿刀去捅一个人,他都不敢,毕竟他明白这是犯法的事情。捅伤了不仅要坐牢,还要赔钱;如果捅死了,他基本也会活不成了。

为什么他会为了这3600元,并且在明知会犯法的情况下,去伤害那三个人呢?

原因就是他被压榨和欺压的太严重了,甚至都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而最后走了这样的极端,那就是我们的那句俗话“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他是要争那口气,去出一下那口恶气。

可以说他对那三个人已经恨之入骨,甚至是让他癫狂了,所以下起手来也就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了。

其实在这个时候,他想到的就是弄死一个够本,多弄死的就算赚了。这也是一种人临死之时的扭曲心态。

所以,这个案件中虽然起因是3600元的工资,但这背后折射出来的就是被欺压和被反抗,才有了这样的悲剧。




姓殷他的命是钱途无量,但是遭到了黑中介黑老板的剥削压迫,孰可忍士不可忍。正所谓:佛为一柱香,人为一口气。如果那些黑中介黑老板不把人迫绝,老天爷也不想看到姓殷的贵州人走到杀人这一步。




都是生活所逼,虽然他杀人是犯法的,但是从情感上来说,我还是非常理解和同情他的。知道身在异乡的贫苦男子,肩上有着养家糊口的重担,没有一技之长,只能最最苦最累的工作,得到的是微薄的收入,但是他已经很满足了,至少这份微薄的收入可以让一家老小不至于饿死。可是,这些可恶的人,扣着别人的工资不发,这彻底压垮了了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在心理上崩溃了!心理崩溃的人真的是不理智的,也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因此做出了糊涂事,可悲又可怜的人!所以告诫那些为非作歹的人平时不要欺人太盛,狗急了也会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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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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