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谁都知道,新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不允许妻妾成群,这是违法行为。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明文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但是,一夫多妻是民国时期的社会现象。

当时有钱人有妻妾是寻常事,有的还是结婚多年,女儿成群。

以民国军阀为例,大多三妻四妾,比如四川军阀杨森有12个妻妾。

对于当时四川军阀来说,没有几个小妾都不好意思同人打招呼。四川王刘湘对女人不感兴趣,只有一个原配妻子(长相还粗鄙),被同僚当作大怪事,整天拿来调侃。

那么,建国后如何处理妻妾问题,就是一个难题。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强迫这些家庭离婚,只保留一个妻子,似乎也不合适。

家庭瓦解尚且妻子,就会出现很多孩子没有父亲,会形成社会问题。

因为民国妇女大多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要依赖丈夫。

突然强迫小妾们离婚,让她们独自养活自己的孩子,这也不现实。

让她们改嫁别人,当时很多妇女思想封建,认为“好女不嫁二夫”,坚决不改嫁,搞不好就会让这些女人投河上吊之类。

于是,1952年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提到:“在1950年5月1日以前形成的重婚由于是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所以一般不加以干涉。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要求的则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事实存在一夫多妻,但妻子们不要求离开丈夫,政府就不管他们,也不算是重婚。

比如在济南战役倒戈投靠我们的军阀吴化文,就有4个老婆。

建国后,吴化文因为是带兵投诚人员,受到很大的优待,任浙江交通厅厅长。

当时他的4个老婆中,原配大太太因病去世,还剩3个。

吴化文并没有同他们离婚,保持一夫三妻到1962年病死。

不过,普通商人、乡绅之类就不会如此,基本在50年代就会陆续离婚,保持一夫一妻。

这是因为在当年那种气氛下,拥有妻妾会受到社会上的巨大压力。

除非妻妾都是年龄较大,无法遣散的一类,其余年纪较小的妾基本上都离婚了,要么改嫁,要么独居。

不过,五六十年代有个好处,就是愿意就业的妇女,政府都会安排一份工作,最低程度能够养活自己。而且有了配给制度,孩子们都有一份口粮和生活必需品,单亲家庭也勉强能够生活下去。

所以,到了60年代,新中国一夫多妻现象基本就没了,终结了中国5000年的妻妾成群现象。




1949年12月,拥有7个妻妾的国军将领范绍增率部起义,当范绍增投入到新中国的怀抱后,他的7个妻妾怎么安置,就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剧照)

范绍增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川军将领,年少时曾入过袍哥,也加入过同盟会,参加过反袁护国战争,后来又被国民党军队收编,并一路成长为国军第88军军长。

范绍增由于为人憨厚,自幼就被人称为“范哈儿”,入伍参军后又被人称为“傻儿师长”,曾出现多部以他为原型的影视剧,范绍增最出名的有两件事情:

一是在1942年5月率部击毙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创造了日本陆军创建以来,第一个在职师团长被击毙的先例,范绍增也因此成了著名的抗日英雄。

二是范绍增号称妻妾成群,曾有人戏称范绍增先后娶了40多位姨太太,并把这些姨太太的故事编排得绘声绘色,但实际上范绍增有名有姓的妻妾只有7位。

图丨范绍增

范绍增的原配妻子名叫陈文兰,陈文兰比范绍增大两岁,两人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结婚时范绍增刚刚14岁,在范绍增外出参军后,陈文兰一直留在四川大竹县老家照顾公婆。

随着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长,范绍增又先后娶了张绍芬、叶邵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署熙等6位姨太太,他的7位妻妾给他生下了4男8女共12个孩子。

虽然,家里有这么多人需要范绍增养活,但当时的范绍增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因为他有很多挣钱的渠道,比如跟杜月笙等人做生意等等。

正是因为来钱的渠道很多,范绍增的钱不但可以满足家人花销,还有富余的钱把姨太太赵蕴华、何署熙等人打造成交际花,结识国民党高官的太太,为范绍增加官进爵铺路。

图丨民国时期的交际花(剧照)

然而,当时间来到1949年时一切都变了。1949年9月,范绍增被任命为国民党重庆挺进军总司令。

初看起来范绍增的官职很大,但当时的国民党军队犹如丧家之犬,范绍增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的虚名罢了,当时的范绍增已经决定率部起义。

1949年12月,范绍增率领2万余名官兵在四川渠县宣布起义,因为事先安排得很细致,整个起义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

不过,当起义成功后,很多人的目光又都落在了范绍增的身上,因为范绍增必须要解决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棘手问题——如何安置他的7位妻妾。

图丨范绍增的儿子范之维

其实,范绍增已经提前做好了筹划,范绍增在1949年9月20日,就召集过全家老小开会,他对家人说,想走的可以去香港,想留下的可以暂时去四川大竹县老家居住。

当时,何署熙表示想去香港,范绍增二话没说,就让何署熙带着钱财去了香港,而范绍增的其余6个妻妾则表示想要留下来,范绍增就暂时把她们送到了大竹老家。

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在起义成功后,立即把6个妻妾召集在一起,开了一次特别的家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决定6个妻妾的去留问题。

范绍增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在这6个女人中,需要有5个女人离开范绍增。

图丨范绍增

不过,范绍增并没有给大家选择的机会,范绍增认为自己的原配妻子陈文兰,比自己还大两岁,不但早已人老珠黄,也没有外出谋生的能力。

于是,范绍增就表示,只留下原配妻子陈文兰,其他5个女人分得一部分家产后,立即与自己断绝关系,并前往外地谋生。

6个女人听后非常伤心,抱在一起哭得难舍难分,但6个女人也知道,这是必须做出的选择,而且其他5个女人对范绍增选择原配夫人陈文兰,没有丝毫抱怨。

很快,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4个女人,就收拾好行李,离开了范绍增,后来这4个女人辗转多地,先后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图丨原配夫人与姨太太们(剧照)

这时候,家里除了原配夫人陈文兰,就剩下姨太太叶邵芳了,叶邵芳虽然对范绍增选择陈文兰挑不出毛病,却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范绍增。

叶邵芳说,自己生是范绍增的人,死是范绍增的鬼,绝对不会再嫁他人。任凭范绍增怎么劝,叶邵芳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

可范绍增知道,如果叶邵芳留下,那自己就违背了“一夫一妻制”,但如果自己非得逼叶邵芳再嫁,又怕叶邵芳寻了短见。

最终,范绍增只能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他把叶邵芳送到了成都居住,打算用距离拉开两人的关系,这样时间长了,叶邵芳或许就会选择再嫁。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们(剧照)

然而,范绍增低估了叶邵芳的执着,叶邵芳始终坚持“从一而终”的思想,几年后组织根据范绍增的实际情况,特批叶邵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负责照顾范绍增的生活。

以上,就是范绍增7个妻妾的安置情况,某种程度上讲,这也反映出了,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是如何解决的。

其实,表面上看,古人妻妾成群,但实际上在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在古代,妻子只能有一个,但妾可以有很多。

这样的婚姻制度,对女人是不平等的,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就专门规定了:

“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图丨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这也正式宣布了,过去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在这部《婚姻法》刚颁布的一段时间里,依旧有少数人违法纳妾,甚至把“小妾”当作自己的私产。

比如,湖北一位叫李成才的地主,仅因怀疑小妾张青莲与他人有染,就将张青莲活活打死,而且李成才在被抓住后,竟然还口口声声地说,张青莲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想怎么处置都行。

最终,李成才自然为自己的无知和残忍买单,经过审判,李成才被判处死刑。很快,类似的案例就被宣传报道出来,所有男人也都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纳妾了,可以说这绝对是时代的进步。

不过,我国在禁止重婚、纳妾的同时,还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1952年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里面特别提到:

“在1950年5月1日以前形成的重婚,由于是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一般不加以干涉,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要求的,则准予离婚。”

这个规定,即考虑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又进一步保护了女人的权利,因为按照这个规定,如果符合条件,那男人就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图丨民国时期男人与原配夫人(剧照)

综上所述,回到题主的问题,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其实绝大多数都以离婚告终,也就是那些姨太太恢复了自由身,然后再嫁他人,至于像叶邵芳那样回到范绍增身边的则属于少数。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对于叶邵芳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如果喜欢别忘了点赞关注我,您的支持是我码字的最佳动力,谢谢大家!

文/学史知今




建国前夕,达官贵人逃亡台湾,大多携正房丶元配走,某书写一个国军将领曾救下一个风尘女子,给他找了一个房子金屋藏娇。在逃亡前和风尘女告别,风尘女讲道他平时文温尔雅,临走时也好聚好散。

老房子邻楼有一个大户人家,占据整幢石库门,有子女五六个全部成家,全住在一起。听人说老头子原来有大小老婆,现在女人是大老婆,二房从没来过丶见过。也没听说有二房生的子女。

国家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当历史遗留的多妻妾,应当只容许留一个,剩余是可以摆脱旧婚姻的束缚。特别是当年被父母作主给人做小老婆的受气的人,更会响应号召积极主动脱离旧婚姻。

小时候,到过一户人家,一家大人两个女人,对外讲是"阿姨"(就是保姆),三子一女,其中女儿是"阿姨"所生。

一男二女感情很好,我去的时候从没见过"阿姨"在干活,相反三人斗地主玩得不亦乐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水到桥头自会直。以前听过双士争雄的说书,却很少听到双妇争夫的故事。看来传统的元配还是"铁打的老婆流水的妾"。




小时候,邻居大妈家住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虽然已经80多岁了, 但是皮肤白白的,没有一丝斑点,蝴蝶斑、老年斑都没有,透着那么一股子干净。

听我妈妈介绍,说老奶奶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丈夫已经不在人世了,她是来继女家串亲戚的。

当年她丈夫在世的时候,娶的有正妻。正妻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一双儿女无人照看。所以她丈夫又娶了她进门,好料理家事,一方面,照顾卧病在床的妻子,一方面照看两个孩子。

因为我们平常看电视剧当中的小妾,通常都是忍气吞声的角色。所以当时听说她的身份,感觉好可怜呐。

不过后来听老奶奶介绍,其实她的生活也挺幸福的。丈夫在世的时候对他非常好,丈夫的原配妻子因为身体不好,一直缠绵病塌,她也是精心侍奉。虽说是苦了点,累了点,但是因为经济条件非常宽裕,也没有吃太多的苦。老奶奶也生养有一儿一女,平时跟着亲生的儿子一起生活。

每年到了深秋的季节,我的邻居,就是老奶奶的继女,会把老奶奶接来住一段时间。因为我的邻居大妈,她不会给孩子们做棉衣服,所以老奶奶过来的时候,顺便也帮她把家里,孩子们的棉衣棉被做一下。

邻居大妈对老奶奶喊姨,看着挺亲近。

所以看得出来,老奶奶跟继子女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以上就是我听说的唯一的一个“小妾”的人生经历,跟电视剧中演的不太一样。

很平淡,也称得上幸福。




“我身为家国干部,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度。原配阿兰留下,其他6个姨太太,每人去账房领取200两黄金,重新改嫁谋出路!”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突然召开家庭会议,要遣散跟随自己多年的六房姨太太。


就在其他姨太太都听从范绍增的话,拿了钱各奔东西的时候,姨太太叶少芳却要坚持从一而终。


“老爷,无论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


“我叶少芳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辈子绝对不会再嫁给其他人!”


范绍增好言相劝:“少芳啊,现在时代不同了,我的身份你也知道,咱刚刚归了新中国,得听从组织的规定。再说了,你也不希望我在这件事上被人做文章,对吧?”


“老爷,其他的事,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可这件事,我心意已决,此生不再嫁他人,我跟定你了!你可别逼我,逼急了我,死给你看!”


这可让征战沙场的范绍增犯了难。


民国时期,像范绍增一样三妻四妾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建国以后,规定一人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原来那些姨太太的去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这些姨太太离开丈夫以后去了哪里呢?


今天,我们就以范绍增这个最典型的例子来讲一讲。




01,出身地主家的侠义英雄,弃暗投明献身救国事业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英雄促局势。


在抗日战争中,涌现出了无数个抗战英雄,范绍增便是其中一位。


1894年,范绍增出生在四川省的一个地主家庭。因为家庭条件较好,家里人希望他可以好好读书,学习知识。家里人给他花重金请了教书先生,相当于现在一对一的辅导学习,就是希望他将来可以考取功名,为家门增光添彩。


这如果换到别的地主家庭,或许就是一个富贵人家出身的故事。但是范绍增不同,他从小就不喜欢学习,却喜欢学一些拳脚功夫。


范绍增一看书就头疼头晕,打不起精神。一开始家里人还真的以为他生病了,给他请郎中,但是后来发现这些都是他装的。


无奈之下,范绍增的家人就拿着棍子盯着他学习,可就是这样,他也学不进去,气得范绍增的爷爷说:“你就是个哈儿,怎么都不开窍!”


“哈儿”在四川话中的意思是傻子,于是后来的范绍增也有个外号叫“范哈儿”。


当然他是个性情中人,不会在乎这些。


常言道,东边不亮西边亮。既然上帝为范绍增关了学习的这道门,那么也在其他地方给他开了一扇窗。


范绍增从小喜欢去茶馆里,听说书的讲那些英雄行侠仗义的故事,久而久之也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成为故事里的大英雄。


或许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范绍增今后的道路,正如他想的那样。


成年后的范绍增先是加入了当地的袍哥组织(民国时期盛行的一种帮会组织,其他地方也叫哥老会),并且因为自己的侠义心肠在不久以后混成了当地的老大,手下小弟无一不对他信服。


再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范绍增加入了同盟会。没多久他带领的队伍被国军收编,官位一直做到第88军军长。


但当时蒋介石任命范绍增的这个军长只是一个光杆司令,手底下一个兵都没有。不过范绍增并不在意,他在外打拼多年赚钱的门路很多,自己也攒了不少钱。


于是他自掏腰包招兵买马,买各种武器,愣是自己把这个军队组建起来了。


随着抗日战争爆发,范绍增带着自己组建的队伍与日军进行对抗。在一次战斗中,还击毙了一个日军中将,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在战场上消灭日军高层将领,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后来,范绍增带领军队多次挫败日军。为抗日战争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长期和蒋介石打交道,范绍增也意识到国军的无能和蒋介石的个人思想。于是后来他多次在暗中帮助我军人士运送物资和药品。


“管他什么派,只要杀鬼子,都是好军人!”范绍增在心里想,自己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一番接触下来,范绍增决定弃暗投明。


1949年,国军将领范绍增率兵起义,从此成为新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


不过,范绍增也迎来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之前的一夫多妻制。




02,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遣散姨太太


作为起义的大将军,范绍增当然也要做个表率。


之前传说范绍增有40多个姨太太,实际上,范绍增有证可考的女人只有七个。


范绍增的正室妻子是陈文兰,当时陈文兰嫁给他的时候,只有16岁,而范绍增更小,只有14岁。不过,当时因为范绍增和人打架结下了梁子。对方扬言要置范绍增于死地,于是他只好逃走。


陈文兰嫁过来以后,就在范家伺候范绍增的父母,一直等到范绍增发达了以后才被接走。


后来,在范绍增的成长历程中,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叶少芳、何蜀熙,这六位姨太太又参与进来。


这七个女人给范绍增生育了十几个孩子,他们一起居住在位于重庆的范庄公馆。


当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范绍增的老婆和孩子们生活还是不错的。除了平常的教育经费和日常支出,范绍增的每个老婆每月还可以从他那里领200块钱的零花钱。


解放以后,一切都变了,政策下来,范绍增也犯了难。


范绍增有七个老婆,手心手背都是肉,这个男人谁也不舍得,但是既然范绍增投入新中国的怀抱,就要遵守新中国的规定。他只好忍痛割爱。


经过了好几个晚上的深思熟虑,范绍增最终决定留下比自己大两岁的正妻陈文兰。


于是,在起义成功以后,范绍增立刻召开了家庭会议。


他当着大家的面说:“新中国的政策,大家也都知道,必须落实一夫一妻制。我决定了,留下老大陈文兰,她现在年龄大了,以后也不好嫁人,出去也不能找到什么谋生的工作。更何况,早些年伺候了我父母那么长时间,你们都还年轻,有机会选个好人家。”


其余姨太太觉得范绍增说得很有道理,也没有反驳。


“之前我问过你们,想走的可以去香港,留下的就在这里暂时居住。何蜀熙已经带着钱去香港了,你们还有想去的吗?”


六个女人默不作声,过了一会,范绍增又说:“没有的话,剩下的人就收拾东西,来我这里领钱离开吧。”


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范绍增还是有些家底的。既然不能继续照顾这些姨太太,那就给她们一大笔遣散费,也不枉夫妻一场,好聚好散。


忽然,一提到“离开”两个字,在坐的女人都哭了起来,毕竟这一走,就是永生不见了。


看着女人互相抱着哭,范绍增心里也不是滋味。他安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多给你们一些钱,以后日子过得好点。走吧,走吧,祝福你们!”


姨太太们听了范绍增的话,擦了擦眼泪,互相道别。况且现在离开的话还可以拿走一大笔钱,于是几个姨太太就收拾好东西领了钱离开了。


但是范绍增其中一位姨太太叶少芳,却始终不肯离开。


她不仅表示自己要从一而终,而且坚决不会离开范绍增。


范绍增劝了好久都没用,最后怕叶少芳寻短见,就先把她安排去成都居住。范绍增心里想:“时间一长,你看不到我就想着离开了,我可不能因为你破坏组织的规矩。”


没想到这个叶少芳非常有恒心,有毅力。过了很长时间,还是坚持要留下来。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这件事情还是被组织上的有关部门知道了。出于人性化的考虑,领导认为这件事是历史留存的问题,再加上范绍增和妻子年龄大了,以后范绍增也需要有人照顾。所以,组织宽大处理,同意叶少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


后来,叶少芳便和范绍增的妻子陈文兰一起生活。


陈文兰去世以后,叶少芳依旧陪在范绍增的身边,一直伺候到范绍增83岁去世。叶少芳成为孤家寡人也没有离开,直到离世都居住在范家。


不得不说,叶少芳应该是真心喜欢范绍增的,否则也不可能一分遣散费都不拿,也要留在他身边。




03,普通百姓实行“一夫一妻”制,结果如何?


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是当时管的松,没有人去遵守。更何况,那时候的统治者,自己都妻妾成群,怎么做表率要求下面的人呢?


所以在当时只有这个制度,但是人们不能接受,也基本没有人愿意去遵守。


一直到了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次就严格执行了。


大部分的人都遵守规矩,只留了一个妻子在身边,剩下的姨太太全都和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好聚好散。


这些姨太太们有的改嫁,有的独自生活,总之,和原来的家庭彻底脱离了关系。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人企图蒙混过关。


他们对外宣称,这些姨太太是自己的下人,还与他们一起生活。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一时间并不可能立马清除。


更何况,有的女子离开了夫家,连生存都成问题,还有的妻子是从小作为童养媳卖给夫家的。这一类人出身穷苦,也没有生存技能,如果真的离婚了,恐怕自己养活自己都难,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范绍增这样能够给姨太太一大笔钱。


况且这些女人思想保守,就算真的要和他们离婚,他们也会寻死觅活。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遵守制度的。


但也有部分人怀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在法律颁布以后仍然娶了小妾,只是这类人的结果并没有多好。


据说,当时湖北有一个地主,怀疑小妾给自己带了绿帽子,就关起门来绑上小妾,拿着一根棍子活活把小妾打死了。


一看出了人命,有人偷偷报了案。这个地主被抓以后还嘴硬,口口声声说这个小妾是自己买来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


在当时他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首先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其次,故意杀人罪,所以最后他被判处死刑。


当时这个地主也被当成了反面教材进行报道,随后人们引以为戒,也就不敢娶小妾了。


几年以后,政府又颁布了一条新规定:在1950年5月1号之前的一夫多妻制,属于历史留存问题,是否离婚,要尊重女方的意愿。但是,在这个时间以后的家庭,必须要保证一夫一妻。


不得不说,政府考虑还是很周到的,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妥善改变,不至于让很多女人无家可归。


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战乱时期,军官带着发妻跑去宝岛了,把姨太太留了下来,这个姨太太就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


这个姨太太从小受过很好的家教,有文化有涵养,当时为了生存,不得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后来两个人生了儿子,就再也没有生育。


归根结底还是这个姨太太瞧不起自己的丈夫。丈夫没有文化,两个人也没有共同语言。


后来丈夫去世,这个姨太太活到80多岁的时候依然很精致。虽然没有之前花枝招展的打扮,但一看就是和其他的老人不一样,本身的气质就与众不同。


她坐在那里,坐姿端正,端庄优雅,这个女人也在农村完整地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写在最后:


其实,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男人如果和小妾离婚的话大家都觉得正常,但是如果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留下小妾的话,法律也是不允许的,男人也会受到周围人的鄙视。


所以,回归到问题本身来说: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在建国以后基本上按照规定都和丈夫离婚了。她们有的再嫁,有的单身到老。


咱们从原来的一夫多妻制,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女性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男女平等,人人平等,共同构建美好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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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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