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过哪些让你瞠目结舌的故事?

19世纪美国西进运动中发生的唐纳大队人吃人事件,是迄今为止我听到过的最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美国的西进运动是指美国建国之初东部居民向西部地区迁移的移民潮。整个移民潮从18世纪末开始,到20世纪初结束。西进运动是对美国西部地区进行的大开发,前后持续一百多年的时间。在西进运动中发生了一件事,直接刷新了我本人的三观。


1846年春末夏初,一支由87人组成的车队,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春田市出发前往西部地区的加州。这些人就是当时参加西进运动的美国东部居民。当时的美国,广大西部地区仍处于未开发状态,因此许多东部居民就往西部迁移,他们到达一个陌生的地方后,就会在这里建立起自己的农场,然后这里的一切全部归农场所有,甚至连山峰、江河、湖泊也可以归在自己名下。就是因为有如此诱人的条件,所以才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从东部迁移到西部地区。

这支西进队伍同样怀有这个梦想。车队由雅各布·唐纳和乔治·唐纳带领,因此被称为唐纳大队。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西部的加州。由美国东部到达到加州,原来就有非常传统的路线,而且路线已经很成熟。不过传统路线虽然安全,但耗时也会比较长一些。为了节约时间,提前赶到加州,好占领条件比较优越的地方,所以唐纳大队并没有走传统路线,而是选择一条比传统路线路程要短几百公里的新路线。

但是这条新的路线,显然比传统路线要艰险得过。虽然车队对此也有所准备,但是一路上的艰辛还是大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料。在队伍经过犹他州,横穿大盐湖沙漠时,跟随队伍的大部分牲畜因饥饿而死。当他们经过几个月的跋涉,于当年10月初抵达内华达州后,整个队伍的物资已几乎耗尽,但却无法得到及时和足够的补给,但此时寒冷的冬季却已经来临。

但是他们并不能因此就停下前进的脚步。于是一行人不得不继续行进,进入内华达山脉。只要翻过这座山脉,加州就近在咫尺。


1846年10月1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完全阻塞了队伍前进的道路,唐纳大队就这样被困在内华达山脉的大山之中。缺少食物的队伍进退两难,他们只好就地搭起帐篷,砍柴生火取暖,同时杀掉拖车的马以补充食物的不足,并且给每个人都规定了有限的饮食。

经过几个月的连续赶路,此时唐纳大队队伍中人人疲惫不堪。在吃完仅存的几匹马之后,为了获取食物,有队员自制了雪靴,冒险进入附近的森林寻找猎物。但是他们不但一无所获,还导致两名成员不慎跌入深不见底的雪坑而亡。

经过此事之后,没有人敢再去冒险,由于他们中并没有人具有狩猎的经验,再加上天气寒冷,队员的体力普遍不支,即使出去也不可能成功打到猎物。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就在营地里呆着。为了活下去,他们吃掉了一切能吃的东西;为了取暖,他们烧掉了一切可以烧的物品。尽管如此,由于不知道什么时候暴风雪才能停下来,队伍中所有的人都处于绝望的状态。

队伍被困第8天的时候,由于饥寒交迫,队伍成员帕特里克 · 多兰被冻死了。多兰在被冻死之前,不顾人们的反对,他自己将上身的衣服全部脱光,并且冲出帐篷在雪地上奔跑。虽然队员将他拉回了帐篷,但当天晚上多兰还是死了。

面对多兰的尸体,这群处于极度饥饿之中的人,竟然做出了一个骇人听闻,同时也让人瞠目结舌的决定,他们把多兰的遗体当成了食物!也就是靠吃人肉生存下去!一场人吃人的人间惨剧就此在唐纳大队中拉开序幕!

吃完多兰之后,他们决定以抽签的方式,选出队伍中的某个成员牺牲自己而成为大家的“食物”。凡是抽中死签的人,必须自愿献出生命,把身体留给其余的人当作口粮。而被抽中成为口粮的人,要么自杀,要么由别人动手,总之死路难逃。为了避免吃到自己的亲戚朋友,在分配“口粮”时,还进行定向发放,以防误食。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唐纳大队就是靠着这样的方法来维持着其他人的生命。一直到被困后的第 14天,天气有所好转,唐纳大队终于再度出发。在整个行进过程中,唐纳大队不断地重复着抽签、杀人的人伦惨剧。

到了1847 年1月的时候,由于快要走出内华达山脉了,随团的两名印第安人向导意识到,他们很快便会成为整支队伍的“粮食”。于是他们逃走了。很不幸的是,他们并没有能够逃脱。于是在新一轮抽签决定谁即将成为大家的“口粮”时,这两个印第安人向毫无争议地成了为队伍理想的对象。靠着这两人提供的“口粮”,队伍最终找到了一个部落,在这里他们得到了少量的食物补充,同时还派出其中15人到外面去寻求救援。

最终这15人中有7人成功走出内华达山脉,并找到了救援队伍。于是陆陆续续有救援队伍进山搜寻救援唐纳大队的幸存者。

1847年4月17日,救援队伍在最后一个获救的名叫刘易斯·凯斯伯格的人身旁,发现了一具被吃掉了一半的同伴尸体。同时他们在唐纳大队的营地周围,发现许多残缺不全的遗骸。不过凯斯伯格却否认是他杀了这些人。

最终,唐纳大队中共有48人得以生还。而唐纳大队人吃人的事情却被迅速传播了出去。这个消息 在当时震惊了全世界!许多人都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而唐纳大队中那些靠吃人肉生存下来的人,他们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很多人经常会在睡梦中噩梦惊醒。并且他们这些幸存者都被冠以食人魔的称号,一辈子生活在自责和别人的诅咒之中。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对待唐纳大队的幸存者。有些人就把唐纳大队的幸存者当成是英勇无畏的西部拓荒者的代表和象征,认为他们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了活下来而做出的勇于自我牺牲的“壮举”,值得所有西进运动者学习,因此他们还给唐纳大队树立了纪念碑。


我并不想在此过多评论唐纳大队食人事件本身,但是从中也让我知道了,人处于极端情况下为了活下来,会做出如何疯狂的事情出来。

同时,现代科学研究证实,食用同类很有可能会感染朊病毒。人类如果感染阮病毒,会出现视觉模糊、言语不清、痴呆、肌肉痉挛、坐立和行走困难等症状,最终死亡。朊病毒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所以,不论是从人伦、道德,还是从医学角度出发,人吃人的事件都是不应该发生的。





七十年代,北大荒,大雪刨天,天寒地冻。

李素琴站在自家门口,哆哆嗦嗦,眼泪飞溅,把两只手从袖子里掏出来,擤着一缕长长的鼻涕,然后,把鼻涕抹在房门上。长长的鼻涕挂在房门上,垂直流淌,还没跑多远,就迅速被冻僵了!

结成了一个晶莹剔透,但,看上去很可耻的柱子!



你想好了吗!文革!李素琴已经哭嚎的没有了力气,哽咽着:你现在后悔还不晚,咱们可有两个女儿啊!她们还没有毕业,你让我怎么和她们说呢……


隔着一道门,教师王文革站在里屋,大口地抽着烟,哆哆嗦嗦的,颤颤巍巍的,没有回话。

李素琴太了解自己的丈夫了,文革虽然表面上上看起来懦弱,一旦下了决定,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丈夫为了感激恩师,或者说拯救恩师破碎的家庭,而放弃她们娘仨。

看起来,面前的这个和自己结婚十多年的男人,心慈面善,没想到关键时刻这么狠!


李素琴是外地人,在东北没有娘家,只有一个弟弟,在几百里地的农村教书,有事情连个商量的人也没有。

按着文革的性子,你就是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素琴是个要强的女人,但不知道自己好好的婚姻,怎么就刹那之间就毁掉了。


文革!好,我答应你。过两天,我就从这个房子里搬出去,给你们腾地方!

房门马上被拽开了,文革冲出来,一下子扑通跪在了素琴的脚底下,锤着自己的脑袋,拉着素琴的手,号啕大哭:素琴,我对不起你!素琴!我就是个良心狗肺!你原谅我,好吧!好不好?


素琴是个心软的女子,把丈夫扶起来,给丈夫擦擦膝盖上的雪壳子,眼泪噼里啪啦地砸下来:文革,我理解你的难处!这些年你出人头地,也挺不容易。你不用惦记我们娘三,我会好好和她俩说,你就放心的……

素琴!素琴!文革泪如泉涌,捶打着自己的胸脯:我不是个男人!我……



文革没有让素琴搬出去,而是自己搬着行李,去了恩师王富贵的大女儿王永娥家。文革抛妻弃子就是为了给恩师做上门女婿。

恩师刚刚过世,文革答应了恩师,要照顾王永娥一辈子。说起来,荒唐。


恩师的大女儿王永娥的命是相当的悲惨。

五个弟弟(父亲的养子),两个父亲的养女,两个自己和前夫所生的女儿,都需要她一个人照顾。

前夫车祸没了好多年,大弟弟智力不好,其他几个弟弟还在考学,自己和父亲一样在学校教书,养活九个孩子,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惨不忍睹。

父亲死了,家里就一片乱麻,家里要是没有个男人,真的撑不起来。

要说,为什么文革会选择这样丧心病狂的方式,还是因为恩师王富贵。


王富贵活着的时候是学校的校长,两个女儿,大女儿王永娥,二女儿王咏梅。五个养子,两个养女,其实就是校长认的义子。

基本上,就是没爹没妈的那种,或者是爹妈养不起,供不起读书。王富贵就收留在自己的门下。

王文革,也和他们一样。

这就是王文革,为什么痴情要报答恩师的原因,那个年代念不起书是小事,吃不饱饭是大事,文革的情况和那个几个一样,是校长供养大的。甚至说,文革和王永娥的感情比素琴好要亲。

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把自己养活大的王家人……


王富贵这三个字,在王文革的生命中,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他甚至可以为恩师献出生命,他深深地知道,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考上大学,当上老师的。就是委屈了素琴……


文革和王永娥搬来了一起,并没有觉得尴尬。很快,文革就和素琴办了离婚手续。

马上,学校的动静可就大了。

因为,文革,王永娥,以及王永娥的妹妹王咏梅,也就是现任文革的小姨子,都在学校里当老师。当然还有素琴。

学校里所有的老师,怎么都想不到,老实巴交的王文革能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举动,为了老校长的一家也是拼了,自己原配妻子,女儿不管不顾……

嘲讽和蔑视当然是有的,可大家都碍于老校长的情面,谁也不主动议论这个事情,再一个,王永娥这一个女人也真的不容易。


王永娥这个女人相当的刚强,甚至于说超过她父亲,仁义,属于那种实打实的对人好的那种,要不然,也不能养活了父亲留下的几个养子。

苦难的日子,锻造了王永娥霸道的性子,向来是当仁不让,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


自从,王文革和自己搬到了一起以后,走廊里碰到素琴,她居然主动和素琴打起了招呼。

素琴耷拉着脑袋,不作声。好像素琴才是……

此举招来了学校所有老师的不满,但大家都迫于王永娥的强悍,不敢吭声。王永娥接了爸爸班,当了教导主任。王文革干脆就退出了科目老师,把精力放在家里照顾王家一大家子人。

这些,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素琴还是个软弱的性子,平时都是走廊里靠前边走,如今,自己丈夫被人家夺了去了,走路更是大气不敢喘,甚至生怕遇到王永娥。



学校要进新老师,理论上要挑出去两个老师到更偏僻的村子当教师,好给新人腾出地方,王永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素琴。

一个是因为素琴的业务好,能够在外面吃得开,最主要的还是有个私心,就是想让自己的婚姻更牢固。

王永娥知道,素琴在东北没有家人,就一个弟弟。据说弟弟也在外面当老师,还听说她弟弟是个虎超的人,万一哪天赶回来,闹翻天……不如直接将素琴调走,省的麻烦。

王永娥拿主意,从来不和任何人商量。当宣布结果的时候,素琴愣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学校要把自己调走。

关键是自己还有两个女儿要上学,需要照看。自己本来就是难以支撑家庭的……


王文革更是气炸了,和王永娥理论: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声!

我为什么要和你商量!

王文革气得浑身发抖,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可以照顾七个孩子的女人,为了私心,发起狠来,这么狠!

你有没有考虑素琴还有两个孩子!

孩子?你是不是放不下她!


就这样,素琴还是被调走了!两个女儿,大女儿稍微大一些,负责照顾妹妹。

由于都是在一个学校,有时候能看出来,王文革看着两个亲生骨肉,越发地瘦弱起来,也不敢上前,因为他知道,要是接近自己女儿的后果,王永娥是相当的霸道!

王文革心如刀绞。


马上过年了,素琴所在的学校刚刚建校,回不来。找人捎书信,让王文革过年给两个孩子送一盘饺子。

其实,这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再一个毕竟是亲生父亲,王文革想,王永娥怎么也能答应,就一顿饺子的事。

王永娥是个心机之人,也是心善之人,不能眼睁睁看着两个孩子过年饿肚子,包了饺子自己亲自送去。

素琴的两个女儿一个叫海霞和,一个叫红梅。

海霞年龄大一些,高中了,她骨子里已经恨透了这个女人,没有让这个女人进门,还将饺子撒在了院子里。

这一举动激怒了王永娥,居然站在院子里嚎了起来。


此时,正好两个孩子的舅舅回来,也就是素琴的亲弟弟,王文革的前小舅子,进院子一脸懵,王永娥吓得乖乖地跑掉了。

王文革小舅子叫李国庆,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从小心疼姐姐,得知姐夫狼心狗肺,让姐姐……气不打一处来。

当天晚上,大年三十,坐在家里看着两个瘦弱的外甥女,想起姐姐有家不能回,姐夫不仁不义。揣了一把菜刀,去王永娥家,把文革喊了出来。


文革,出来!

王文革吓得魂魄都散了,因为,这么多年小舅子从来没叫过自己的名字,看小舅子气势汹汹的站在院子里。

你和我姐姐离婚也就算了,为啥把我姐姐弄走!她俩可是你的亲骨肉,你还有没有一点良心!

文革看着小舅子后面别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心里也明白了。

王文革,你给我记住了!从今天开始,你彻底和我们家没啥关系了,有一天你暴尸街头,可别后悔!


国庆没有动手,毕竟是自己的亲姐夫,两个孩子的父亲。过完年,一切正常。

两年之后,素琴病死了,连气带病。

李国庆的愤怒憋到了顶点,还好两个外甥女考上了学,就把姐姐的东西拾掇走了,素琴家里彻底变成了一个空房子。


自从前妻去世以后,王文革心里空唠唠得,每天感觉学校里的人看自己眼神不对,做梦经常做噩梦,慢慢的魔怔了,后来直接精神崩溃。已经教不了书了,整天自言自语,跑那个空房子连哭带嚎。

王永娥已经控制不了文革了,文革已经变成了一个疯子,成天疯疯癫癫。


转眼过年了,国庆领着两个孩子回来给姐姐上坟。

发现姐夫哆哆嗦嗦的一个人蹲在冰冷的炕上,蓬头垢面,简直就是个疯癫。


国庆领着两个孩子直接走了,临走,连一句姐夫也没叫。

因为,他知道,他叫对方也听不懂。




我农村老家大院里的少二,只身一个人到河北邯郸去挖煤,因为会混和老板扯上了关系,于是,老板就分一口煤井给他包,让他自己去组织人当小老板。

由于我们这里离河北太远,加上少二没有当过包工头不相信他,他去亲友中跑了一圈,只组织了一、两个人,想了想就提礼物在我们全生产队挨家挨户求人,哪怕女的也行,说“保证你们找大钱。”

少二家是我们队的大户,本身就有六兄弟,加上父亲一辈也是几兄弟,有他们一支持,自己一家人就答应去十几个,那些平时依傍他们的人,也就很快被动员,还有几对两夫妻,只不过女的是去躲二胎的。

都说慈不掌兵情不立事,当老板就要心狠。本来大老板每个月都把人工工资,足额地拨给了少二,可他就是不拿出来,实在被人要多次了,才给几个零用钱,所以大家判定,少二是一个死不要脸的赖皮狗,包括他自家人。于是,好几个人就从家里寄钱来做路费,坐车回去了。

走了人有些心慌,他就去与煤矿的传达室勾通,扣下了手下工人家属从老家寄来的书信,以期望断绝“有路费邮来”的信息。

有更多的人去意以决,特别是那些躲计划生育的眼看分娩临近,就去找大老板说明情况,求他拿路费。

大老板先满足了孕妇夫妇们的要求给路费走人,接下来亲自动员他们继续干下去,逼少二拿钱出来,把以前的工资发了一部分,终于稳住了大部分人。

当年过年回来,人们纷纷到少二家里来要工钱。他不给钱,先是他自己几兄弟几叔侄搞起来了,嫂子、兄弟媳妇和叔娘伯母们,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一文不值。

这少二老板,对自家人倒还可以“隐忍”,但对生产队的“外人”,却是提刀动杀操棍棒威胁。

并不是所有人都吃他这一套:我那堂弟的舅子是在社会上混的,听了堂弟的陈述义愤填膺,喊几个兄弟伙上来,问少二“拿不拿钱。”

少二一迟疑,他们不拖混带水,乒乓两声就把彩电砸烂;少二媳妇上来耍横,被两耳光扇得鼻口出血;少二父亲举锄头耍打,人被一脚踢飞。

现场外围是重重人在围观,包括少二的一大家子人,男男女女一个不少,可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去支援声援,一个个冷漠无情看水鸭子,绝对少数外地人震慑住绝对多数的当地人,不禁使人膛目结舌。[惊呆][惊呆][惊呆]

在这种阵势下,少二判定不达目的他们绝对誓不罢休,于是就说:“好了好了,要钱你们一路跟我到银行去取。”

就这样,我这堂弟成了唯一一个全款要到工资的少二手下工人,其它的人尽管心有不甘却奈他不何,只有想起了少二诅咒他几句出气。




有一位国王,为了保持王室血统的纯正,他四位正妻都是同父异母的亲妹妹,这已经足够令人匪夷所思,然而还有更匪夷所思的在后面呢,他的第一位妻子和女儿溺水后,仆人们只是眼睁睁看着王后和公主溺水身亡,并没有施救,事后,不但仆人们没有被国王怪罪,还奖赏他们了,说他们尊卑有序。

1880年的某一天,天高云淡,风景宜人,20岁的王后又有孩子了,她孕吐反应相当厉害,再加上帝都热得要死,她决定带上孩子去夏宫避暑,夏宫依山傍水,清凉舒适,特别适合养生,尤其是苦夏的孕妇,对于亲妹妹加爱妻的提议,国王马上答应了,不但亲自随行,而且还派上了数目众多的仆人,丫鬟,侍卫随行,以保护母女俩的安全。事实证明,这些人并没有起到应尽的职责,因为母女俩还没有抵达目的地就已经溺水身亡,而且还是在仆从的注视之下。

怎么回事儿?

1880年的时候,暹罗国王朱拉隆功(拉玛五世)与他的王后Sunandha乘船去往曼谷城外的宫殿避暑。

那个时候没有太先进的交通工具,哪怕是船只也是大船、小船相衔接。船只出了曼谷之后,来到了暹罗最大的一条河流昭帕耶河,想要到达避暑宫殿,所有的船只就一定要横渡昭帕耶河。

于是,当时身怀有孕的王后Sunandha带着自己的女儿坐上了一条小船,由大船拖着横渡昭帕耶河。但是,这条大河却水流湍急,大船还可以稳住,可小船却一下子却被浪打翻了。这下子可就大大的不妙了,连王后带公主全都掉进了水里。

在这样意外的情况下,竟然发生了更加让人意外的情形:所有人都只是看着王后与公主在水中拼命扑腾,却没有一个人肯伸出手来拉一把。就这样,身怀有孕的王后与年纪尚小的公主一起被淹死了。

为什么没有人施救王后与公主呢?这就是暹罗国不容置疑与不接受任何理由来挑战的法律:平民不得触碰王室成员,违法者处以死刑!如此一来,一大众的随从便这样看着国王痛失王后,没一个人肯冒着死的危险去将她们救上来。

即便是贵为国王的朱拉隆功对此也没一点办法,毕竟法律是他制定的,他总不可能当众打自己的脸吧,所以他仅仅是将当时船上的侍卫长给关了几天,而后释放了,其他的人也没做任何处置。有人肯定会说这王后绝对不是国王的真爱,不然他会疯掉的。可事实上,当时国王朱拉隆功伤心至极,因为Sunandha是他非常爱的妻子。

据说,为了平复他内心的伤痛,他为妻子举行了一场暹罗国历史上代价最高的葬礼,还特别在避暑宫殿后院为王后和自己的女儿立了一块纪念碑。

好吧,如果这也算真爱的话,那我们也就不说什么了。反正身为国家王后,Sunandha死的有点特别:当众表演了一场河流溺亡。最主要的是,她还怀着孕,她身边还有一个孩子。这过程怎么解读都让人扎心,让人瘆得慌,大家脑补一下画面,母女俩在河中间苦苦挣扎,未必没有呼救,然而,岸边上的人却木呆呆的看着,没有一点反应,母女俩死了,深爱她的哥哥加老公却只是为她打造了一场旷世奢侈的葬礼,而不是当场废除王室如此不合理的法律规定!

时至今日,泰国也有很多特别的规定,如果不知道可能真的很尴尬

说起来我们可能没办法想象,其实直到今天,泰国王室的有些规定也是我们无法理解的。而这关于触碰王室成员的问题,在今天虽然不至犯死罪了,但也绝对不是什么礼貌的事情。而且,今天的泰国王室包括民众,还是有着对自己身体的特别注重,比如说头部,这是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可以随便触碰的身体部位。

因为泰国人眼中的"头"就是一个人最高的身体部位,不管是长辈宠溺的抚触,还是年轻人之间的亲密聚会,头都是不能被碰的身体部位。当然,如果不小心碰到了,也不至于被打死,只能给人很不好的印象,甚至是与之绝交。因为他们将此行为视为看不起,自然就会对触碰者心怀敌意了。

事实上,在泰国还有很多特别的禁忌,说起来可能让我们觉得好笑,但在泰国却是百分百庄严对待的事情。比如穿不穿内裤这个问题,泰国作为一个"自由之国",却管得非常细致:不穿内裤会被判刑坐牢。好吧,我们虽然不知道泰国警察是如何知道别人没穿内裤的,但却很想问一下:人家喜欢真空也有错么?




台湾版“恐怖蜡像馆”——颇具争议的1967年“七彩艺苑杀人事件”。

1967年8月5日下午3点,台北市西门町警局冲进一个人高马大的年轻男子,此人神色慌张甚至都来不及自我介绍就说出一句震惊全场的话:“我要报案,我…我埋了两具尸体,就在康定路。

“什么?你是杀人了?来…来自首?你叫什么名字?”半天才回过神来的民警黄成国张大着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叫江金根,人不是我杀的,是七彩艺苑老板王文敏杀的,然后又威胁我帮他掩埋尸体,我好不容易…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你知不知道报假警是要拘留的?”一旁的警队负责人林陈水警官听到接警室的对话后立即走了进来并打断江金根的讲话。

我当然知道报假警的后果,我没有乱说,我真帮人埋了两具尸体!”眼看警方并不相信自己江金根几乎是咆哮着怒吼道。

“你知道康定路在哪么?那是全台北最繁华的地段,怎么可能有人在那里埋尸体?”

我们是埋在七彩艺苑地下室的,挖了个坑又重新盖上水泥,你们怎么就不相信我说的?不信可以跟我去看啊!”江金根显然是被激怒了,甚至气愤地一脚踢开了身旁的椅子…

“行,那你先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点,人是什么时候杀的、你又是什么时候帮忙埋的、他又是为什么会找上你的…”林陈水警官边说边找来纸和笔,而此时的接警室门口也已经围满了好奇的警队警员,所有人都想听听这个年轻人究竟会抖出什么样的大料…

“由于七彩艺苑的老板王文敏是我哥江玉辉的大舅子,所以一年多前通过哥哥的介绍我便到他店里打工也跟他们夫妻俩算比较熟悉了。王文敏这人对老婆王许娟很不好,不仅经常家暴还怀疑对方和店里的学徒陈国房有奸情,但这种事情我也不太好管因此之前也从没搭理过。

8月4号晚上十点我正在家里休息,突然王文敏找上门说王许娟失踪了希望我帮忙一起去台中找找,我心想大家都是亲戚他又是我的老板帮个忙也无所谓,于是就答应了下来。可我们刚抵达台北火车站他便对我说有东西忘在家里了要回去拿一趟,没办法我只能又跟着他一起回了位于康定路51号的七彩艺苑。谁知刚走进店内王文敏就把门给锁上了,然后恶狠狠地说‘其实我老婆已经被我杀了,还有我的小学徒陈国房,因为这两人背着我偷情,他们该死!现在我需要你帮我一起把两人埋了’。”

说到这,江金根突然停了下来并示意站在门口“旁听”的民警们要杯水和烟,满足他的要求后才听他继续说道:“我刚说到哪了?哦,要我帮忙埋人…我当然不答应啊?所以转身就想逃跑,可他抵在门口又说了句‘如果不帮忙那我就连你也一块杀了’!为了保命不得已我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而他见我同意了便立即拉出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后将我带到地下室,我俩就一起先把水泥地板撬开,又剪断里面的钢筋,总共花了两个多小时才挖好一个大坑。”

“然后呢?继续说下去,别吊我们的胃口。”林陈水警官见江金根又停了下来便急切地催问道。

“我只是不敢回忆啊,实在太可怕了,那两具尸体就这么被王文敏从柜子下抬了出来,脸色煞白而且四肢僵硬,应该死了几个小时了,我当时甚至都不敢看他们的脸,但王文敏逼着我帮忙才咬牙合力将俩人的尸体放进坑里…做完这些我们把挖出来的泥土回填并将钢筋铺直,又拿来水泥、砂石搅拌后覆盖在上面,甚至王文敏还买来快干药水以求效率…”

“那你又是怎么跑出来的?他没有杀你灭口?”林陈水警官追问。

“我知道自己已经犯了罪,更害怕帮忙掩埋完尸体后就被王文敏灭口,所以先假装坐在地上休息,没想到他也跟着躺了下去,而我就趁其不注意的时候猛地起身跑出地下室并逃回家躲了起来,在家里待了几个小时确认他没有跟过来才赶紧找你们报警。”

听完江金根的这番描述林陈水警官陷入了沉思,在场的其他警员也窃窃私语了起来,因为他们总觉得这段“奇遇”太不可思议也太多漏洞了,但几分钟过后林陈水警官却站起身对江金根说道:“走,我和你先过去看看情况。”

8月5日下午4点,林陈水带着江金根来到了康宁路51号“七彩艺苑”(店名全称是“七彩时装模特儿”)的门口,此时这间规模不大的小作坊大门紧闭,门把手上还挂着一块“本日休息”的告示牌,看情况里面已经人去楼空,林陈水站在店外思索片刻后果断招呼着一同前来的两名警员撬开店门便走了进去…

店内看着还算是比较整洁,一个个人体模特齐整地摆放在橱窗内没有任何血迹或搏斗的迹象,几人未做逗留跟着江金根快步来到了地下室,而这里就不像一楼看着那般舒适了,只见四周围杂乱无章地堆满了各种模特“假肢”、“头颅”甚至还有各色各样的假发,在昏暗的白炽灯映衬下整个地下室显得格外阴森可怖…当然,他们也没空去调整自己的不适感,因为就在靠近厕所角落的位置几人发现有块长2米宽1米的水泥面颜色明显与别处不同,看起来就像是刚被人填上的,与此同时一名随行而来的警员也在一楼工作房的柜子内找到水泥、石灰、细沙等土木材料和一瓶快干药水,这一切似乎都印证了江金根的说辞,难道这里真的埋了两具尸体?

由于水泥已经风干大家也没有带工具,因此林陈水警官叮嘱几名队员看好现场后便独自一人来到桂林路的某装修工地,不一会就见他带着两名“全副武装”的工人再次朝七彩艺苑的方向走去,路上两人还好奇地问道:“警官,你要我们去挖什么啊?不会是尸体吧?挖尸体我可不干。”

“哪来的尸体,我们刚接到报案说有人在地底下埋了黄金,现在要把它们给挖出来。”

一听到是挖黄金这两工人乐坏了,兴高采烈地就跟着林陈水快步来到七彩艺苑地下室,甚至都还没等他交代“注意事项”便挥起了铁锹,然而挖着挖着黄金没挖出来倒是先挖出一副手套,林陈水见状立即解释说手套是嫌疑人埋金子时落下的,两人只能将信将疑地继续往下挖,谁知不到20分钟就听见其中一名工人尖叫道:“这是什么东西?头发…是头发…是死人的头发…还有头…

这声惊叫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吸引了过来,林陈水取出手电筒往水泥地面下照了过去,果然发现就在距离地面60公分的坑洞中出现了一缕乌黑的头发,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块头发”,因为它并不长但却连着头皮以及“半块”颅脑,裹夹在水泥沙石中显得特别瘆人…

两名工人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够呛,骂骂咧咧地爬出坑洞并扭头冲出了地下室,无奈林陈水只能打电话找来殡仪馆工作人员帮忙,也因此直到凌晨12点过后大家才终于看清坑内的恐怖景象: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头尾相连地叠放在坑洞中,上层的女尸经确认为七彩艺苑老板娘王许娟,她身穿绿色上衣和绿色长裤,头发被剪得只有1cm长,浑身也布满随处可见的伤痕面目狰狞可怕;下层的男尸则为七彩艺苑17岁学徒陈国房,他上身赤裸下穿一条灰色西裤,左耳下方两寸的位置有块触目惊心的伤痕…

本以为只是江金根的玩笑话竟真挖出了两具尸体,而这件恐怖双尸案的曝光也立即引发了全省的关注,究竟王文敏是不是杀害两人的凶手呢?他又跑到哪里去了呢?为找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警方成立了专案组,他们一边派人调查了解夫妻俩的家庭情况一边四处搜寻王文敏的下落,很快关于两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就被反馈到专案组:

8年前,王文敏和王许娟相识于西门町的一家台球室并开始交往,可由于年轻时的王许娟算是个“小太妹”同时王文敏又个性浪荡、脾气暴戾,因此双方的父母其实都不同意他们的交往。不过热恋中的年轻情侣哪会听从大人的劝解?尤其是这种本就比较叛逆的年轻人?所以认识还不到半年、相恋仅仅4个月后他们就背着父母偷偷领取了结婚证并很快拥有了三个孩子,然而父母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不到4年时间这对年轻的夫妻感情就出现了巨大的裂痕…

实际上刚开始两人还只是正常的夫妻口角,可坏就坏在王许娟每次与丈夫吵架后都会“离家出走”到酒吧或各种娱乐场所“疗伤”,并且对于丈夫的质问从来都是缄默不言,而这就让王文敏开始怀疑妻子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因此摩擦也从口角逐渐升级成了家暴,夫妻俩几乎是两天一小吵五天一动手…

要按正常情况来说丈夫都怀疑自己、开始家暴了也应该收敛一点或做些解释吧?谁知性格要强的王许娟非但不肯妥协甚至变本加厉了起来,对任何男人她都表现地极为热情尤其是丈夫王文敏身边的人,以至于你都分不清她是真和这些人发生过不正当关系还是在故意气自己的丈夫…自然她的这种“报复”令王文敏疑心变得越来越重、家暴越来越频繁、下手也越来越重,双方就这么像仇人一样“你打我我给你戴绿帽”,小小的七彩艺苑也因此而终日都鸡犬不宁…

案发前几天,店里的学徒又一次听见王文敏在房间毒打王许娟,而据说这一次王文敏怀疑妻子和江玉辉也就是报案人江金根的哥哥、王文敏的妹夫发生奸情,最后甚至还把她的头发都给剃了,说这样就无法再去勾引男人,这也是警方发现尸体时她头发只有1cm长的原因。而根据调查发现王文敏在8月5号案发当天中午一点多去找了妹妹王贞洁并向对方借了5000元,之后便不知去向。

综上情况来看,失踪的王文敏确实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动机),但警方调查到这时突然感觉有几个问题不太好解释:

  1. 陈国房才17岁,性格木讷、为人老实,长得还像个小孩子,同时根据其他几位学徒的反映案发前几天陈国房都没有单独见老板娘的机会,之前更没发现老板娘有勾引他去报复老板的行为,那陈国房为什么会被卷进来?
  2. 报案人江金根居然改了好几次证词,比如前文说他报案时的第一份证词称8月4号晚上王文敏将自己骗出去的理由是“帮忙去台中找王许娟”,而第二份证词却改口说理由为“王文敏声称有急事需要去店里商量”;再比如报案时第一份证词江金根说自己是被威胁的,可第二份证词却改口说王文敏答应支付5000块钱自己才决定帮忙埋尸的…所以江金根为什么要在多个细节处更改证词呢?
  3. 江金根实际上和王文敏并不是特别熟只是普通的雇佣关系,而且前面说了,王文敏在案发前几天还怀疑江金根哥哥江玉辉与妻子王许娟有奸情,所以他为什么会找江金根帮忙?如果你说这是因为王文敏排除了对江玉辉的怀疑那他为什么不直接找妹夫帮忙?
  4. 根据江金根的证词以及埋尸现场的环境判断他其实有无数次逃跑的机会,为什么非要等做完一切后才跑?更奇怪的是前面说了他改证词后表示自己之所以愿意帮忙埋尸是因为收了钱,那为什么又要来报案?

以上4个问题虽然无法排除王文敏的嫌疑但却让警方感觉江金根似乎有所隐瞒,当然眼下最重要的是找到王文敏,可王文敏还没找到又有一个市民来警局报案称自己的妻子失踪了,而且该女子的失踪竟和王文敏有关!

8月6日下午,一位名叫杨甘泉的男子走进警局称自己妻子刘网在昨天下午(8月5号)6点的时候被找上门王文敏叫下楼,随后便看见妻子坐上对方的机车离开了,而由于自己是做假发生意的和王文敏有供货关系,因此当时并没有太过在意以为就是去帮忙送货而已,谁知一天过去了妻子都没有回来,心急如焚的杨甘泉便开始怀疑自己的妻子是被王文敏绑架了这才来报警。

听完杨甘泉的报案后接线的民警眼前一亮,随后从档案卷中找出一张照片问道:“这个女人是你的老婆刘网吗?”

男子狐疑地接过照片看了一眼后却整个脸都绿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是…是是,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

“就在王文敏家的衣橱里,还有好几张,全都是裸照,从拍照时的姿势来看你妻子应该是自愿的,所以她恐怕不是被绑架而是协助王文敏逃亡的帮凶,两人私奔了!”

原来王文敏虽整天怀疑妻子王许娟有婚外情但实际上他自己早就有了情妇,而这个情妇正是杨甘泉妻子、五个孩子的母亲刘网,可怜杨甘泉至今都不知道妻子和王文敏的奸情甚至还在为她担心…

接到这通报警后专案组立即发布了通缉令,因为他们认为“一男一女骑着机车”这个特征还是很好识别的,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对“亡命鸳鸯”就会落入法网。然而3个星期过去对于两人的行踪大家依旧一无所获,他们也像是小说中的“男女主角”般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直到8月29日《联合报》收到一封王文敏的自首信,他表示这段日子自己整日提心吊胆、以泪洗面很想投案自首,因为自己并非故意杀死妻子王许娟的:

8月3日这天晚上,因怀疑妻子和妹夫奸情而始终未能消气的王文敏又将躺在床上的王许娟拖起来痛揍了一顿,之后更将学徒陈国房和江金根叫进屋让他们指认两人(王许娟和江玉辉)的奸情。江金根当然不会指认自己的哥哥与老板娘有奸情,可老实的陈国房却表示自己的确有见到王许娟的丑事…听到这话站在一旁的江金根顿时勃然大怒,他当即上前对陈国房拳打脚踢一顿疯狂“输出”,甚至为了不让他叫喊还拿来一条毛巾堵住其嘴巴,就这样在江金根的毒打之下17岁的小学徒被活活打死了,而更让两人感到错愕的是回头一看躺在床上的王许娟居然也没了呼吸…

眼看各自打死了一个人,不知所措的江金根和王文敏商量了一番后决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尸体给埋了,于是第二天他们上街买来十字镐、铁锹等工具,还订购了水泥、细沙以及快干药水,趁着夜色偷偷在地下室挖了个坑“埋尸灭迹”。忙完这些并收拾好东西的王文敏原本打算先停业出去玩个几天,没曾想说好了保守秘密的江金根居然跑去报警了,发现自己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王文敏只能叫来情妇刘网开启了逃亡之旅…信的最后他还表示过两天自己就会去警局自首。

接到这封自首信后台北市警方是越来越迷糊了,因为确实他们也怀疑江金根的说辞,可你王文敏的说法似乎也有问题啊?比如江金根在殴打陈国房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就在旁边看着?另外法医其实有对陈国房的尸体进行尸检,确定其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可为什么王文敏说他是被活活打死的?当然最关键的是王文敏说案发时间是8月3日而不是4日,然而警方已经问过江金根的邻居廖某某夫妇8月3日晚上11点到凌晨2点之间江金根就在家里,难道夫妻俩做了伪证?

要解开这些疑问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让王文敏亲自出来解释,还好他没有食言,两天以后的8月31日上午11点10分,“亡命天涯”了25天的“鸳鸯”王文敏和刘网双双走进台北市刑警大队自首了,而第二天一大早检察官就对他提起了诉讼。

1967年9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万众瞩目的离奇双尸案,据王文敏交代逃亡期间他一直就藏在新竹南门派出所40米远处的一个廉租房里(事后多名该派出所的警员被处分),并如信上所说很爽快地就承认打死王许娟的犯罪事实,可关于陈国房的死他却坚决否认和自己有关。之所以没有阻止、没有说清楚江金根具体的杀人手法是因为当时他并不在屋内,至于时间问题则是因为案发的时候都还没到10点,11点到凌晨2点江金根在家很奇怪吗?

王文敏的这番说辞确实可以解释警方之前的疑惑,然而一审法官李相助却不这么认为,他始终认定王许娟和陈国房都是王文敏一人所杀,江金根不过是无辜卷入的受害者甚至连毁灭证据罪都不成立,所以4个小时的庭审过后一审判定王文敏死刑、江金根无罪释放。

谁知检察官并不服从这个判决,于是他们又将案件上诉到了高等法院,而最高法的判决结果是王文敏死刑、江金根无期,也就是说他们也认为江金根确实杀了陈国房,只不过由于其行为性质并不恶劣属于激情杀人(误杀),因此判处无期徒刑,至于认为他杀人罪名成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根据判断水泥要干到警方抵达时看到的程度不到6小时是不可能的,哪怕用了快干药水,也就是说埋尸时间应该为8月4日凌晨而不是江金根说的8月5日凌晨;
  2. 王文敏已经承认了自己杀害妻子的罪行,如果陈国房也是他所杀没理由不承认,毕竟杀一个人和杀两个人的量刑是一样的;
  3. 两人有亲戚关系王文敏没有理由诬陷江金根(这是他们最高法的原话)
  4. 由于江金根和王文敏几乎是一起挖的埋尸坑,这一过程超过3个小时,所以江金根的辩护词“之所以不逃跑是由于王文敏手中拿了刀”不成立;
  5. 关押期间江金根曾对狱友说“杀了人只判无期就好了”,因此最高法认为这是他心虚的表现;
  6. 前面提到的,假如江金根并不在案发现场的话王文敏没有理由去找他帮忙处理尸体,因为店内还有好几个年轻力壮且和他关系更好的学徒,同时江金根会愿意帮忙去台中寻找王许娟或者去内湖安抚陈国房父母的理由都不够充分
  7. 经过调查警方确实未发现陈国房和王许娟有通奸的行为甚至两人交集都不多(下图是1964年即陈国房14岁时的照片),反而王许娟还真和江玉辉暧昧不清

这个案子我是觉得挺奇怪的,因为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检方居然没法拿出任何有力的实质证据去指证他,你看给出的理由中除第一点外其他几条甚至都不是100%肯定的…这样会不会草率了点?当然我也确实没有办法推论究竟江金根是否有罪,毕竟物证、线索实在太少完全就是靠两人自己说,所以只提两个一直都没搞明白的问题:

  • 既然江金根是杀人凶手之一他为什么要去报警?这不太符合逻辑啊?而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没看到解释,我指的是最高法院的官方解释;
  • 判定他有罪的理由之一是“两人有亲戚关系王文敏没有理由诬陷江金根”,难道这个理由不适用江金根吗?难道王文敏和他是亲戚反过来他和王文敏就不是亲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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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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