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多岁的老太太病危,亲人要抢救,但老人叫孩子不要抢救了,你怎么看?

给你们说说我妈吧!我妈早好多年前就给我说,如果她有什么大病,让我做主不要过度医疗,说放弃治疗的话儿媳妇不敢说,女儿可以说。

我妈今年七十二岁,身体还可以,就是腿疼,有二十多年了吧,平常我弟弟弟媳在外打工,一个小侄女今年6岁啦,刚上一年级,一直都是我妈带着的。

我感觉我妈挺开明的。弟弟弟媳在小侄女五个月的时候就去打工了,我妈一个人带着小侄女在家,他们一年在家有一个多月吧,真正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小侄女出生时我妈六十五六了,带着一个毛孩子,吃喝拉撒睡哪样不操心啊?可是我妈说,他们能出去挣点钱我受点累没什么,能帮一点是一点。

我妈年轻的时候很能干,以前分的人口地五六亩,我们三个上学,记忆中我爸整天腰疼,种地都是我妈的活。可能是年轻出的力气太大了,营养也跟不上,导致五十多岁腿疼,天阴下雨更难受,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一代的人都是很受苦,我妈出力受苦更多些。小时候吧在娘家家里条件不好,三个弟弟一个妹妹,上学上到四年级就辍学了,但是这些年还是一直看豫剧台词,大部分的字还认得。经常看电视,用农村的话说就是不糊涂。小侄女的作业还能简单辅导,一年级口算给小侄女出题。

除了腿疼,高血压外,我妈身体还算硬朗。有时候说起门口谁谁谁有什么大病了的,我妈就给我说:“趁我不糊涂呢,你给我记着哦,等我真的有什么病了,就不要给我看了,花钱也受罪,不如让我痛痛快快的走,遭的罪就是病好了还得连累人,我能动的时候对我好点就行了。这话他们不敢说(我的哥哥弟弟嫂子弟媳),怕落个不孝顺的名,你是闺女没人说你。”

这话我妈不止一次的给我说过,我也能理解,想想吧也有道理,如果是我,我也这样给女儿这样交代,过度医疗无效医疗真没有意思,躺在重症监护室浑身满管子对病人来说就是折磨。这样是减轻了儿女的心理愧疚,但是劳民伤财又何苦呢?仅仅是为了一个孝顺的名声吗?

不过中国人似乎一直很避讳死亡这件事情,但死亡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生、老、病、死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这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所以,死于对我们来说,就是不可避免的,关键就是怎么个死法而已了。

既然已成事实,就应该学会释怀,并坦然接受既成事实。

不懂死亡就不懂生活。我们应当以科学的态度看待生死。无论是出生以前亦或是死亡之后,对活着的我们来说都是未知的可能。




八十多岁的老人病危,亲人要抢救,说明他的子女非常孝顺,哪怕老人多在世上活一天,都是家人的福份。可老人叫孩子不用抢救,他心疼自已的孩子,不让孩子花冤枉钱,老人心里也明白,自己已灯枯油尽,到了该离开的时侯,不用让自己孩子钱花了,人也没了。这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血脉娘亲。有一次,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中年男子从我面前经过,我傍边有个妇女指着他对我说,刚才那男的,她母亲生病后,他家的五弟兄买血给他母亲治病,后来还是欠了很多钱,几兄弟都外出打工还债,几年了,还没还清。这件事非常令人伤感。如果她的母家能象前面这位老人心明白,能言语,顺了老人心愿,也算是尽了孝心。希望中国实行安乐死,让深陷病痛中的逝者,少了痛苦,走的安祥。




伪孝不善,仅为满足自己的孝心,狂热地感情用事,给老太太造成临终痛苦,其实是悖逆不孝。大孝无私,理性的孝心最可赞。

陈毅元帅儿子陈小鲁,就为当年没能替父亲做出一个解脱痛苦的选择而深有遗憾。1972年,父亲陈毅在临终时,全身插满了管子,十分痛苦。但因为陈毅元帅身份特殊,家属和医生也无可奈何,不得不眼看着他在忍受着抢救的痛苦中走向生命的终点。

通过此事,陈小鲁认为,让垂危临终病人尽量无痛苦地自然去世,是一件人道的事情,符合自然规律。进行各种无谓的抢救,既增加病人的痛苦,又浪费社会资源,有弊无利。

对高龄临病人,明知抢救无效,还进行过度治疗,是对病人肉体和心理的双重摧残。其实,大多数患有重病高龄老年人,很不情愿被过度抢救,惧怕躺在重症监护室里,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赤条条的,身上插满各种导管,连接各种冰冷的器械,深陷心灵孤独无助的痛苦之中。

明知抢救不会有效果,最多维持几天或几周没有生命质量可言的生命,还非要让老人再受到抢救的折腾,这就是其子女们的孝心在作怪作祟。子女们不忍心就这么失去亲人,觉得不尽力抢救一番,不能心安理得,良心上有愧。其实,这是非常愚昧无知的想法。让高龄父母在痛苦中毫无尊严的离去,正是为了自己的悖逆父母心愿的不孝之举,是为了自己心安的自私表现。

人有生就有死,这是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承认医疗的局限性。当生命机体不得不走向终结的时候,医疗也无力回天。无意义的过度抢救,不仅在加大病人痛苦,而且还会使一个家庭陷入深度经济危机。

卫生部曾统计,一个人的一生中,在健康方面的投入,60%至80%都花在了临死前一个月的治疗上。子女真的孝敬老人,应该在平时定期多带着去医院老人体检,发现问题就及时治疗,把钱花在刀刃上。而不是平时忽视老人的身体状况,真的病重临危了,再去徒劳无益的抢救。

像提问中的情况,对八十多高龄的病重病人,既然本人感觉大限已到,子女们在同医生沟通后,如果确实属于生命临近终结,就应尊重老人遗愿,在子女陪伴的情景中,自然、无痛苦、有尊严的安然离开人间。这,才是大孝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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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的早,母亲活到九十四岁因尿毒症去世的。母亲做透后生命延长了283天。我们兄妹六个,给母亲做手术前沟通了用钱的事,有的提出:没必要做了,没有价值。后,同意的各尽所能,随意。母亲临去世前六天已处于昏迷,直到咽气,没有痛苦。给母亲净完身,穿完衣,给不在场的打电话后,我突然有了一种轻松感,我虽然为这种感觉愧疚,但没有受到母亲在天之灵的惩罚,可能父母在世时特别宠我。母亲已去世十年,我也步入暮年,前几年身体好常到父母坟上坐坐,总有一种温暖感受。我认为给病危的父母为了面子花重金治疗,真的没必要,即使不差钱。我离那一天也不会远了,嘱咐孩子,虚伪的面子要不得。




个人认为老人是英明的,做法也是正确的。老人意愿应该得到尊重。

我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早已过了不惑之年。虽然不敢说见惯了生死,但也经历很多。

前几年我姥姥因为慢阻肺病病情加重,住进了当地的中心医院。身上插了导尿管、吸氧管、输液埋置管,24小时几乎不间断的输液。在遭遇病魔折磨的同时,还要经历肉体的折磨。我和妻子去看望姥姥时,她强作欢颜朝我们笑了一下,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走出病房时,也是医生的妻子对我说,姥姥这么大的年龄,合并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这种治法也许会让她走得更快。你应该跟妈妈、舅舅他们说一声,到底要不要这样继续治下去。

我委婉的表达了我妻子的看法。母亲姐弟七人都十分孝顺,商量了一下。都主张继续用药,都觉得那么贵的药打进去一定会起到治疗作用并延长寿命的。我们作为孙辈的人既不好、更不能再说什么了。老人不久就痛苦的去世了,走时全身都是浮肿的。

生老病死是人生自然规律,在中国当前没有乐死立法时。老人个人有意愿,愿意活出质量。而不愿意在煎熬中活着时,尊重他的意愿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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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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