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年代的老民办教师为何没有转成公办教师?

原因是民转公要通过考核(知识考试及政审),有的是知识考试过不了关,有的是政审过不了关(多因赌博、超生等)。一般能过关的,经过两三年民转公考核后都转成了公办教师。




七八十年代的老民办教师为何没有转成公办教师?

先说说自己的经历。本人在八十年代初期,由当时的公社教育组出题,在大队长的组织下,进行一场大队小学老师招考。招考的二十多人当中择优录取了我们三个民办老师。

八零年十二份湖北省进行了一场民办教师大整顿。当时考试录取的民办教师就叫做“在册”人员。有一部分文化功底太差的就淘汰了一部分,剩下的就叫做“八零年整顿在册人员”。

由于当时整顿下了一部分民办教师,每个大队根据学校人员情况又开始陆陆续续的招考民办教师进大队小学任教,这样一直持续到九十年代。

八十年代为了提高民办教师的教学水平,在公社教育组开设了“卫电中师函授班”。那几年的培训确实使我们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为后期民转公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考试,招了几届“民师师范班”。湖北省政策来了,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民转公”的转正考试。那一次我遗憾的落榜了,原因是我报考数学,而语文分对折计算,数学分加上语文分数取高分。那一次我们公社考取了二十多人。而我却没有考好,心里难受极了。这样加速我的自学的速度,期待着又来招考的政策。那时看到别人“跳出了农门”真的是羡慕嫉妒恨都有。大概过了七年,时间到了九二年,湖北省又来了“民转公”的政策。同样招考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要“八零年整顿在册”。省里也是考虑到七、八十年代的民办教师确实为教育做出了贡献,出台了这一好利好政策。这一次我非常荣幸的在江陵县(当时的江陵县非现在的江陵县)几百人中录取了七十四个成绩好的民办教师之中。这一次名额真的不多,当时的江陵县就只录取了七十四人。(见附图)

后期据说,招考“民转公”就扩大招考范围,九十年代初的民办教师都可以报考了。你们想想七十、八十年代进入的教师没有一定的功底,怎么可能考过九十年代的刚下学的民办教师呢?

后来政策确实还是照顾年纪大了的民办教师,转正条件放宽很多,有很多加分项目。这样后期陆陆续续“民转公”一批又一批。直到最后还在坚持的民办教师,成了现在的县聘用教师,有工资,但是相比公办教师还是有点少。实在没有转成的民办教师也为他们购买了一定的养老保险。这批人现在都应该开始享受养老金开始享受天伦之乐。

从上面可以看到:国家政策还是好的。多次照顾七、八十年代的老民办教师。但是还是有极少数一部分的民办教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把握住机会,没有转成公办教师。再此我由衷的说:你们真的为了党的教育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为我们老“民办教师”的“传帮带”做出了无私的奉献。我们向你们致敬!

最后说一句:无论在哪个行业,都要在尽心尽责的同时还要努力学习,提升自己,做一个有准备的人。因为机会永远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七、八十年代的民办教师,你们真的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你们那么爱国家,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出过力,做了无私的奉献,如果国家没有关照到你,你就不要怨天尤人,更加不要喷我吧!也许人的运气还没有到吧?)













现存的原民办教师群体绝大部分,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在转正时,由于各种原因己经离开教学岗位。这和现在年轻人上班调换工作一样,很正常,并不是有人说的,不合格,不优秀,文化水平低等没转正。说这些话的是不了解当时情况。

原民办教师群体值得认可,尊敬!




七八十年代的老民办教师,为什么没有转正。作为在农村学校工作过几十年的老同行,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中途自己不干,跳槽到其它单位后又下岗的。第二:受到处分被开除的,主要是违反计生条例被清退回去的。第三:就是水平较差,经过多次转正考试不合格的。




民办教师是中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他们和公办教师同在公办的中小学任教,担负着与公办教师同样,甚至是更多的工作。而他们的工资还不及公办教师的几分之一,更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当民办教师的都有一个追求,那就是实现“民转公”梦想。可是在七十年代有少数,八十年代更多的民办教师还是没有转为公办教师。

说起转正这事,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当时的政策问题;从小处说也有自身的因素。其实,七八十年代民办教师本身性质不同,也有类别的差异。他们没有转正,各有各的原因:

七十年代民办教师没有转正的原因。按教育部对民办教师截止年限的划定年限,七十年代的民办教师是“计划内”的。不用说就是后来“全部转正”的对象。有的民办教师他们没有转正:一是本人违犯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这可是当时“国策”,一旦超生当民办教师的必须辞退;二是民办教师有违法乱纪的,不用说零容忍,坚决辞退;三是年度末所任学科,学生成绩名列全公社倒数第一的也是辞退对象;四是人为因素,如与生产队、大队及学区校长关系没有处理好,被辞退或不允许报名;五是当时有转正机会了,而原民办教师年龄已经超过了60周岁。

八十年代民办教师不能转正的原因。

任教起始时间关系。1986年国家教育部对民办教师队伍着手整顿,并明确指出,凡1986年年底以前任教的都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而一些省份将民办教师截止日期规定在1984年年底。因为这个任教时间的限制,1984年年底(或1986年年底)开始任教的不在转正之列,也就没有转正的资格。

政策的因素。国办发【1997】32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的通知》,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关、辞、招、教、退”五字方针,由此将民办教师分成了两类:有聘用证或任用证的“计划内民办教师”;无证留用或后来由乡(镇)(村)雇用的“民办教师”,即称为“计划外民办教师”。前者,可以享受相继“民转公”政策,且在2000年被“兜底”转正;后者始终没有“转正”考试的资格,即谓“代课教师”。

自身的问题

自身问题又分四种:无缘政策“优惠”。对于教书育人的民办教师,一些地方也曾“不拘一格”,欲“破格”转正。比如,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连续担任10年以上,通过考试择优录转;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直接转正,像甘肃省获省“园丁奖”的便直接。事实上,从1989年3月计划内(外)民办教师已经定性,非“计划内”的不可能被评优选先,校长的“让位”当教导主任;至于“捞”文凭,主要是没有钱支撑,其次是信心不失。于是,只好望着这些优惠政策仰天长叹,“失去”了转正的机会。

自己离职。民办教师每月工资三四十元,既要养家糊口,又要为种地买化肥、农药,还有自己的零用,延口残喘,毅然离开了学校,去打工,或学门手艺。不在岗就是自动放弃可能转正的机会。

违犯“计生”政策。由于农村“计生”措施还不是很到位,一不小心就“违犯”了。只要违犯了计生政策就直接被辞退。

超过年龄。即使是“计划内的民办教师”,即使有了“民转公”的政策和名额,年龄超过60周岁的就会取消资格而不能转正。

人为因素。当时两级办学,乡(镇)一级有一定的权力。若学期末统考名列全乡(镇)倒数第一的可能被辞退,也有人情方面的,转正的机会“错失”。

七八十年代民办教师没有转正,主要还是当时的“民转公”政策的限制,也有自己不能坚持在岗,只看到眼前的窘迫。当然还有人情方面的问题。不转正的,现在称为原民办教师的,才是对他们公正的定性。86年年底之前任教的确确实实是真正的民办教师。他们不能转正也是很遗憾,更希望关注和解决他们养老待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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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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