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姐姐不争父母的财产?

有!我老婆四姐妹就没争父母的财产。

老婆父母去世时,她们名下还有一套学区房,市场成交价在350万元以上,每平米折合7万元。老婆的父母在生前未立下任何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老婆四姐妹和她们的弟弟都有继承权,四姐妹在她们父母年迈时、都尽了赡养义务,其中的俩姐妹不但在精神上,在物资上对父母的付出远比俩儿子做的多。

老婆的父母相继去世后,四姐妹都放弃了继承权,并配合她们的弟弟、到公证处作了房产继承公证。

老婆父母原本有两套房产,在他们生前,大儿子已把其中的一套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在,四个姐妹已不和他有任何来往。




有的!潮汕人家皆如此!所有外嫁女皆不争娘家父母的财产的!但,赡养父母养老送终也只是兄弟们的事!她们,只凭志愿表孝心!




农村百分之九十几的姐姐和妹妹是不争父母财产的,无论父母留下多少财产,都由哥哥弟弟继承。但是哥哥弟弟要负责给父母养老送终。

姐妹在 父母生病住院治疗或养老问题上,凭自己的心意,在出力出钱方面想分担多少就分担多少?哥弟不能强迫姐妹平摊。

城里人就不一样了。有很多家庭因为弟兄姊妹争父母的财产,有打得头破血流的,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有上法庭打官司的。




只要兄弟把父母的生、老、病、死都一包到底,我想会有很大一部分女儿会不争父母的财产!但是,父母的财产都给了儿孙,最后父母拿起法律的武器,打着感情牌要求女儿这个外人赡养,女儿必须争父母的财产!




我和妹妹就没有要父母任何东西,所有一切全归三个弟弟。我们是心甘情愿的不要父母一针一线。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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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标签:潮汕   养老送终   财产   父母   继承权   名下   姊妹   生前   弟弟   姐妹   哥哥   姐姐   女儿   妹妹   老婆   财经   四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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