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出狱以后,会遭人歧视吗?

我村二个强奸犯,不但没蹲监狱,也没遭人歧视,只是成了别人茶余饭后偷偷的笑点。

我村村长生了一个女儿,智商相当于几岁,读书时年年读一年级,这个村长也不得民心,村民很多特别憎恨他。

村长的女儿长到18岁,有人来提亲,对方是一个孤儿,人各方面都可以,他家不知是嫌弃人家穷,还是觉得女儿还小,反正没同意。

几年后他们家全家都去农忙了,村里一个6-70岁的老光棍(年轻时已丧妻),用了几根棒棒糖把村长女儿哄骗到棉花地睡了。

这个丧妻的老光棍睡了之后,又告诉同村的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人(有老婆有孩子),也用同样的方法把村长的女儿睡了。

几个月后村长女儿肚子越来越大,村长老婆以为女儿长胖了,直到城里回来的嫂子看了不对劲才带到医院去检查,才知道是怀孕了。

村长老婆找到那两个老家伙给了二耳光,这事就这样平息了,也没去告官,也没找两老家伙家属赔偿。主要是怕事情搞大,人人皆知,对自己女儿名声不好。

一家对外声称自己女儿长肿瘤,在医院动手术住院,对强奸二字闭口不谈。

后来村长女儿被人介绍嫁到一个5-60岁的老光棍结婚生子。

现在几个当事人都不在了,村长前几个月得癌走了,村长女儿因病在前年就没了。

一家人为了女儿的面子愣是没追究,让强奸犯逍遥法外。







我们村里面出了几个轮奸犯,而且都还是未成年,这件事情发生后,村里面传的沸沸扬扬的,提起他们几个人的名字,有的人恨之入骨,特别是受害的者家人,恨不得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6年,其中有一名强奸犯就是我的好朋友,当时我听说这件事情之后,我还替他感到惋惜,一个人还这么年轻,整个前程就抹上了一片黑暗,也给自己的人生添上了污点。

我的朋友小名叫作老虎,当时正在读初二,事情发生在星期五的晚上,学校已经放假了,所有的学生都回家里面,村里有两个不读书的人,叫他约班里的妹仔出去外面窑番薯,那两个人也是和老虎是小时候的玩伴,只不过是因为家里的父母没有在家,早早辍学在家里面做小混混。


老虎就爽快的屁颠屁颠的去约了三个女孩子,那两个辍学的男生就提前到外面甘蔗坡那里去,把窑番薯的窑给搭好了,然后老虎就到女孩子家里面去接他们。

我的好朋友老虎,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切的事情都是那两个人早就计划好的,别人在等着他一起入套,他把女孩子约到指定的地方后,在那里烤了红薯,然后那两个朋友买了很多啤酒过来。

那两个男生本来就计划好,要那些女孩做他们的女朋友,如果不愿意就强行,而且他们还带了刀过去,老虎也曾经问他为什么要带刀过去,他说要砍甘蔗吃,因为当时是12月份,正好是甘蔗成熟的时候。


有两个女孩,因为看到他那两个朋友老是毛手毛脚的,后来就提前走了,有另一个女生,因为老虎说等一下送她回家,后来的事情,老虎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正当到了十点多钟的时候。

发生了让老虎难以接受的事情,当时这两个男的把那个女的按下来,叫老虎拿刀架在她脖子上面,叫她不要动,当时老虎也不知所措,后来就按照他们的意思做了,因为他觉得只要他自己没有动手做,自己就不犯法。


那个女孩被这两个人给玷污了,老虎跟我说他没有做,我也相信他没有做,要是做的话也不是只关了4年而已,因为那几个人就是轮奸,最少都要关5-10年。

当天晚上,那个女孩子哭哭啼啼的,还叫老虎把她送回家,因为她还强忍着,那两个人在临走的时候还特地的威胁那个女孩,不准把这件事情告诉家里面的人,那个女孩因为害怕他们,只好强忍着。

回到家里后,那个女孩终于忍不住爆发出来了,然后就痛哭一场,老虎刚送到她家门口就听到哭声,然后撒腿就跑,后来才知道当天晚上她就告诉了她的父母。


第2天,老虎家里来了一帮不速之客,因为老虎家里面开了一个小卖部,还有肥料店,他家在村里面可以算得上是小康社会。

那帮人把来龙去脉告诉了老虎家里的父母,而且人家也把条件提出来了,说每个人要给3万块钱,就能把这件事情解决,因为昨天晚上有三个人一起。


老虎家的父母是读书人,他也知道这个名声对着自己的小孩意味着什么,他先不问缘由,然后就开口答应。

可是找到另外两个小混混家的家属,有一个他的父母在广东外面打工是爷爷照顾他的,找到他爷爷的时候打电话给他的爸爸妈妈,然后他的爸爸妈妈说不管他随便他,生死无所谓。

还有另一个,他的老爸是一个酒鬼,每天在家里鬼混,老婆早已离婚,找到他的时候,他说他也想去调解,可是没有钱赔啊。

最终气得这个女孩的家属直接打电话报警,当天晚上三个人全部被抓了,因为那三个人都是未成年,当时的法律条规好像对那种人也还没有特别的处理。


他们三个被拉到了,不知道什么地方,差不多关了半年才开始审判,我的朋友老虎,在被关押期间,刚开始他妈妈去看他的时候,哭哭啼啼的,哭得非常的伤心,可他的父母比他更伤心,他却不知道,他伤心,那只是因为他失去了自由,而他的父母伤心,是因为恨铁不成钢。

最后我的朋友老虎被关了4年半,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没有公开审判,也没有告知罪名,只有他自己的父母知道,因为这种事情他父母也不好说出去。

但他的父母声称说,他的儿子没有做,他的儿子只是拿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面,后来别人告了他一个共犯,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共同完成侵犯。


而另外两个不知道是因为有案底还是怎么的,关了一个8年,另一个11年,这个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伤痕了,我相信他们这一辈子再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了。

出狱后,不仅被别人唾骂,还遭到别人的歧视。

自从老虎被关了监狱后,家的店铺为习了半年,后来就倒闭了,原因可想而知,连带责任,因为别人都觉得她家里面出了一个强奸犯,别人都不愿意到他们店里面去消费。,都是乡里乡亲的,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开了。


他的父母自从肥料店倒闭了之后,就开始着尝试做其他的生意,可是都是以失败而告终,最终只能在农村里面种一些良田。他们本来想出去打工的,可是因为他的爸爸以前打工的时候手被压断了。

等他出来的时候看到家里如此的落魄,他也找我聊过,跟我说他以前的同学和朋友,几乎所有的人都远离了他,他几乎都没有了朋友。

才在家里待了半个月,然后走到哪里感觉别人看着他的眼光都特别的异样,后来他只能选择到外面广东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打工。


他出去外面打工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跟别人提起他以前的往事,因为如果他把以前做过的这些事情跟别人提起的话,别人都会看不起他,而且还对他歧视。

还有那两个小混混的朋友,因为从小缺少父母的管教,有一个出来没有多久,在东莞的时候横尸街头了,还有另一个又重新进入国家开的学校去学习了, 什么时候出来也没有人知道,因为他的事情也没有人去关心。

事情隔了差不多有8年后,老虎在外面广东打工,找了一个老婆,而且还生了一个小孩,小孩都一岁多了,那时候带回来是他第1回回到老家,可能老虎从来没跟他老婆提起过他以前做过的那些事情。


那年回家过年的时候,他的老婆带着小孩,还没到除夕夜都已经搭车回娘家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老婆了,所以一个强奸犯,这个名声影响有多大可想而知,不是社会不给你改造的机会,而是有些事情在没发生之前就不应该去碰,碰过了之后再想回头重新做人就很难了。

总结:每个人的一生都想着平平安安,特别是对自己的小孩,但是有一些事情是没有办法去避免,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没有发生之前去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不要等到发生之后才后悔,特别是那些留守少年,在生活中有多少那些不良的少年都是因为从小父母不管教而引起的,养不教父之过,多关心一下小孩成长,让他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于强奸犯这种出来的,别说是歧视了,突然说出去,有些人还直接打你呢。




你应该问,被强暴的人,会被人歧视吗?这个社会永远不去关心那些受伤害的人,反过来天天在关心那些犯了错的人过的怎么样,这不有病吗?

强奸犯出狱有几个会去找受害者真正悔过的?他们之所以痛苦,并不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犯下的罪感到内疚,而是他们认为是社会对他不公平,不该歧视他。他们的逻辑就是,我虽然强奸了别人,但我也坐牢了,出狱就应该从新开始,社会就不应该对我有偏见。那么反过来呢?人家好好一个漂亮姑娘,未来有着无限美好,结果被他玷污了,人家一辈子怎么办?谁给过她们重新开始的机会?人家活该活在痛苦中?你确想安然无事的重新开始?想的美




一定会遭人歧视的!因为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

这个人现在快60岁了,没有女的愿意嫁给他,所以一直单身。

他犯罪时正好赶上了83年的“严打”。

有一天,他们三个小地痞在公园游荡,期间遇到了一对小情侣在谈恋爱,他们以两人是流氓为借口把男孩打跑了,然后把女孩拖进了树林。

男孩跑到派出所报了案,等男孩领着警察赶来时,三人中的两人已得逞,其中一人还在放哨。

后来,第一被告被枪毙,他是第二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劳改砖厂蹲了十六年后才出来。

他在监狱的基建队学了一些砌砖抹灰的手艺,出来后一直在小建筑队打零工为生,虽然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但是强X犯的帽子一辈子都没能摘得掉。

很多人都快忘了他的名字,提起他的时候背地里都以“强X犯”代替名字,几十年了,人们都还在那样叫他。

虽然生活上他在自食其力,但是他从没对受害的女孩产生过愧疚,因为每次提起往事时,他都会说自己太冤,那女的本来就不是个正经人。

经过改造,虽然他懂得了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就是强X的道理,但是他一直固执的认为女孩本就不是正经人,法庭对他的判决太重。

他说他也后悔,他后悔的是“强X犯”这个标签给他造成的各种不便,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自己给女孩带来的一辈子的伤痛,他从没表示过一点点愧疚,他说他已经痛改前非了,可是社会不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人们都不愿意接纳他。

事实上,除了他的家人,真的没有几个人愿意跟他交往,就连亲戚们都会防着他,不敢单独让他跟家里的女性接触。

有一次,他去亲戚家串门,正好亲戚家里大人们都不在,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一个人在家,于是他就一边等,一边和小女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后来那家女主人回来了,进屋后看见他和孙女单独在一起,脸色瞬间就变了,于是赶紧把女孩带到里屋去询问,最终女孩虽然没有什么事,但他还是被女主人给赶出来了,并且告诉他以后别再来了,让他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他出狱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但是他从没在人前抬起过头,他说他走路的时候,总感觉有许多只手在背后指指戳戳,总感觉人们的眼光是怪异的。

这也难怪,毕竟这个孽是他自己造的,不能怨任何人,是他把自己的后路给阻断了,他葬送了一个跟他毫不相干的,无辜女孩的一生,自己仅仅坐了十几年牢就又重获自由,这太不公平,太便宜他了,像他这样的人,不如在牢里关一辈子。




我们村里出了两个强奸犯,都离我家不远,一个现在孤寡一人,靠低保度日,一个儿子打光棍,自己在工地搬砖。可笑的是村里人说他们可怜,而去笑话、看不起、排挤被强奸的人,真是毁了我的三观了。他们一个来我家借钱,一个被族里人提议,说让我家管他身后事,我觉得,现在有些人三观不正,正在用我穷我有理的歪理,当道德婊绑架他人。



说起村里这两个强奸犯,我都觉得是村里的奇耻大辱,可是村里人不这样认为,他们反而觉得是受害人的错,对受害人热嘲冷讽,把受害人排挤的活不下去,远离村子了。然后反过来去别人同情他们,甚至他们说强奸犯和我家同宗同族,我家应该负责他的养老,无条件帮助他们,我觉得,现在有些人脑子病了,还病的不轻。

第一个强奸犯,是我们一个本家,为人心眼极坏,经常给人使坏心眼。他打了一辈子光棍,到40多岁的时候,村里人看他可怜,给他介绍一个外地的寡妇,带着三个孩子嫁给了他。



三个孩子两女一男极为勤快,天天在地里干活,可是丧尽天良的他,觉得自己养三个孩子太吃亏,心里愤愤不平,经常打骂虐待三个孩子和老婆,尤其是那个哑巴儿子,更是他的眼中钉,经常叫着“野种”不给吃饭,打的从家里赶出去,村里人经常劝他,娘三个无依无靠,对人家好一点,可是他一句都听不进去。

为了泄愤,他逼迫年仅17岁的大女儿陪自己睡觉,老婆和三个孩子不敢吭声,生怕遭到他的毒打。时间长了,纸包不住火,大女儿怀孕了,被村里人发现,大家都追问她的妈妈,妈妈哭起来,给大家用口齿不清的外地方言,诉说了这件事情,大家义愤填膺,打了他一顿,不准他再干这样的坏事。



女孩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村里人帮忙想办法,托人把她送去医院,生下来一个女婴,又偷偷把女婴送给几十里外一个没有孩子的人家,替他把这件丑事掩盖住。

这件事让镇派出所知道了,派出所把他抓去要治罪,村里人又联合出面,出具证明,把他保了下来,逼迫老婆和女儿,说自己是自愿的,然后,村里人强行做主,把可怜的女孩,找了一个30多岁的光棍嫁了出去。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这件事给终结了。



这是在80年代末期,村民普遍法制意识不强,认为强奸犯的老婆孩子都是外地人,没亲没故,在村里没有后台,大家就这样包庇村里人。

这个强奸犯被免于治罪以后更加嚣张,对老婆孩子更为恶劣,经常殴打老婆和下面的两个孩子。老婆实在受不了虐待,最后逃走了,可是逃走的时候并没有带上两个孩子,这两个儿女又继续受他的毒打和虐待。他还死不改悔,又想对二女儿下手,因为二女儿性格刚烈而没有得逞,村里不但没有人出面斥责他,反而看不起、笑话那两个孩子,没有人向着他们。最后,二女儿和哥哥无法立足也出走了,从此渺无音讯。



这是我结婚以前发生的事情,自打我嫁到这个村里,看见这个强奸犯就成了孤家寡人,再也娶不到老婆,可是他心眼极坏,见不得别人比他好,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强奸犯已经成了一个垂垂暮年的老头,经常弓着腰在家里咳嗽,村里人看他孤苦无依,于是给他上了一个低保。

现在本家族里的人,看我家条件好一点,硬是提议让我们给他养老,处理后事,说族里离他关系最近的只有我家了。我们坚决不同意,我觉得,如果我早几年结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一定帮助那个可怜的寡妇和孩子,而不是助纣为虐,让坏人逍遥法外,让我们给他养老,简直是妄想,我把族里人斥责了一番:如果谁觉得强奸犯现在老了可怜,可以接去他家供养起来,其他人没有意见。反正我见了也是躲着走,嫌恶心。没想到大家都是道德婊,同情心泛滥,没人同情那个可怜的女人和几个孩子,却去同情那个强奸犯,享受着国家的低保,还想让我家照顾,坏人变老了也是坏人,我真是服了家族里那些老年人的三观了。



另外一个强奸犯,也是我家附近的邻居。这个强奸犯人高马大,长的五大三粗,日子过得还不错,在村里经常蛮横霸道,没人敢惹。他的老婆漂亮,三个孩子聪明伶俐。

不知道啥时候,他和村里一个死了男人的寡妇邻居好上了。好上以后,又瞄准了寡妇的大女儿,这个孩子只有14岁,脑子有点老实,被这个经常来家里找妈妈的男人哄骗,最后怀了孕。

寡妇看女儿不对劲,追问女儿,女儿告诉妈妈,寡妇又去找自己情夫,情夫赌咒发誓不承认,说寡妇冤枉他,可是这个寡妇可不是前面那个寡妇,她的娘家离得不远,而她本人刁钻刻薄,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她本来嫌丢人,想让男人出钱给孩子打胎,结果没想到男人死不认账,说寡妇诬陷自己。最后,两个人打了起来,大家才知道他们的私情。



寡妇在娘家兄弟的支持下,把这个男人告到公安局,公安局给强奸犯判了5年徒刑。在他坐牢期间,他的老婆孩子因为生活困难,孩子失了学,老婆又找了其他人。

等5年过后,他出了狱。有一天,我们在家里闲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原来是他打来的,。他说自己刚刚出狱,手里没有一分钱,想要向我家借10000元,来渡过难关。

我拒绝了他,自己家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为啥要借出去,而且借给这样的人,明明就是把钱往水里扔!救人也不能救这样的人啊!

现在,他的儿子已经老大不小打了光棍,他在工地上搬砖,他的老婆上一次在村里酒席上遇见我,大声责骂我,说我们成了城里人忘了本,我没有和她理论,没有和她一般见识,我觉得不值,三观不合,少言为好。

现在,村里人对强奸犯选择无视,没有像几十年前一样去包庇坏人,也没有过分歧视他们,我觉得,这也是一大进步吧!既不能纵容罪犯,也不能一棍子将他们打死,把他们逼上绝路,做出无法挽救的事情,给他们一个生存空间,让他们有一碗饭吃,又不抹去他们的行为,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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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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