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现在叫家属[灵光一闪]




1949年12月,拥有7个妻妾的国军将领范绍增率部起义,当范绍增投入到新中国的怀抱后,他的7个妻妾怎么安置,就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剧照)

范绍增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川军将领,年少时曾入过袍哥,也加入过同盟会,参加过反袁护国战争,后来又被国民党军队收编,并一路成长为国军第88军军长。

范绍增由于为人憨厚,自幼就被人称为“范哈儿”,入伍参军后又被人称为“傻儿师长”,曾出现多部以他为原型的影视剧,范绍增最出名的有两件事情:

一是在1942年5月率部击毙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创造了日本陆军创建以来,第一个在职师团长被击毙的先例,范绍增也因此成了著名的抗日英雄。

二是范绍增号称妻妾成群,曾有人戏称范绍增先后娶了40多位姨太太,并把这些姨太太的故事编排得绘声绘色,但实际上范绍增有名有姓的妻妾只有7位。

图丨范绍增

范绍增的原配妻子名叫陈文兰,陈文兰比范绍增大两岁,两人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结婚时范绍增刚刚14岁,在范绍增外出参军后,陈文兰一直留在四川大竹县老家照顾公婆。

随着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长,范绍增又先后娶了张绍芬、叶邵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署熙等6位姨太太,他的7位妻妾给他生下了4男8女共12个孩子。

虽然,家里有这么多人需要范绍增养活,但当时的范绍增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因为他有很多挣钱的渠道,比如跟杜月笙等人做生意等等。

正是因为来钱的渠道很多,范绍增的钱不但可以满足家人花销,还有富余的钱把姨太太赵蕴华、何署熙等人打造成交际花,结识国民党高官的太太,为范绍增加官进爵铺路。

图丨民国时期的交际花(剧照)

然而,当时间来到1949年时一切都变了。1949年9月,范绍增被任命为国民党重庆挺进军总司令。

初看起来范绍增的官职很大,但当时的国民党军队犹如丧家之犬,范绍增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的虚名罢了,当时的范绍增已经决定率部起义。

1949年12月,范绍增率领2万余名官兵在四川渠县宣布起义,因为事先安排得很细致,整个起义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

不过,当起义成功后,很多人的目光又都落在了范绍增的身上,因为范绍增必须要解决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棘手问题——如何安置他的7位妻妾。

图丨范绍增的儿子范之维

其实,范绍增已经提前做好了筹划,范绍增在1949年9月20日,就召集过全家老小开会,他对家人说,想走的可以去香港,想留下的可以暂时去四川大竹县老家居住。

当时,何署熙表示想去香港,范绍增二话没说,就让何署熙带着钱财去了香港,而范绍增的其余6个妻妾则表示想要留下来,范绍增就暂时把她们送到了大竹老家。

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在起义成功后,立即把6个妻妾召集在一起,开了一次特别的家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决定6个妻妾的去留问题。

范绍增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在这6个女人中,需要有5个女人离开范绍增。

图丨范绍增

不过,范绍增并没有给大家选择的机会,范绍增认为自己的原配妻子陈文兰,比自己还大两岁,不但早已人老珠黄,也没有外出谋生的能力。

于是,范绍增就表示,只留下原配妻子陈文兰,其他5个女人分得一部分家产后,立即与自己断绝关系,并前往外地谋生。

6个女人听后非常伤心,抱在一起哭得难舍难分,但6个女人也知道,这是必须做出的选择,而且其他5个女人对范绍增选择原配夫人陈文兰,没有丝毫抱怨。

很快,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4个女人,就收拾好行李,离开了范绍增,后来这4个女人辗转多地,先后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图丨原配夫人与姨太太们(剧照)

这时候,家里除了原配夫人陈文兰,就剩下姨太太叶邵芳了,叶邵芳虽然对范绍增选择陈文兰挑不出毛病,却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范绍增。

叶邵芳说,自己生是范绍增的人,死是范绍增的鬼,绝对不会再嫁他人。任凭范绍增怎么劝,叶邵芳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

可范绍增知道,如果叶邵芳留下,那自己就违背了“一夫一妻制”,但如果自己非得逼叶邵芳再嫁,又怕叶邵芳寻了短见。

最终,范绍增只能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他把叶邵芳送到了成都居住,打算用距离拉开两人的关系,这样时间长了,叶邵芳或许就会选择再嫁。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们(剧照)

然而,范绍增低估了叶邵芳的执着,叶邵芳始终坚持“从一而终”的思想,几年后组织根据范绍增的实际情况,特批叶邵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负责照顾范绍增的生活。

以上,就是范绍增7个妻妾的安置情况,某种程度上讲,这也反映出了,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是如何解决的。

其实,表面上看,古人妻妾成群,但实际上在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在古代,妻子只能有一个,但妾可以有很多。

这样的婚姻制度,对女人是不平等的,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就专门规定了:

“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图丨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这也正式宣布了,过去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在这部《婚姻法》刚颁布的一段时间里,依旧有少数人违法纳妾,甚至把“小妾”当作自己的私产。

比如,湖北一位叫李成才的地主,仅因怀疑小妾张青莲与他人有染,就将张青莲活活打死,而且李成才在被抓住后,竟然还口口声声地说,张青莲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想怎么处置都行。

最终,李成才自然为自己的无知和残忍买单,经过审判,李成才被判处死刑。很快,类似的案例就被宣传报道出来,所有男人也都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纳妾了,可以说这绝对是时代的进步。

不过,我国在禁止重婚、纳妾的同时,还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1952年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里面特别提到:

“在1950年5月1日以前形成的重婚,由于是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一般不加以干涉,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要求的,则准予离婚。”

这个规定,即考虑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又进一步保护了女人的权利,因为按照这个规定,如果符合条件,那男人就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图丨民国时期男人与原配夫人(剧照)

综上所述,回到题主的问题,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其实绝大多数都以离婚告终,也就是那些姨太太恢复了自由身,然后再嫁他人,至于像叶邵芳那样回到范绍增身边的则属于少数。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对于叶邵芳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如果喜欢别忘了点赞关注我,您的支持是我码字的最佳动力,谢谢大家!

文/学史知今




建国前夕,达官贵人逃亡台湾,大多携正房丶元配走,某书写一个国军将领曾救下一个风尘女子,给他找了一个房子金屋藏娇。在逃亡前和风尘女告别,风尘女讲道他平时文温尔雅,临走时也好聚好散。

老房子邻楼有一个大户人家,占据整幢石库门,有子女五六个全部成家,全住在一起。听人说老头子原来有大小老婆,现在女人是大老婆,二房从没来过丶见过。也没听说有二房生的子女。

国家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当历史遗留的多妻妾,应当只容许留一个,剩余是可以摆脱旧婚姻的束缚。特别是当年被父母作主给人做小老婆的受气的人,更会响应号召积极主动脱离旧婚姻。

小时候,到过一户人家,一家大人两个女人,对外讲是"阿姨"(就是保姆),三子一女,其中女儿是"阿姨"所生。

一男二女感情很好,我去的时候从没见过"阿姨"在干活,相反三人斗地主玩得不亦乐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水到桥头自会直。以前听过双士争雄的说书,却很少听到双妇争夫的故事。看来传统的元配还是"铁打的老婆流水的妾"。




小时候,邻居大妈家住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虽然已经80多岁了, 但是皮肤白白的,没有一丝斑点,蝴蝶斑、老年斑都没有,透着那么一股子干净。

听我妈妈介绍,说老奶奶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丈夫已经不在人世了,她是来继女家串亲戚的。

当年她丈夫在世的时候,娶的有正妻。正妻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一双儿女无人照看。所以她丈夫又娶了她进门,好料理家事,一方面,照顾卧病在床的妻子,一方面照看两个孩子。

因为我们平常看电视剧当中的小妾,通常都是忍气吞声的角色。所以当时听说她的身份,感觉好可怜呐。

不过后来听老奶奶介绍,其实她的生活也挺幸福的。丈夫在世的时候对他非常好,丈夫的原配妻子因为身体不好,一直缠绵病塌,她也是精心侍奉。虽说是苦了点,累了点,但是因为经济条件非常宽裕,也没有吃太多的苦。老奶奶也生养有一儿一女,平时跟着亲生的儿子一起生活。

每年到了深秋的季节,我的邻居,就是老奶奶的继女,会把老奶奶接来住一段时间。因为我的邻居大妈,她不会给孩子们做棉衣服,所以老奶奶过来的时候,顺便也帮她把家里,孩子们的棉衣棉被做一下。

邻居大妈对老奶奶喊姨,看着挺亲近。

所以看得出来,老奶奶跟继子女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以上就是我听说的唯一的一个“小妾”的人生经历,跟电视剧中演的不太一样。

很平淡,也称得上幸福。




简单来说,建国后姨太太们大多都选择离婚了,之后她们或改嫁或独自生活,总之是彻底解放了。

我们都知道,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个制度在清朝灭亡后依然存在,民国时期就有很多男人是三妻四妾的,但新中国采取的是一夫一妻制的,那么那些男人的小妾们,也就是所谓的姨太太,她们都去哪儿了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大家都很熟悉的一个人物来说明,他就是哈儿司令的原型人物范绍增。

范绍增是四川人,自幼不喜欢读书,喜欢赌博和结交江湖人士,人送绰号范哈儿。

很年轻的时候,范绍增就加入了袍哥会,后来又经介绍加入同盟会,参加过讨伐袁世凯的护国运动,最后被收编为国军,并一步步成为国军高级将领,最巅峰的时候担任过八十八军军长、第十集团军副司令。

范绍增最让人称赞的地方,还是他在抗日战争中的表现,他虽然出身草莽,但有着拳拳爱国之心,抗战爆发后请缨抗日,带领川军到中部地区作战,并散尽家财作为军费。

并且,范绍增在抗日战争中战绩显赫,不但收复了不少敌占区,还击杀了大量日军,其中不乏日本高级将领,比如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日军第四十师团的少将旅团长河野,等等。

而范绍增得到的荣誉也不少,获得过军政部明令嘉奖及军委会颁布的各级勋章、奖章数十枚,是一位有名的抗日名将。


不过,抗日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范绍增因为不是蒋介石嫡系而遭到排挤,被委任为没有实权的第十集团军副司令,他一气之下就辞职回了重庆,凭借帮会及川军旧部等关系从事民主活动,并与我党地下组织取得了联系,曾为我党运送国弹药和药品,这为他日后起义打下了监视的基础。

1949年,范绍增被任命为国防部川东挺进军总指挥,奉命率领二万余人在四川一带继续抵抗解放军,但他在接管军队之后,于当年十二月通电起义,由此成为革命大家庭中的一员。

起义之后,范绍增作为爱国将领,受到了我党优待,被任命为湖北省沙市军分区副司令员,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安置。

不过,范绍增也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新中国主张一夫一妻制,但他却有多位妻妾,该怎么办呢?

事实上,早在1949年九月范绍增起义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他曾将妻子陈文兰及六位小妾张绍芬、叶绍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蜀熙召集在一起开了一个会,讨论她们的去留问题。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范绍增的六位妻妾,陈文兰是他的结发妻子,比他大两岁,是他的祖父范守中给他包办的婚姻,陈文兰与他结婚后一直留在老家生活,而她后来则在外先后娶了六位姨太太,还生育了十几个子女。

解放前,范绍增是个十分富有的人,曾在重庆修建豪华的范庄公馆,将妻妾们安置在里面居住,除了子女教育和生活开销之外,每个人还可以领取二百元的零花钱,生活可以说是过得相当不错了。

当时范绍增对妻妾们说,想要去香港的可以走,想要留下来的就住在大竹县老家,众人都沉默不语,只有何蜀熙表态要去香港,范绍增便发给她一大笔钱,让她去香港过上了富人生活。

至于其他六位妻妾,则都被范绍增送到老家去居住了,直到他起义之后,面临新中国的婚姻法,他不得不将妻妾们再次召集在一起,讨论她们的去留问题。

其实,范绍增心里清楚,只有一个人可以留下来,其他五个人必须跟他离婚,那么谁该走谁又该留呢?


范绍增首先给妻妾们讲述了国家相关政策,然后直接告诉所有人,陈文兰是他的结发妻子,并且年纪大了,离开后又没有生存能力,所以她必须留下来。

五位小妾听范绍增这么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使劲在那儿抹眼泪,范绍增分给她们一部分家产之后,还跟她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便让她们离开,临走前又告诉她们,以后不要再回来找他了。

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和何淑兰打包行李之后都走了,她们后来的事迹不详,或许是改嫁了,只有叶邵芳死活不肯离开,他还说愿意一辈子照顾范绍增。

范绍增无奈之下,只得让叶邵芳继续住在家中,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他是刚刚起义过来的,如果不在政策上积极靠拢,是会被人嚼舌头根的。

最终,范绍增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决定将叶邵芳送到老家去住,这样做的好处有二,既可以不被人说成是违反一夫一妻制,也可以与叶邵芳保持距离,或许时间长了她就改变主意了呢。


就这样,叶邵芳来到了四川老家居住,但让范绍增想不到的是,叶邵芳自始至终都没有打消继续跟着他的想法。

后来,这件事被有关部门知道了,组织上经过讨论之后,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以酌情处理;再结合范绍增的家庭实际情况,考虑到陈文兰年纪也大了,最终决定让叶邵芳回到范绍增身边照顾他的生活。

就这样,叶邵芳来到了范绍增身边,加上陈文兰,他就有两位妻妾了,但实际上跟他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也只有陈文兰。

陈文兰去世后,叶邵芳继续待在范绍增身边,而在范绍增八十三岁去世后,她依然没有离开范家,直到自己也去世为止。

看完了范绍增处理姨太太的案例,我们再来谈谈新中国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姨太太们又都去了哪儿。

事实上,早在民国建立的第一年,也就是1912年,民国政府就出台了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是制度上的进步,也是文明的进步,是中国走向民主之路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夫一妻制根本没有得到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残留没有完全被消除,毕竟一夫一妻多妾制深入人心,短时间之内是无法根除的。

并且,民国政府在执法上也不严格,就连几任元首(孙、袁、蒋都曾纳妾)也无法做到的事情,又怎么去约束民众呢?

事实上,在整个民国时期,许多政府官员和军官也都是妻妾成群的,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没有人去刻意指责,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1950年5月1日,国家颁发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制。

虽然法律条文并不新鲜,但重点在于执行过程是严格的,也是始终贯彻的,并不像民国政府那样只是说说而已,背地里根本不当回事。

一时间,全国凡是妻妾多的男人都着急了,思想进步的人忍痛遣散了大多数妻妾,只有那些顽固分子拖着不肯执行。


实际上,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执法过程中,是无法做到尽善尽美的,因为很多男人的妻妾出身贫苦又没有生存技能,离婚后连吃饭都是问题;还有些人是童养媳或者买来的妻妾,她们思想固化,根本不敢迈出那一步,寻死觅活的也不在少数。

而有些男人则顽抗到底,他们之中一些人就是不肯离婚,还有些人则假装离婚,然后将妻妾藏在家中,甚至给她们一个佣人的身份作为掩饰,这就给执法造成了极大困难。

因为种种困难和现实原因,新中国在1952年仅对婚姻法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规定1950年5月1日之前形成的重婚,是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造成的,则不加干涉,但当事人如果主动提出离婚,则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国家将主动权交给了妇女,让她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离婚,这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显得更加人性化。

因为这一政策的出台,男人的妻妾们有了自我选择的机会,但她们之中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离婚,毕竟时代进步了,人也在进步,更何况她们是受压迫的对象,当然想要摆脱的了。


举个接地气的例子吧,1950年6月的《人民日报》曾刊登一个故事,一个三十岁的王姓女子,在三七年的时候到四十多岁的周某开的米店中工作,周某已经娶妻生子,但后来两人同居,王某因此成为周某的小妾。

解放后,王某响应国家政策,外出寻找了一份工作,打算跟周某离婚后独自生活,周某虽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最后给了王某三百斤米作为补偿。

事实上,国家为了解决离婚女子的生存问题,给她们提供了很多适合的工作岗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她们改嫁或者独自生活的勇气。

因为国家的鼓励和扶持,大多数小妾都选择了离婚,但也有一些人比较特殊,她们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为此国家也充分予以考虑。

比如说,有些小妾孤苦无依,年纪又比较大,虽然离婚对他们来说充满风险,但她们受够了给人做小,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选择离婚。

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一般会让男人对小妾尽到一部分补偿或者赡养义务,政策上也会有所倾向,避免小妾离婚后无法生活的情况发生,至于说小妾离婚后是独自生活还是改嫁他人,那都由她自己选择。


当然了,也有一些生育了子女的小妾,她们内心其实是很痛苦的,不离婚就会继续遭受压迫和歧视,离婚了又不得不离开子女,独自生活也会显得更加艰难,因此无论如何抉择都不完美。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国家也有一些扶持政策,比如让小妾带着子女一起生活,给她安排工作,或者给一些经济救助,时间长了就慢慢好了。

最可气的是男人选择留下年轻貌美的小妾,而让年老色衰的结发妻子离开,对于这种恶劣行径,政策上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多是情况下正式的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特殊情况除外),即男人只能优先选择将妻子留下。

倘若是妻子主动选择与丈夫离婚,而让小妾留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按照正常的夫妻离婚程序去办就可以了,毕竟他们是合法夫妻关系,离婚的理由只要充足,也是予以支持的,否则则坚决驳回,这与鼓励小妾离婚的概念是不同的。

总之,在国家的鼓励之下,大多数小妾都选择了离婚,只有少数人因为传统观念和实际困难而选择继续留下,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最终还是走向了消亡。


不过,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港澳台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男人纳妾现象,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就有四个妻妾,别人质疑他为何如此,他说自己娶姨太太的时候,澳门还没有废黜一夫一妾多妾制(七十年代才废黜),当今法律对他不适用。

很多香港富豪也有样学样,他们在回归之前疯狂纳妾,甚至拿出大清律来作掩护,因为这一缘故,这些富豪去世之后,留下了众多妻妾儿女,也产生了很多争夺遗产事件。

由于大陆已经全面实施一夫一妻制了,因此看到此类消息,往往会让人产生时空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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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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