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社保交满后人去世了有补贴吗?

养老保险缴满15年,但还没到退休年龄、有哪些待遇?:

一:本人生前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连本带息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二:单位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账户上的资金、全部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三:丧葬费,按本地社平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放;

四:抚恤金,按本地社平工资、12个月→25个月的标准发放;

五:死者原单单位,工会和行政的慰问金、抚恤金,多与少、按原单位的规定领取;




交了15年社保交满后人去世可有补贴吗?这不叫补贴,是叫死亡待遇。但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不管是否缴满15年,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死亡以后都会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相当于享受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仔细计算下来主要四笔费用可以领取。

一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作为单位在岗职工就是个人缴纳的8%部分,对于灵活缴纳的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就是计入个人账户的8%部分,除了缴纳的本金以外,还有历年的记账利率收入,这个记账利率收入每年都有的,大概在7%左右,这部分的收入还是比较高的。这部分钱是由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所谓继承就是一次性将本金和资金利息支付给家属。

二是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死亡待遇的一种,就是对缴纳社保的人死亡以后丧葬费用的一种补偿。这个补偿金总体费用不高,一般只有几千元钱,由于各省市区的规定不一样,具体金额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三是抚恤金。抚恤金这个部分,是按照死者的缴费年限来计发的,最高不能超过15个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主要是指统筹区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在都是以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作为计发基数,也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各地的标准也是不统一的。

四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一次性支取。如果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没有使用完的余额,可由家属继承,由于死亡以后社保卡和缴费账户要注销,所以一般也是一次性以现金方式退还给家属。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还是本金,因为记账利率是按照活期储蓄的方式来计算利息,所以利息比较低。

个人账户资金的返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是到参保地所在的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退回是到参保地的医保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死者以前的社保卡,继承人人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花火证明,社区出具的与死者关系的证明等。当然现在也可以登录各地掌上社保12333手机APP办理,注册登录以后,点击死亡待遇,按照上面的提示上传资料和填写相关内容,提交成功以后,等待审批结果就算完成,但现在由于医保已经与社保分家,很多地方掌上社保12333已经无法办理医保方面的事情,而是由当地的政府APP来办理,或是到医保局窗口办理。

综上所述,凡是参加职工社保的人员,在没有办理退休前死亡的,都会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给家属。




参加社保满15年,参保人去世以后,实际上没有补贴,只有社保待遇。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去世以后可以领取的待遇有三类:

第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我们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每月形成的。我们每缴纳一个月的养老保险都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

每年国家还会公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然后根据记账利率对个人账户进行一次利息记发。相应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20年是6.04%,2016~2019年都在7%~8%以上。

注意个人账户里的钱数,并不是真正的有钱,而是在社保系统中“记账”而已。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参保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没有领取完毕的,相应的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第二,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帮助参保人家属办理葬礼的补助开销。最初源自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后来在《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中也有明确规定。

丧葬补助费标准国家后续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各省市并不统一,山东省只有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重庆市2000元,黑龙江省、浙江省4000元,北京市5000元。也有一些地区是跟社平工资或者本人的工资挂钩,福建省、上海市、天津市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贵州省是全省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个月标准,宁夏自治区是三个月的社平工资。

第三,一次性抚恤金。也有地方叫做一次性救济金,《劳动保险条例》里就叫做一次性救济金,但是《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改称一次性抚恤金。

具体标准也是各地自行规定。像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020年去世是67870元。福建省是按照职工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五倍发放,如果不足10年发放3倍,10年至15年发放4倍,15年以上发放5倍。贵州省是全省人均养老金的20倍。浙江省是最低1万元,最高25,000元。上海市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6~12个月的本人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从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陕西省是本人月养老金的20倍。

除此以外,像个别地区还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遇标准很低,甚至不如当地的低保水平,上海市是570元每月,山东省是530元、480元和430元,陕西省是农村330元和城镇385元。

其实,美国的养老保险又被称为老年、遗属和残障保险,综合保障了退休老人、亲属和残疾人。希望养老保险能够进一步优化,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及其家庭人员生活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有呀,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一个人的社保交满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已经拥有了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可天不作美,人却去世了。真的是生命无常啊。这样的事情落到谁家的头上,都会令人悲痛、心碎。愿生者节哀,死者安息!

悲痛之余,根据《继承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储存额依法可以继承,死者亲属还可以在社保基金中领取到一笔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由于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全国各地都有,一般来说经济发展地区的标准会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会低一些。

以河南省为例,当职工社保的参保人退休前因病去世后,其亲属(合法继承人)带止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身份证、社保卡和亲属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的社保局去报告申请。社保局接到报告后,会及时审核,并按程序对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算、对丧葬费、抚恤金进行拨付。如果一切顺利,在在7~10个工作日内通知死者亲属去领取下面几笔钱:

1、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储存额;

2、5000元的丧葬费;

3、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资标准8个月金额的一次性抚恤金。




很多人对于缴社保,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这个了,好不容易社保缴费满15年,结果人去世了,那不是很吃亏?其实并非如此,我们能想到的事情,社保部门早就想到了,所以当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

但我们先要区分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如果是因工死亡,那是走工伤保险的程序,待遇会更高。那么这里重点讲一讲非因工死亡。

基本上社保交满15年,但人去世后,可以有三项待遇可以申请,当然,也只能由自己的家属去申请了,自己是享受不到这个补贴待遇了,但能减轻家人的负担。

首先,我们要知道这个时间节点,就是当事人的家属要在死亡后六十日内,来申请办理这些手续。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对于这一项,各地有所不同,有些地方的丧葬补助金是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而有的地方则是一个固定金额,比如3000元。主要用于办理丧葬事项的补助金额。

抚恤金

抚恤金主要是针对当事人需要抚养、赡养的家属,根据人数不同,金额也不同。这个标准也是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果需要抚养、赡养的人数为一人时,按照6倍来计算;两人的则按照9倍来计算;三人及以上,则按照12倍来计算。这部分金额还是能帮到自己的家属的。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

我们在缴纳社保时,缴纳的钱分别进入两个账户,一个是社保统筹账户,通常是指公司缴纳的部分,或者以个人名义缴纳时也有一部分会进入,另外一个是我们个人账户,也就是我们个人承担的部分。那么个人账户部分的余额,是属于当事人的,因此当事人死亡时,其符合条件的家属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可以将账户里面的钱结算后取出来。

基本上以上三项可以领到的钱,肯定是远高于你缴纳社保所付出的钱,因此我们完全不用担心在这种情况下社保会白交。

申请这三项待遇,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也就是说谁来办理这些事项,谁来领取这些钱。

二、养老保险事项告知承诺书,这个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来。

三、待遇结算申请表,按照当地部门的格式要求进行。

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

五、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7、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这些根据实际情况来提供。

总而言之,缴纳社保吗15年后,人去世了,是可以申请以上三项补贴的,这也是我们一直说要缴纳社保的意义之一,虽然这种情况下,我们自己享受不到了,但可以减轻家属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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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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