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名下无资产还需要交罚金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一种除了主刑之外的附加刑,有时候法院判决也会单独判处罚金。这跟服刑人员名下有没有资产是没有关系的。一般什么样的罪名会判处罚金附加型呢?一般涉及到财产类犯罪或者说贪污受贿类犯罪,或者说一些造成人身伤害的暴力性犯罪,可能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附带一些诸如罚金之类的附加刑。不管服刑人员名下有没有资产,罚金是必须要交的。在服刑人员服刑的过程中,是否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认被认为是是否有悔改表现的一种方式。如果你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证明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用来衡量你是否真正认罪悔过。当然,这只是一个标准,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虽然你名下没有资产,但是如果你不积极缴纳罚金的话,服刑完毕以后回归社会,那么很有可能你就会被列入失信人员,跟在外面欠债还钱是一个道理,会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影响子女入学等等相关社会活动。




服刑人员名下无资产还需要交罚金吗?

经常有朋友咨询这个问题。

首先,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一种除了主刑之外的附加刑,是需要无条件履行的。如果不自觉履行,今后人民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第二,罚金不交,以前法制不健全,不交也就不交了,过上几年就没事了。但是近几年政策有了变化,对于罚金、追赃和民事赔偿的履行,法律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如果不履行,不能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减刑假释会受到严格限制。具体体现为,首次减刑会推迟,两次减刑之间间隔会拉长,每次减刑幅度会压缩,假释原则上不予办理。因此,对于服刑人员,不交罚金对自己影响较大。

第三,罚金当时不交,可能也就影响减刑,但是对于罚金的追偿是终生的,今后当事人名下有了财产,都有可能会被查控处置,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如果当事人是想干事创业的人,影响是巨大的。

第四,本人确无资产,如果可能,可以要求亲属代为履行,以免影响自己的减刑。另外,自己确无能力履行的(例如家中有长期病号等),可以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送到监狱,证明自己确无能力履行,可适当放宽对减刑假释的限制。

以上回答供参考。

服刑人员




罚金,是上交给国库的,不是赔偿给受害人及家属的。罚金是强制犯罪人员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财产刑的一种,在刑法中属于附加刑。

不主动缴纳罚金的罪犯,法院可以直接对罪犯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被判处罚金后如果主动积极配合缴纳罚金,对罪犯来说是一个主动认罪悔罪的体现,在服刑期间是有机会申请减免刑罚的。有的犯罪人员在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甚至更严重的人身刑罚以后,以为交不交罚金都一样,反正也都是要做牢的。等时间一长,出去以后谁还记得罚金的事啊,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也就是说,即使你服刑期满了,出狱了,该交的罚金还是得交的,罚金是不会因为过去时间的长短而消失的。当人民法院发现你名下有资产时,是随时可以进行追缴罚金得。




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如果说在判决时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这个罚金并不会给你减免,只会暂时挂在那边,等你出狱以后,有了钱就可以继续执行。

特别是经济类犯罪,基本上都会附加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边的罚金是以你个人名下合法的财产为限,不会执行你家人的财产。如果说你的财产可供执行,那么你就要缴纳罚金,否则后期服刑时,会影响你的减刑与假释。

当然你说我没有钱,想把这笔钱给赖掉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这样做,国家的钱你都敢赖,那么你肯定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刑事的罚金都不需要申请执行立案,法院自动就会去查询你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即使你出狱以后,如果说你银行卡有钱或者名下有了资产么,法院可以主动去执行,去划拨。

所以你还不如一开始就把这笔钱交出来,这样还能对你从轻处理,少判几年,早日回归社会。这笔钱你很难赖掉,除非是你判了无期徒刑十年八年不准备出来,或者出来以后也不准备用银行卡,不准备买房,不准备买车,那是拿你没有办法

如果你还想出来做一个正常人,找一份工作,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的话?那么奉劝你这时候还是要低一下头,把钱足够缴纳,把这件事到此结束,否则你可能会有更大的代价要付出的。

既然都已经服刑了,还是要好好的改造,争取能够减刑或者假释,早日回归社会。服刑的日子不好过,里面很不自由,你没有办法安排自己的时间,一切都要受到约束的,而且还和社会脱节,何必和自己过不去。




服刑人员名下无资产,还需要交罚金吗?

罚金刑是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犯罪和其他特定种类的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执行的财产应全部上缴国库。

“罚金刑“适应三种犯罪:

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

“罚金刑”的种类:

普通罚金制、倍比罚金制和无限额罚金制。

人民法院审判经济、财产和其他故意犯罪时,除判处被告人“主刑“(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以外并附带判处“罚金刑“。

有些犯罪分子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并没有缴纳相应的罚金。

犯罪分子服刑时,更没有能力缴纳罚金。没有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在“减刑”方面亦受到影响。

犯罪分子被释放后,人民法院对于应该缴纳而没有缴纳的被释放人员可以强制执行罚金。




哪怕家里是茅草屋,都不会改变需要交纳罚金这一事实,但是交纳罚金分多种情况。

一:家庭目前没有经济能力可以承担罚金的数额,就算砸锅卖铁,还是缴纳不起。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建议先不缴纳或者根据能力,能够缴纳多少是多少,1000元起步。

二:判决生效,牢要坐,钱也是要缴的。但是这个罚金什么时候交,不是服刑人员本人可以控制的,而是家属自己控制。

三:判刑和罚金是同步进行的,并非是牢坐了,钱可以不缴,刑期和罚金是捆绑关系。刑满释放,人回家了,罚金也没有缴纳的也有。但是罚金会一直挂在个人名下,什么时候有钱了,可以再去缴纳。同时,个人如果在失信人或者限制高消费系统中,刑满释放后,个人名下、账上有钱会给划扣充当罚金。


四:刑期可以减,罚金也可以减。如果家庭非常困难,或者遇到天灾类,可以向判决法院申请减免。

总之,刑期和罚金,就是车子的轮胎,一个是前轮,一个是后轮,缺一不可。没有油了,车子还是车子,轮胎还是轮胎。所以,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也无法撤销需要交纳罚金这一事实。




按照法律规定是应当缴纳的,但是如果确无财产当然是无法缴纳了。

按照法律规定,罚金是由罪犯个人进行缴纳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家属、朋友也可以代为缴纳。

接下来法海拾贝就来梳理一下罚金如何执行以及不履行的相关后果。

一、罚金的追缴具有强制性,非经必要不得减免

在法院一审判决的时候会明确的判定被告人罚金的数额。而一旦判决生效被告人依然没有缴纳罚金的话,法院在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就会将罚金移送到执行局强制执行。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之前有朋友被判处罚金的,也没有移送执行啊,没交也没就没交了。那是因为之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而从2015年左右,中央有了明确的规定以后,各地的法院都已经陆续的开始将罚金移送到执行局强制执行了。

尤其是在今年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开始施行了。其中的第522条明确规定罚金这种财产刑由法院的执行局进行执行,那么以后刑事审判庭将罚金移送到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将会成为一种常态。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五百二十二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和附带民事裁判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一旦进入执行环节,那么这个罚金就会跟着被告人,也就是这里的罪犯一辈子的,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有财产可供执行了,都会被强制执行的。

比如,在服刑的过程中,发现他名下还有银行存款,那么法院可以直接扣划。再比如,在刑满释放、出狱以后,有了新的工作,有了新的收入,那么法院对这个收入也是可以直接扣划的。

那么,有没有可能减免罚金呢?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 条件一:必须是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造成难以缴纳。主观性的理由是不可以的。
  • 条件二: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且裁定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可能是延期缴纳,可能是减少,也可能是免除。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不缴纳罚金,影响判决刑期以及减刑、假释

在法院判决之前,是否缴纳罚金会作为一个悔罪情节,来确定最终的量刑。根据2021年7月1日施行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21]21号)》的规定,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并且主动缴纳罚金的话,最多可以减少刑期的20%以下。

在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是否缴纳罚金会作为减刑、假释过程中的一个情节来考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缴纳罚金可以视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该司法解释第27条同时规定,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由此可见,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缴纳罚金的话,可能会得到更大幅度的减刑。而如果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的话,则视为一种抗拒。

三、不缴纳罚金,影响出狱后的生活

如前文所述,罚金都会移送到法院的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那么进入执行环节仍然没有缴纳的话,那么会有以下几种后果:

  • 首先,会被限制高消费的,也就是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能进行贷款,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学校等等。
  • 其次,会被无限次的查询财产,在任何时候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哪怕微信、支付宝里有钱,都会被强制冻结、扣划的。
  • 再次,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恶意逃避履行的行为,那么有可能会会构成新的犯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服刑人员名下一分钱的财产都没有,法院判决的罚金,服刑人员要交吗?

可以很清晰、很明确地大声告诉您:

罚金要交!!!

且罚金是一个子儿也不能少交!!!

且沒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一,罚金的缴交方式。

1,如果服刑人员及服刑人员的利害关系人(有继承权的父母或者子女)确实穷得“叮当响”,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了。那么,这类情况下,服刑人员的罚金可以暂缓上交法院。

但是,服刑人员家属得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开具无收入证明或者是特困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证明,以此来证明服刑人员及权利人确实无财产可供罚金缴纳。

确属无财产可供缴纳罚金到人民法院的,可暂缓缴纳罚金。

2,分期缴纳罚金。

服刑人员家庭经济情况一般,但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可以分次分期缴纳罚金。

打个比方,服刑人员家庭利害关系人今年收入刨去生活开支后,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存款,这是可以按照比例去人民法院分多次缴纳罚金的。

3,一次性缴交完罚金。

二,罚金不缴纳的后果。

1,积极缴纳罚金,可视为服刑人员在监狱中积极劳动改造的依据,也是服刑人员从思想上认罪服法积极劳动改造的一个方面。

积极缴纳罚金,是减刑的依据。

2,不缴纳罚金的后果。

①,不交罚金,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积极缴纳罚金的优先级享有减刑的机会。不交罚金,原地不动,判三年坐三年,判五年坐五年。

②,不缴纳罚金,服刑人员出狱后,将会限制高消费行为。如服刑人员出狱以后,将不得乘坐高铁、飞机、豪华轮船。

出狱人员将不得购买大宗电器产品,不得吃豪华大餐,也不得进入高消费场所,卡拉ok肯定是不行的啦!

服刑人员不缴纳罚金,既使再有钱,也只能过着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不过,倒是像在修行打坐一样。

③,事实上,服刑人员出狱以后,如果日后发大财了,但是还不缴纳罚金,这就是有点儿不识时务了。

如果服刑人员出狱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服刑人员财产。

当然,如果服刑人员出狱后,银行帐户上面躺着大把钱,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强制冻结服刑人员的银行帐户后,再强制划拨服刑人员所欠的法院的罚金。

罚金作为附加刑,是具有强制性的。

服刑人员一旦还有罚金的处罚,这笔罚金得想办法予以缴纳给所判决的人民法院。拖欠不缴,就会造成对个人的银行征信问题,还有个人的生活问题带来很大的影响。

***罚金少缴或者是免缴:如果因某种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服刑人员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情况,服刑人员可以少缴或免交罚金。如服刑人员失去生活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还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打击(通常情况下,几乎很少见)

结语:罚金不缴纳,会伴随服刑人员的一生。哪天缴完,就哪天轻松。赖皮,可是行不通的。

别违法!莫犯罪!




名下无财产刑罚金需要交,但是可以不完全交,从服刑家属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为什么需要交:判刑通常除了时间还有钱,也就是罚金。罚金是作为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危害性的一种处罚,罚金具有强制性。无论家庭条件富有还是贫穷,法院判决的罚金,都属于法律范围以内必须执行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交。

可以不完全交:为什么可以不完全交呢?从服刑家属的角度说,罚金是对当事人判的,不是对家属判的。当家庭有经济能力的时候,亲属肯定会想办法都要交,图可以在监狱减刑假释;但是当家庭没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尤其是罚金动则几十万,百万的时候,亲属基本是没有这个缴纳能力。这才是真正想知道的答案!

通常情况,只要服刑人员名下没有财产,法院都会下终本执行,也就是罚金无法执行,结案。此时家属会因为当事人有罚金判决在,常常担心不给他缴纳减刑会怎么样,交不起全部怎么样。其实可以这样做,虽然服刑人员名下有财产,但是因为法院判决有了罚金的存在。

可以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能够履行多少是多少。这样做有履行的态度,但实际情况是根本无法履行。因为在减刑中完全不履行和履行部分是完全不一样的意思。这样做是为了在减刑中多减1-2个月。缴部分,缴纳能力以内的部分,可以多减1-2个月。

所以,端正态度,服刑人员名下没有财产,作为家属没有履行的义务,但是有帮忙履行的责任,根据经济情况去履行。

祝早日减刑回家。




先说说我现实中遇到的一个,我在看守所见过一个四进宫的盗窃犯,每次的罚金大概在几千到2万左右,已经离婚,前三次都没有交,因为其涉案金额比较少,刑期基本都是6-10个月,即使不缴纳罚金对其刑期也没什么影响,据他所说,自己也不是失信人,在外面一样可以坐高铁飞机,当然具体后续就不知道了。

再说说我们法律规定: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例如,法院判处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个三万元,就是除了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的罚金刑,当事人必须将三万元罚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上。

罚金可以不交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罚金是必须缴纳的。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二十七条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服刑人员不交罚金,会有以下几种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减刑假释

第一种后果是影响减刑、假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机关,也就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时候,会严格考核服刑人员罚金的履行情况,不缴纳罚金的,不能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会严重影响减刑假释。具体体现在,第一次减刑会推迟,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会拉长,每次减刑的福大会压缩,假释原则上不予办理。因此,不缴纳罚金,对于服刑人员的减刑影响是很大的。

第二种后果是会被强制执行。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那就是本人名下的财产会被查扣,如果不及时履行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自己的征信会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出狱后有能力拒不履行,有可能会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重新判刑入狱。

确无能力缴纳罚金怎么办

如果服刑人员因为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自己收集相关证据,到县市一级民政部门开一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将证明送到服刑人员所在监狱刑罚执行科,监狱会核实相关情况,在减刑假释时予以考虑。

裁定减刑

典型案例

张某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服刑期间,罚金一直未交。因为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本人积分已达到呈报减刑条件。监狱在审核其减刑材料时发现,该犯的这笔罚金一直没有履行,因此将其减刑推迟一批(三个月时间)呈报。法院在审核监狱呈报的减刑材料时,也注意到其未履行罚金的情况,遂判决对执行机关呈报的减刑十一个月核减为减刑八个月。这样的话张某的减刑晚裁定三个月、少减刑三个月,显然是受到了严重影响。

小结

服刑人员被判罚金,应当积极履行,否则会严重影响自己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千万不要认为罚金可交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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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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