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2014年后退休的教师退休工资还是按照2014年前的工资标准在执行是真的吗,为什么?

这个说法只说对了一半:事情是这么样的,你如有兴趣可以看看我前段时间的类似回答。

至于你这个问题,解释两点。

一、2014年后到2024年间退休的人是“中人”,“中人”退休工资(退休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先按2014年9月30日的档案工资结合你的工龄计算出你的退休工资,这一部分是主要的;另一部分是养老保险局再按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计算方法计算一次,目的是同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按档案工资计算(以后每年有一个正常增长率)的方法进行比较,有多大的区别,再确定一个比例或具体的数额,同前一部分一起构成退休金。

二、为什么要这样计算呢:

理由是养老保险并轨改革,2024年后计算养老金的办法完全并轨,也就是说采取一样的计算方法(当然方法一样,还要考虑个人交纳的保险费以体现多交多得)。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人是“老人”,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是“新人”。这中间退休的人是“中人”。前后跨度有10年,期间工资有调整,而“中人”是按2014年9月30日的档案工资计算退休金,又没完全按新的退休金计算办法计算,为确保”中人“退休金不因方法调整而吃亏必须要重新计算。

总之你放心,退休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一定不会让“中人“吃亏的。

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关注,咨询。也可以到当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去咨询。谢谢!




这种说法是真的,但不确切。

2014年10月国家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实际上是2015年开始实施,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大的改动。

原先是根据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退休级别确定生活补贴来发放退休待遇;现在根据工作年限、缴费基数等方式,确定退休金。

新的退休计算公式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四部分构成。

由于差距比较悬殊,保持退休待遇的稳定,国家规定了十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仍然要实行老办法计算退休待遇,在老办法退休待遇的基础上,额外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的高出一定比例。从10%直到百分之百,每年增加10%。

本来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老办法,退休待遇要跟基本工资挂钩,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到手工资待遇不变更甚至略有增加,国家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变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原有的基本工资标准大大增加,有的比原先多一两千元。不过,相应的增加额部分要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再扣缴了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部分等待遇之后,大家实际的工资普遍上涨了几百元而已。

可是明显不能使用改变后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养老金待遇了,因为会造成2014年9月和10月退休人员,由于基本工资不同,养老金相差近千元。

为此国家实施了老办法过渡方式。之后十年退休的中人,在计算老办法退休待遇的时候,要以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为基础计算老办法待遇。

同时按照国家全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增长率来进行每年调整一次。这个工资增长率是由国家统一发布,一起发布的还有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17年6月国家发布了2016年的退休人员工资增长率是6%,2017年10月国家发布了2017年的工资增长率是4.5%。2018年的暂时没有发布,预计是4%左右。这样能够保证跟老人的退休待遇相差不大。

因为本身就是这样,老人退休工资增长了4%,我们在计算养老金老办法待遇的时候也增加4%,这样就基本平等了,退休中人还有额外发放的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所以,不管是教师还是其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人们不用担心,是不会吃亏的。




有人说2014年后退休的教师退休工资还是按照2014年前的工资标准在执行是真的吗,为什么?

就目前来讲,大部分地区仍然是这样的,但这仅仅是包括教师在内的“中人"正式养老金待遇没有理顺之前的暂时现象。只要正式待遇重新核算,会按照正式标准一分不差地逐月补差。

2014年10月1日,我国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改革的时间为节点,改革前巳经参加工作,改革之后才能陆续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

由于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际缴费,也没有个人账户,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都是计算养老金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家把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并以一笔过渡性养老金来补偿中人,中人退休时在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还要再领取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并对退休中人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在养老金的计算上釆取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限高保底。

如果一切都按照当初的设想来进展该有多好呀,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中人养老金在视同缴费指数、工资增长率、运算程序、职业年金等诸多参数上的复杂性,致使中人养老金的正式方案历经数年也没有出台,也使得各地包括退休教师在内的退休中人一直领取着统一按照2014年9月份工资标准计算的预发养老金,也可以说是临时生活费。

为此,不少中人都心生怨气,觉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让中人的养老金吃亏了。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至所以会统一用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来计算预发养老金,是因为国家在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进行了一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大变动,不但优化了工资结构,每个人的基本工资都上涨了几百甚至上千元。如果在正式养老金待遇方案出来之前不统一一个计算标准,势必会带来各地中人预发养老金的高低不一,引起更大的反响。因此,国家规定全国一个标准,统一以2014年9月之前的本人工资标准来计算预发养老金。这样标准仅管低了些,可大家都一视同仁,差距不大。

令人欣喜的是,自2017年底开始,陆续有浙江、江西、山东、安徽、陕西、甘肃、贵州、河北的一些县、市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待遇进行了理顺。特别是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潍坊市、安徽省肥西市涉及到的退休中人都是以千万计。

日前,国家人社部巳发文要求各地必须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退休中人养老金待遇的理顺工作。

从各地的进展情况来看,今年底至明年初,包括退休教师在內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预发养老金一定能重新核算和补差。只要重新一核算,就会按照每个人的正式养老金待遇标准,对陆续退休人员的预发养老金从退休之月起进行补差,绝不会少一分钱的。




这是确实是真的,其实不只是教师,所有2014年10月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目前拿到的退休工资都是按2014年9月的标准执行,这些人都称为“中人”。

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在2014年10月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包括了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其中就包括了教师。

改革之后,单位和个人都需要进行缴费,养老金的计发方式也按照新的办法进行计算。

但是,因为新的办法计算方式比较复杂,涉及到许多的参数需要确定,而不少参数都是需要国家统一确定,还有一些需要各省分别制定,导致新办法的养老金迟迟不能计算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中人”的养老金还是按照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在预发。

而从2014年到现在已经过了4年,长时间的等待也让大多数的“中人”十分不满,因为“中人”拿到的养老金比改革之前退休的职工低了不少。不过目前已经有一些省份已经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了,并且为“中人”重新核算补发了之前的那一部分,我们希望也相信其他省份也能够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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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2024年设立十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按新老办法对比,限高保低计算。其中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以本人2014年9月份的职级、职务为准,也就是说假定你2014年9月退休,计算出养老金,然后乘上以后每年的工资增长率,这就是过渡期内老办法养老金的计算。如果十年过渡期内有职务、职称晋升,再把职务、职称增加的工资部分加上。你说的是不是这个?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一说你就明白,养老金改革前,当时都没交纳保险,是按照工作年限拿养老金,比如四十年以上都拿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后来企业交纳养老金,事业单位人员不交,在后来企业按全口径方式计算养老金,事业单位延用以前的核定方式,最重要的是,事业单位原来工资没企高,现在事业单位工资高了,就出现现在的事业单位比企业退休金高的原因了。




我以为是真的。不然国家能不行动吗,能不给你补吗,好比温水煮青蛙。慢慢的都这样接受了,习惯了,就平静了。领导不好当啊。外国因为这,也有闹事的。中国不会,生活水平差的,国家救助。




有人说,2014年后教师退休工资,还是按照2014年前的工资标准在执行,这是真的吗?为什么?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夠准确与全面,实际情况不全是那样的,这应是一个半真半假的分析与判断!

应该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以后的退休人员,他们退休后还是按照2014年9月底前的工资标准,计算与核定基本养老金不假,这个说法是真实的,也是完全对头的。因为这个工资标准有特定、特殊的意义与作用,它是新、老制度的分水嶺与临界点。以2014年9月底前的工资标准执行,这是势在必行的,是按老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以及以此为基础“封定”养老金计发基数所迫切需要的。企业当年也是如法这般“封定”与执行到位的。

总之,这种说辞也不是完全的正确与对头。应该看到,在以2014年9月底前的工资标准,按照老办法计算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时,各地是制定并实施了老办法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的,也就是各省、市、自治区,都先后制定出台了各地的退休老办法工资增长率计算实施办法的。按照这个方案执制与操作,就会让新办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也会在2014年9月底前的工资标准基础上,而水涨船高到政策允许的相当幅度,从而保证他们退休后按老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的工资标准,能夠得到切实的调整与提高。这样做的现实意义与作用,应是众望所归的,也是与时俱进的,这个实际政策举措,我们是不应该迴避与视而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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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我问过财务上核算工资的人员,他们说现在执行的是2014年的工资标准,具体上什么原因他们也解释不清楚,只有人社局核算工资的人才知道具体情况。




有人说2014年后退休的教师退休工资还是按照2014年前的工资标准在执行是真的吗,为什么?

这里提请大家注意,不是所有2014年后退休的教师,而是201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之间退休的“中人”,也就是十年过渡期内的“中人”,用两种办法计算,第一种是老办法,第二种是新办法。老办法的计算是以题主所说的按2014年9月工资和津补贴为基数乘以工龄比例计算,但是还要加上2004.9至退休之时各年养老金调整额度才是老办法额。还要用公式计算新办法额度,两种办法额度计算出来后,发放养老金的金额是就高不就低,老办法高的按老办法额发放。但往往是新办法高很多,新办法高的发放方法就比较复杂了。首先计算出新老办法增发额。增发额=(新办法额—老办法额)*增发比例。增发比例按退休年份又有规定:2015为0.1,2016年0.2…2023年0.9,2024年1。增发额算出之后,养老金的发放公式:

十年过了期内“中人”养老金=老办法额+增发额,

很多地方是先发放老办法额过很长时间后补发增发额。那么一些老师误认为老办法额发了就不发了。所以有的正如题主所说,认为2014年后退休的教师退休工资还是按2014年前的工资标准在执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其实2014年后退体教师在十年过渡期内退休,不是按2014年前工资标准执行,而是按2014年工资加津补贴总额计算加上至退休几年的养老金调整,再加上新老办法增发额,加起来比教师老人养老金多很多,十年过渡期过后退休的教师完全按新办法发放养老金,一般情况下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比老人养老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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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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