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志强到底为什么被判流氓罪?

1982年,迟志强在南京拍戏。刘晓庆问他:你能帮我安排几辆车吗?送我的亲戚去火车站。迟志强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没想到却给自己的“牢狱之灾”埋下了导火索。

迟志强,1958年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初中毕业的时候,长春电影厂招演员,只有14岁的他竟然被选上了,由此开始了他的演艺生涯。


他曾经出演过《艳阳天》、《小字辈》、《创业》等电影,在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可以说,迟志强如果没有牢狱之灾,星途是一片坦荡的。

1982年,迟志强在南京拍摄《月到中秋》,刘晓庆和他是同一个剧组的。刚好有几个亲戚来看刘晓庆。亲戚走的时候去车站,刘晓庆就想到了迟志强。


年轻人的虚荣心一上来,迟志强立马拍着胸脯保证:姐,包在我身上。”

迟志强给朋友打电话借车,可是朋友的车刚好不在,这下迟志强傻眼了,大话说出去了,车却没有了。


朋友替他出主意,有一位30多岁的大姐人脉比较广,肯定能借到车。大姐一听,借车是为了送明星的亲戚,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还开心地跟迟志强、刘晓庆合了影。

仗义的大姐,帮迟志强把面子挣了回来,迟志强就想感谢一下大姐,大姐豪爽地说:我还得感激你呢,让我见这么多大明星,高兴地很呢。


中国人最讲面子,欠了人情得还啊,迟志强说:“这样吧,我请您吃个饭。”大姐当时已经离婚了,看到帅气俊朗的迟志强非常喜欢,就邀请他去跳舞,但是他们跳的是“贴面舞”

所谓的“贴面舞”就是一群青年男女在一个屋子里,拉上窗帘,打开台灯,把纱巾蒙在台灯上制造朦胧感。


放的音乐是当时被大家称为“靡靡之音”的《甜蜜蜜》《美酒加咖啡》《凤飞飞》之类的音乐。跳舞的时候也不是真的脸贴脸,而是女生靠在男生的肩膀上。

迟志强面对这样的跳舞方式开始有些放不开,但是时间长了之后,一个陌生的女子依偎着他,迟志强的心里就产生了异样的感觉。


跟他跳舞的一位小姑娘,趴在他的肩上说:强哥,明天两点我等你,就我一个人在家。

那个时候,迟志强已经有了一位空姐女朋友,但是在小姑娘的盛情邀请之下,他没有克制住自己对新鲜异性的追求,第二天真的去了小姑娘家。

一来二去的熟悉了之后,迟志强喜欢上了跳舞。没想到他们的举动被邻居举报了。理由是:他们借跳舞群居、一大堆男男女女拉着窗帘,乱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1983年上半年,迟志强被借到珠江电影制片厂,跟着剧组在河北完县拍摄电影《金不换》。

有一天,迟志强在房间里休息,有人让他出来一下,走出门他没有看到剧组的人,走廊里站满了警察,迟志强还开玩笑说:怎么今天都来开会啊。


公安人员突然严肃地说:找你有事情核实一下,跟我们去一趟公安局。


迟志强不解地问:到你们那里干什么?

公安人员说:走吧,南京来人了。迟志强一听是南京就马上联想到,他们跳舞的时候跟邻居吵过架。


警察把迟志强从完县到了南京后,就直接进了牢房。一篇题为《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的文章,把他推上了风口浪尖,引起了全社会的公愤。


最终,迟志强因犯“流氓罪”而被判期徒刑4年,这一年,迟志强只有25岁。


迟志强曾自嘲地说:我第一次从出外景是在河北涉县,开始涉足电影界,那一次是在完县,完蛋的完。

迟志强在监狱里积极改造,表现出色,经常给大家排练文艺节目,被减刑1年半,提前出狱。


出狱后迟志强回到长春电影制片厂工作,可是过去的辉煌再也回不去了。只能做一些特别普通的后勤工作,铲洋灰,活水泥这些活他都干过。


有一次,迟志强哼哼着在狱中写的《铁窗泪》,主编听到后觉得这首歌很不错,就对他说:你出磁带吧。


铁门啊铁窗啊铁锁链,手扶着铁窗我望外边………这首歌让迟志强再次回到了大家的视线中。

《铁窗泪》火遍了大江南北。可是好景不长,这首歌受到了一些人的抨击,说这是卖弄特殊经历博取大家对他的同情。


迟志强从耀眼的明星,到阶下囚,虽然因为《铁窗泪》再度出名,可是他的命运却被彻底改变了。




迟志强,1982年在南京,因为参加贴面舞会,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1983年“严打”时被人举报,而被南京公安局逮捕,以“流氓罪”监禁4年。

1,什么是流氓罪?1979年设立。百度百科: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是1979年颁布的中国刑法第160条规定的一种罪行。198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了6种提高量刑幅度的犯罪,流氓罪列于首位。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我国刑法对于“流氓的制裁开始于1979年。按照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1] ,流氓罪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著名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的刑罚可以处死刑。

2,从上述当时的法律条文可以知道,迟志强罪有应得。他是进行流氓活动,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跳贴面舞,观看淫秽影像,属于破坏公共秩序。判他四年,量刑准确。

3,我们没有迟志强犯罪的卷宗。即使在今天,迟志强的行为可能也是犯罪。这就是聚众淫乱罪。在今天,这也是重罪,可能判刑超过4年。

4,判处死刑的典型,是西安的马燕秦。她是家庭舞会的组织者,作风放荡,与多人发生性关系,被判处死刑,涉案300多人。

5,我个人的教训。85年大学期间,于一个女服务员有来往,幸亏没有来得及发生肉体关系,因为女人丢下老公孩子回老家,老公到学校要人,一口咬定是我拐走了她老婆。于是学校展开调查,截获了那个女人的两封信,最后的处理是取消资格。

20多年以后,我参加了同学聚会。目的是告诉老师同学,我还活着。也是感谢学校,当时没有赶尽杀绝。我来自农村,如果学校发狠,很简单,我就会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敬畏法律,是每个人活着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第一要务。




迟志强犯流氓罪的问题,我来回答!1982年迟志强在南京参加电影《月到中秋》的拍摄因与一帮朋友组织私人舞会跳贴面舞,被邻居举报。期间,迟志强还和其中的两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后被南京公安抓获。同年迟志强因流氓罪被南京法院判刑4年,送往南京高淳花山服刑,后被减刑一年半提前出狱。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人们对于明星的了解比较有限,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时的传播手段有限,更多明星在普通人眼中只是“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状态。

《狱中望月》、《铁窗泪》、《十不该》、《愁啊愁》等几首歌曲,在上述那个年代,非常流行,大街小巷经常能够听到,人们也都能随口哼上几句。

可是对于歌曲的演唱者迟志强,很多人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其人其事。当时在坊间流传最广的就是,此人犯了法,坐了牢,在牢中创作出这些歌曲,并因此大红大紫。

虽然人们的认知和事实有出入,但是也能看得出,当时迟志强的歌的传唱度还是非常广的,只不过因为受限于媒介相对落后,大部分人并不了解迟志强的过往。


年少成名,春风得意

迟志强,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父据说还是一名人民警察,还曾担任过公安分局的局长,家庭条件还是不错的。

初中毕业之后,他偶然间接触到了影视圈,并且深深地爱上了表演。更巧的是,当时恰逢长春电影制片厂在招收演员,长相英俊加上本身有一定的表演天赋,迟志强就报了名。

经过层层筛选,他被录取了,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里的一名学员。

在那个时候,迟志强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在进入长影之后的第二年,他就参与了拍摄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部电影《艳阳天》。


此后他的表演事业可谓蒸蒸日上,到了1979年,迟志强的演艺事业来到顶峰。这年他参与拍摄了电影《小字辈》,在剧中饰演一个穷困潦倒、满腹牢骚、毛毛躁躁的公交车售票员的角色,深受好评。

1980年的时候,《小字辈》获得文化部优秀电影奖,迟志强凭借此剧获得当时国家最高级别电影奖项:文化部优秀青年创作奖。

甚至他还受到了中央领导人邓颖超、王震的接见,和他一起的其他演员,都是后来大红大紫,名字响彻大江南北的人:唐国强、刘晓庆、陈冲、潘虹,总计11人。

在那个年代,能够受到中央领导人的接见,可是至高无上的荣誉,而那时候的迟志强,也才22岁而已。

如果时间定格在这里,那么很多人都会觉得,迟志强的未来将会是一片光明。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帆风顺的人生毕竟少之又少。


“囚歌”让他真正出名

虽然在入狱之前,迟志强名声在外,基本上实现了“名利双收”。但是在那个年代,由于我国尚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条件还很一般,所以老百姓对于迟志强还是比较陌生的。

真正知道他的人,也属于那个年代的有钱人,最起码是可以看得起电影的“城里人”,在农村地区来说,绝大部分人对他知之甚少。

这没办法,广大农村地区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别说电影电视了,甚至是收音机都算是一个奢侈物件。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大多数人不知道他也很正常。

真正让“迟志强”这个名字变得众所周知,并非源于他的表演,而是源于他和其他人共同创作的几首歌曲。

1988年8月至1990年,迟志强在拍片之余陆续录制了两盘个人录音带专辑《悔恨的泪》、《拥抱明天》,发行量达1000万盘之多 。

专辑的制作人是周亚平,原唱者为翟惠民,女声部分由张秀艳演唱,迟志强负责了专辑中的朗诵部分。

但是就是这些著名的“囚歌”,几乎让所有人都认为全部是迟志强一个人完成的,这就使得迟志强的名字开始变得家喻户晓,只不过这是一场假唱事件而已。

在2008年11月17日,“囚歌”专辑的制作人周亚平接受记者采访,道出事情原委,随后迟志强也向记者平静地承认此事,但他表示,是制作方背着他找人代唱的。

入狱经历和“囚歌”不谋而合

也许是“时势造英雄”,也许是机缘巧合,这些“囚歌”之所以出名,实际上跟迟志强本人也不无关系,因为他的确坐过牢。歌曲内容加上他的个人经历,造就了当时专辑热卖的结果,实际上也很难说是歌曲成就了他,还是他成就了这些歌曲。

时间回到1982年,这一年迟志强在南京拍摄《月到中秋》,在拍摄电影期间,他认识了一些当地一些思想比较前卫的青年男女,然后他们经常聚在一起,举办一些舞会、派对之类的活动。

多年之后,迟志强回忆说他们之间的聚会,也就是八九个青年男女,在一间房子里,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

如果在当今,这样的聚会可能没什么,但是在当时那个社会环境和背景下,他们的这些行为显然有“伤风败俗”“有伤风化”之嫌,即使他们是拉着窗帘,可是依然影响到了邻居们。

如果仅仅是这些,可能也还不至于让迟志强入狱,严重的是据传他在此期间跟其中一名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这才是致命的。

更为“凑巧”的是到了次年,也就是1983年的时候,全国举行了第一次声势浩大堪称无死角的“严打”,而曾经在南京有过“不光彩”经历的迟志强被举报了,举报者说他们“聚集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关系……

被公安机关抓捕的时候,迟志强正在河北保定拍摄电影,然后他就被带回南京受审,罪名就是流氓罪。最终迟志强被判处监禁4年,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2年释放出狱。


流氓罪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是1979年颁布的中国刑法第160条规定的一种罪行

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由此可见,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流氓罪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涉及的范围也非常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等等,都属于流氓罪的范围。

在当时来说,在具体的刑罚上,一般的流氓行为,处于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83年的严打行动,是迄今为止的4次严打中,规模最大的一次严打行动。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背景下,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一经查实,都会被严肃处理。

迟志强出道的时候,赶上了好的机遇,他出事的时候,也遇到了国家严打的时候,这可能都是命中注定。

时过境迁,如今再去讨论当年迟志强究竟做过什么,他的行为和他所受到的处罚是否相当,似乎早已没有多大意义。




1973年出道 ,1977年大火的迟志强,像现在明星一样收获了无数粉丝。


1982年,他认识了南京一个高干的女儿,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离异姐姐,也是他的仰慕者,可以说是他的铁粉,跟他有了不明白的关系,并通过她的介绍,迟志强还结识了许多有身份的男女。




当时,刚刚改革开放,这些地位高的人与明星是最早接触新鲜事物的男男女女,自然是比平民百姓前卫。



这些人经常一起跳舞取乐。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是不允许男女一起跳舞的。不仅如此,迟志强和朋友们经常在房间里面对面地跳舞。跳贴面舞。据说迟志强还和其中的两名女性发生了关系。



久而久之,音乐给邻居造成了噪音。邻居举报给警察局,说有一群人在房间里乱搞男女关系。至于事实是怎样的?是真是假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一年是1983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为当时人们所不齿的行为,有逞泛滥之式,为此,1983年开启了中国严打的第一年,无数的罪犯被定罪逮捕。在这次著名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的刑罚可以处死刑。




1983年10月‍‍正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因邻居举报,南京警方‍‍迅速出击,在当时的河北完县(现在的顺平县)将正在拍电影的迟志强‍‍拘捕‍‍。南京警方在认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单位内部处理。



因为迟志强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他的被捕事件立即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



报社的人化装成上级去采访迟志强。



随着报纸上12个字的标题文章:“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 的迅速传播,影响极大,使得公安局不得不重新审理案件,给迟志强案件定性。


迟志强最终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狱中度过两年后,由于表现出色,被提前释放。‍‍





迟志强属于少年得志,飞得高,摔得惨的代表。




历史的叙述。迟志强的铁窗泪是生活的忏悔,与同期的那个年代的上海几位著名电影年轻的影员比如龚某,陈某,张某等电影名演员的一系列事情一样,都是典型的生活问题!




七八十年代,现在觉得不是什么事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就可能是不正常的事了,说严重的话,甚至是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曾记得否,一二十年前,我们国家从法律上取消了“流氓罪”一说。

“流氓罪”是七八十年代经常使用的一个特定词汇。那个年代,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侮辱妇女,抑或是你的生活不检点,存在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犯生活作风方面的错误,就可能会触犯了法律法规,被判罚为犯“流氓罪”,锒铛入狱。

尤其是在1983年,全国的一场“严打”斗争中,许多人就因为“打架斗殴”或者是犯了生活上的错误,被判罚入刑入狱。

七八十年代,哪怕是聚众组织家庭私人舞会,男男女女青年们聚集在一起,跳“两步舞”、“贴面舞”、“迪斯科”、“劲舞,男女之间在跳舞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亲密,肢体过于接触,搂搂抱抱,亲亲吻吻,也会被视为生活不检点。

那个年代,倘若一位男青年谈“三角恋爱”“多角恋爱”“脚踩多条船”,也是不能令人接受的。倘若说,一对男女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发生“两性关系”,也令社会所不耻,被人指着脊梁骨,指指戳戳。更有甚者,当时,如果一位男性在“三角恋爱”的过程中,致使数名女性怀孕而堕胎,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就有可能会被套上“流氓罪”三个字而触犯法律法规,被判罚入刑入狱。




迟志强被判流氓罪,有的人说是因为跳舞引起的。因为在那个年代,男女在一起跳舞,或者是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可以定为流氓罪的。特别是在1983年严打的时候,更是这样的,有的人就是因为在一起跳舞被判流氓罪,有的还被枪毙了。那个时候流氓罪是很宽泛的一种罪行。有的人就是因为男女在一起跳舞,就被定为流氓罪,被判很重的刑法。有的甚至因此丢了性命。所以说在那个年代跳舞也是犯法的。

在严打的时候,很多被定为流氓罪的人,按现在法律都是不构成犯罪的。有很多人都是冤枉的,很多人在刑讯逼供下,想都会承认自己犯罪的,因为你不承认把你打死了,你也会白死的。所以不承认也不行。就这样,那个年代因流氓罪判刑的人是很多的。

我们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好了,法律越来越健全了。依法治国,疑罪从无已经体现在方方面面。所以现在社会越来越先进了,也越来越文明了。很少再有人被冤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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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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