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县管校聘“后,落聘教师是否可以辞退?其补偿标准是多少?

县管校聘目的就是末位淘汰,强烈反对,华为20年前也曾经搞过末尾淘汰,结果公司效率依然很低,任总发现决定公司发展和效率不是个别10%员工,而是领导层或者说中层领导,因为他们有权利决策,所以任总叫停了!变成领导轮值制度,对领导层进行聘任制改革,这才提高公司效率,而我们让各区县搞,没有统一可执行方案,全靠人为操作,结果只会毁了教育,让教育变得恶略!




县管校聘,初衷是促使老师交流,但最终演变为惩罚老师,而不怕惩罚的老师演变为超级老油条的过程。

五十岁了,儿女大了,而且县管校聘有年龄保护,怕什么

四十多岁,车、房都有了,反正放学都可以回家,去哪干都一样,怕什么

新入职,有个保护期,并且随时可以潇洒辞职,怕什么

……

慢慢地,一批老油条产生!!!

专业技术人员,争着去做门卫、图书管理员、厨工、清洁卫生员……这正常吗?

本人认为,选择高情商领导来调动同事的积极性才是关键。

A校和B校,各三人落聘,互换,对教育事业有什么促进?甚至六人聘到C校,而AB各缺编三人,更悲。

出台县管校聘,而不由教育部制定严格遵守的规则,难为中层领导而已,真看不出有什么作用。




我认为如果辞退他们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原来就是教师身份,如果没犯错误,单靠落聘,那是人为的错误,因为县管校聘本身就存在着问题。




谢谢邀请。

1.县管校聘的实质和意义。

“县管校聘”是新时期教育体制,是为了落实国家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教育的公办教师和校长人事权由教育局统一分配,打破以前长期在一所学校工作的局面,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说直白一点就是由甲校调进乙校。

一般情况下,每位公办教师都会安排到学校工作,但是为了有激励机制,每个学校老师聘用会择优录用,就会出现少部分落聘。

2.“县管校聘”聘用过程。

县管校聘2020年在全国开始落实,我县部分学校率先试点。

一般从城区学校开始竞岗聘用,按照教育局聘用原则,必须有百分之十的优秀教师分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同时有百分之五的老师要落聘。学校有富裕人员的学校老师分流可能还要多。

3.这些分流及落聘人员都到了农村学校。

每个学校都有分流人员,县城的到农村学校,到郊区学校,乡镇学校的教师到联小到村小像我们学校本来缺编,正常领导调动有一人,分流到教学点有两人,其实,这两人是主动申请的,他想晋升高级教师,教育局有文件规定,农村学校教师优先考虑。

去年,学校从其他学校进来5位教师,还有二位实习教师,基本解决了缺编问题。

4.公办教师是事业单位编制,一般不会解聘,除非犯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公办教师是有编制,编制就有一些好处,比普通合同工要保险,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考教师编制呢?为什么把公办教师称“铁饭碗”呢!

即使教师落聘了,他也会分配到农村和偏远学校,有的会做学校其他工作,像食堂、保安、杂物工作。

学校落聘人员,政府机关也需要人员,我们镇这几年从学校抽调了四位教师做“扶贫专干”,目前还正工作。

“县管校聘”方案对落聘人员是这样规定的:可以分流一部分到农村学校。没有单位接收的教师,有一年的学习充电时间,学习业务,听优秀教师的课,定期回报学习情况,等到第二年再次聘用,落聘人员工资待遇会打折扣。

所以,教师队伍本来就缺编,每年都在招聘新教师,或聘请代课教师,我们学校就有几位代课教师,即使落聘了,也不会被辞退,只有辞职和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好多人把县管校聘错误的理解成末尾淘汰,要知道编制内的教师,除非犯法,犯了严重错误,要不然你是开除不了的。如果你特别差,没人聘,学校会让你转到行政岗,或每周听课学习,直到能胜任教学岗位。或调到其他缺老师的学校。总之是不会丢掉工作的。




“县管校聘”是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全部实行县级政府的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交流或轮岗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2020年中央1号文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

那么,实行县管校聘有哪些好处呢?

老穆认为,主要有如下3点好处:

【1】“县管校聘”能够平衡城乡教学资源,促进地区教育均衡发展。

【2】“县管校聘”可以提高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教学质量地提高。

【3】“县管校聘”能够促使城乡老师流动起来,促进老师件间的互相交流,有利于互相学习经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既然是县管校聘,肯定就会有人落聘。

那么,哪些老师容易落聘呢?老穆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1】教学质量差的老师;

【2】教学质量一般,但却自以为是、刚愎自用的老师;

【3】责任心不强且教学不认真的老师。

【4】习惯推卸责任且没有担当的老师;



倘若在县管校聘中落聘了,该怎么办呢?

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年度考核合格,学校会安排你其它工作的,不会轻易开除有编制的老师。

倘若你真的落聘了,被辞退了,可以获得补偿吗?

老穆认为,必须的!

我们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县管校聘的目的不是为了辞退老师,而是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实行“县管校聘”后,落聘教师是可以辞退的。

“县管校聘”改革在操作上,一般是先进行核编定岗,再组织竞聘上岗,然后解决落聘等问题。

一、核编定岗

教师编制核定原则是“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根据这一原则,学校结合实际,综合考虑课时量等因素,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合理确定岗位总数。县(区市)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将聘用岗位分配给各学校、学区。

有一个县级市确定的生师比标准:

幼儿园是16:1,

小学是19:1,

初中是13.5:1,

高中是12.5:1;

班师比标准:

小学是1:45/19=1:2.5,

初中是1:50/13.5=1:3.7,

高中是1:50/12.5=1:4。

教师周课时量参考标准:

小学16-22节,

初中14-16节,

高中12-14节。

班主任工作量按周工作量的50%计入。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计入标准经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教职工岗位设置的的原则是“因事设岗,按需设岗,人事相宜,事职相符”。根据这一原则,教职工岗位分为管理、专任教师、教学辅助和工勤四类岗位。

各学段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比例应该控制在适当范围之内。一个县级市确定的高中必须控制在15%以内,初中必须控制在10%以内,小学必须控制在8%以内。

竞岗人数大于所设岗位人数,则实行“差额竞岗”。比如语文学科设10个岗位,而竞岗语文学科的有11人,11人竞聘10个岗位就叫“差额竞岗”。原则上,各校设置岗位时,要预留5%的岗位实行“差额竞岗”。

从顶层设计和大多数地区实际上看,“县管校聘”改革做到了人尽其才,有效遏制了“学校超编却缺老师”“小病大养”的现象。

二、竞聘上岗

某县级市“县管校聘”改革,采取分类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一般采用“分层次竞岗模式”。

“分层次竞岗模式”采用“四级三轮”竞岗,“四级”是指: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及学科负责人;教职工。校长竞聘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轮”是指:第一轮,校内竞聘;第二轮,校内竞聘中的落聘人员,参加学区内竞聘;第三轮,学区内竞聘落聘人员,参加跨学区竞聘。

竞聘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方式进行考评。

校内竞聘的程序是:

第一、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责任清单;

第二、教职工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第三、学校竞聘上岗评审小组审查应聘资格;

第四、学校组织教职工参加竞聘;

第五、公布竞聘结果。

“县管校聘”改革设置特聘岗位,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支教,一般一聘3年。特聘岗位的教师不参加竞聘上岗,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提升待遇等方面争取政策予以激励。

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机制,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交流轮岗作为校长、教师聘用、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与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先评优挂钩,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给予倾斜。

“县管校聘”改革设置“特殊人员”岗位。对临近退休不满2年的教师、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患大病不能上岗的教师、每年新招聘的教师、经组织选派援疆、援藏回归教师、政策性安置首次上岗人员、其他特殊人员,经批准后由学校直聘。

三、落聘问题

在“县管校聘”改革中的落聘教师,有转岗、待岗培训、解聘、辞聘等四种退出教学岗位方式。

转岗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师转换岗位的行为。

待岗培训是指没有适合该教师岗位而安排培训的行为,时间为一年,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补贴。

解聘是指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

辞聘是指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

这里解聘就是辞退落聘教师。一般经过转岗、待岗培训等程序后,绝大多数落聘教师都能有岗位。

在学校落聘后,可以在本乡镇范围内其他学校再竞聘,其他学校依然不能竞聘上岗,再在全县(区市)范围内安排缺人的岗位,依然不能上岗的,则待岗一年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后再参加竞聘,此时依然不能上岗,才会实行解聘、辞退。

各级机构应该是非常注重做好落聘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合理安排落聘人员岗位去向。

据了解,实际上几乎没有落聘教师被辞退。一是虽然有学校教师多于岗位,但在县(市区)范围内,教师总量是不足的,总有岗位安置。二是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搅动一河死水”,使教师有危机感,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是为了辞退教师。

经过这样的竞聘后,除了那些本身不想在学校工作的,长期不在岗的,长期严重破坏学校制度,影响教学秩序的,违反教师法且屡教不改的以外,一般落聘教师都会再安排一个合适岗位工作的。

至于辞退教师补偿的问题,我想,依照劳动法、教师法等法规执行就是了。我想,就是按照原工资标准的2倍或3倍补偿,也不是一个正常的合格的老师希望的结果。也许有人故意落聘,然后刻意打官司,既能离职,又能拿一笔补偿。想的太美了!还是考虑竞聘上岗,好好工作吧!




二十年前,我市曾经搞过一次竞聘上岗。先竞聘校长,再竞聘主任,最后是老师。

当时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落聘老师不听主任的话。当然不是那种直接怼了回去。老师有足够的办法让自己空耗,导致你无法给他安排任务。

2.老师之间停止了任何交流。最主要的就是优秀教师拒绝新加入老师去听课。也拒绝主任带队听课。你来听,我就考试。你天天听,我天天考。极端的一次和主任干上了的老师考试了一周。至于新老师没有老教师愿意带。老教师什么公开课都不积极参加。新教师上完课以后,老教师就说上的好!不断吹捧。

看起来一片和气,其实一盘散沙!

3.主任之间没有交流。德育,安全自成派系。彼此互不干涉。

请问现在的县管校聘在这些方面有任何改动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实行县管校聘之后,落聘的教师是否可以辞退呢?虽然说不多,但是确实有,虽然《教师法》明确规定不能无缘无故随意解聘教师。

地方推出自己的解释,宣布把落聘教师待岗或调往最偏远山区,待岗考察不合格以及不服从调剂到偏远的山区里为不服从组织安排定为师德不合格,作为解聘理由。如果不服,向竞聘小组反映,向县级县管校聘委员会反映。

在县管校聘中落选的教师,一般可以参与其他学校的竞聘,如果还失败就可能被调到比较偏远的地区,或者从事后勤工作,还有可能待岗。那么在此过程中如果不服从分配,就会被定为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就面临着被解聘的危险。



除了以上还有哪些师德师风不合格的行为呢?

除了上面提到的可能被解聘的原因,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也会作为解除聘任的一个依据。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有十一种,包括不认真教学,以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谋取私利,剽窃他人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有偿家教,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从中收取回扣,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等。

我们知道前一段时间被调离工作岗位的胡红梅老师,就是因为剽窃他人的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



如果教师被解聘,是否有经济补偿呢?

我觉得如果是因为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教师属于过错方,应该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教师是因为其他原因被辞退,可以参照《劳动法》和《公务员法》,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的。



总结:我觉得像管校聘即使在本学校竞选失败了,如果服从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没有违反相关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条例,不会轻易被解聘。




“县管校聘”今年将在全国各地相继实施,它究竟是冷峻无情的“钢铁侠”还是外强中干的“稻草人”?每个老师心里真的要有一杆秤。

这次“县管校聘”,从制度设计上来看,有两个环节将对老师们有严重影响。一是如果落聘后待岗培训,将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培训后如果不能重新上岗,将予以辞退。

不过,如果真的走到“降薪”、“辞退”这两步,这个老师已经废了。

长期以来,老师不是人人向往的社会热门职业,但肯定是最稳定最无风险的职业之一。我在学校工作20多年,还从来没有听说哪个老师的工资被降了,至于老师被开除简直是天方夜谭。

这个“保险箱”可能将要被慢慢熔化了——“县管校聘”就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因为它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但是,为了保持老师队伍的稳定,为了维持社会和谐,它还是采取了非常稳健,甚至温和的方式来保证平稳过渡。

构成“县管校聘”的流程有五大环节:

  1. 校内竞聘。
  2. 如落选,跨校竞聘。(全县域内)
  3. 如再落选,安排其它工作岗位。(学校勤杂岗、管理员等)
  4. 或者参加待岗培训。(发放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
  5. 参加培训后二次竞聘。(如落聘,可辞退)

很明显,这个“县管校聘”对于一般老师来说,并无多大风险。纵然首次“不幸”落聘,仍有几次“上岸”的机会,真正走到最后一步被辞退的老师可以说真是“百里挑一”了。

但是,聪明的老师仍然可以看出这其中的潜在风险。目前,大多数老师都能在第1步和第2步中竞聘成功,是因为全县学校岗位整体编制数大多超出实有老师人数,或正好持平。在未来,随着农村地区学区或学校合并,编制数越来越少,当小于实有任职老师数量时,这个制度就开始慢慢地露出它的“獠牙”了,只要这个制度逐年落实下去,它的无情面目会一年一年地显露出来。

到那时,老师被辞退,可能就不只是一个传说了。

老师们还真得有忧患意识了,要想在竞聘中立于不败之地,最靠谱的做法就是提升自己的教学本领。

所以,“县管校聘”目前来看,还是“稻草人”,过几年后,会逐渐成为“钢铁侠”!

如果真是在这次竞聘中落聘,那说明你真的不适合老师工作,也不要再在学校混日子了,因为今后的考聘制度会越来越严。

这时你要面对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自离,这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二是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如图),将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随着“县管校聘”的持续运作,若干年后,老师队伍“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将会成为常态。

老师们要尽快适应,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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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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