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取消后,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的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项目,其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费用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一般是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原会计准则的“待摊费用”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的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一次性支付一年期费用,在会计处理时,按照如下规则进行会计处理:即新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处理的,应按照重要性原则进行分别处理。

也就是说,对于金额较小,且对当期经营结果影响不大的一次性一年期费用,可以在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损益;对于金额较大,且对当期经营结果影响较大的一次性一年期费用,为确保成本费用的均衡,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在每个受益期内分摊计入成本或损益。



如,企业预付的财产保险费,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等一次性支付的、收益期一年的成本费用,当预付费用金额较小,且对当期经营利润影响不大时,则可以将预付款项一次性计入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预付金额较大,对企业当期经营利润影响较大时,则可以将预付款项挂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在受益期内进行分摊,即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

而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摊销方式处理。



例如,企业1月份向保险公司支付了财产保险费300万元,承保的这部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根据企业费用分配原则,这部分费用应该分别由管理部门承担24万元,销售费用承担36万元,生产部门承担240万元,则会计处理为:

1、企业向保险公司支付300万元财产保险费时,

借:预付账款-------财产保险费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2、按月分摊财产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财产保险费 24万元/12=2万元

销售费用------财产保险费 36万元/12=3万元

制造费用------财产保险费 240万元/12=20万元

贷:预付账款-------财产保险费 25万元

其财产保险费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



总之,按照会计准则,其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费用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费用发生金额的大小,或是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或是分期均衡计入当期损益。而费用发生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一般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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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




待摊费用并没有取消,取消的是待摊费用这个报表项目,很多企业在账务处理的时候还是用到“待摊费用”这个会计科目,在报表列示的时候,现在正规的处理是放到“其他流动资产”当中。

“一次性支付的一年期的费用”到底是放在“预付款项”还是“其他流动资产”,实务当中各有不同,如果支付的费用明确说了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摊销,应该放在“其他流动资产”,如果合同都还没有签订,空口无凭,应该在报表上归集在“预付款项”。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待摊费用“这个项目目前会计报表确实不存在了,但是并不表示取消了“待摊费用”这个会计科目,只是在报表列示时一般归入“其他流动资产”。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财务核算实际设置这一会计科目,也可以不设置待摊费用科目,直接记入预付账款。

2.实务中如果一次性提前支付一年期费用,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分期分摊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待摊费用)

3.如果金额很小,实务中也有企业一次记入管理费用,一般不会有什么涉税风险。如果金额很大,应该分期分摊,不能一次性记入成本费用。如果一次性支付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该笔费用跨年且金额很大的话,一旦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会依法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对于习惯性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计科目的会计来说,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两个会计科目,确有不适。

我的处理方法是在尊重新会计准则的大前提下,平时在"其他应收款"一级科目下增设"待摊费用"二级科目,在"其他应付款"一级科目下增设"预提费用"二级科目,分别用于平时核算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年终对未分摊的“待摊费用”不作调整,对巳预提的"预提费用"尽可能清零。

这样核算,一方面让科目核算内容在一级会计科目中有归属,另一方面也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还符合税法的规定,个人认为这样也是较妥妥的会计处理方法。

欢迎更内行的专家点评。







在会计实务中,一次性支付一年期费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设备租赁费、设备养护费、厂房租赁费、办公楼或职工宿舍租赁费……等等;为什么要按年交费,这跟市场行情如紧俏不好租,或技术含量高不好找维修厂家,或交一年的费用比按月交划算如交一年可减一个月费用等有关。针对这种情况,会计上如何处理呢?

一、会计处理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当期承担的费用,不管当期是否已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费用中;凡是不属于当期承担的费用,既使当期己支付,也不能计入当期的费用中。

(二)、重要性原则:由于会计错报或漏报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人的合理判断和决策,那么,该错报或漏报的事项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分质和量两个方面,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一、费用金额小,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的,对报表使用人不构成重大影响,可直接全额计入当期费用中,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费用金额大的,比如十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会对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所以应按月分摊。这里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一次性支付一年款项,按月开发票。这是最好的一种处理办法,但这种办法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对方收到款后不及时按月开票,有的甚至就不开发票(比如个人)。会计分录:

1、一次性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收到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二)、一次性支付一年款项,一次性开发票。这种情况实际上还是属于第一种情况,只是做账的发票金额是全年的而不是当月的,怎么处理?可自制一张费用分割单,分割本期应承担的费用,发票原件附在费用分割单后面,以后每月都自制一张费用分割单,分割单后附该发票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的凭证号码)。

  • 举例:公司2020年8月支付甲公司一年(2020年8月一2021年7月)的厂房租赁费130.8万元,已收到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未税金额120万元,增值税10.8万元,价税合计130.8万元,该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会计人员每月自制一张费用分割单,全年租赁费120万元,每月应分摊10万元(120÷12)。会计分录如下:

1、2020年8月一次性付款

借:预付账款一甲公司130.8

贷:银行存款130.8

2、2020年8月分摊租厂房赁费

借:制造费用一厂房租赁费10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8

贷:预付账款一甲公司20.8

3、2020年9月一2021年7月每月分摊厂房租赁费

借:制造费用一厂房租赁费10

贷:预付账款一甲公司10




向我们公司依然在用待摊费用这个科目,其实影响不大的,无非是换个科目,如果你想根据会计准则走,建议你用其他应收款核算,借:XX费用/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比如预付一年房租12000元,付款的时候,借:其他应收款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按月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1000贷:其他应收款1000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一家公司可能有很多需要摊销的项目,比如你公司既有租了房子,房子又装修了,还不止一套房子,你就需要excel每月来对比余额,比如你其他应收款A、其他应收款B、其他应收款C的合计金额和你excel表的余额能否对的上。要不年底的时候审计,你对不上的话,会让你很痛苦的,本来就忙,在摊销浪费时间非常不值得。

年中做好数据对比,年底少加班。




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其他费用。

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企业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资产负债表要求不符合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项目不能够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因此“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上述两个科目实质上是属于结算类科目,2007年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科目的使用。

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原企业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新准则规定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可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或转入预付帐款科目处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或预计负债科目,如果不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只能冲回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税务费用

除预提费用以外,企业日常处理时还要计提一部分费用。按照税法要求除坏账准备金以外计提的其他准备金如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短期和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都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时产生的损失才能据实扣除。因此多数中小企业对准备金的计提业务平时不予处理,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发生相关损失,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要求的相关证据,经落实后才能给予认可。有些会计不按照要求平时随便计提减值准备或者时常进行存货盘亏、存货丢失等业务的处理,结果在汇算清缴时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全部被检查人员剔除,调增企业利润。

一般来说,工会经费、坏账准备、银行贷款利息等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直接计入相关费用




待摊费用科目取消,金额较小的可一次性进成本费用,金额大的如小企业厂房租赁费等金额大,还是可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未摊完有余额反映到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的取消只是会计报表上没有这个科目了,在会计账务处理时还是存在的。支付的有一定受益期间的费用还是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下核算的。

现在对于预先支付的,有受益期间的费用没有统一的做法,主要常见的有两种方法。

一种做法是在预付账款科目的下边设二级科目待摊费用,在待摊费用下再按费用的性质设置三级科目,这样做是因为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都是在一定的期间内受益的,有预付款的性质,放在预付账款的科目下是比较合理的;

另一种做法是,待摊费用还作为一级科目,在待摊费用下再按费用的性质设置二级科目,在编制报表 时把待摊费用的余额放在了其他流动资产中。

这两种做法对报表没有太大的影响,都是在流动资产中,都是可以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做账习惯选择一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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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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