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三棱镜法律咨询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绝对不能答应私了!原因:一是私了,你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8万元没了,这可不是小数儿;二是都走到强制执行阶段了,没必要私了。脸皮早已撕破,也没什么情谊可言了。三是不私了,仲裁判处公司给您的钱,它也一分少不了。因为从您的描述来看,公司账户不是没钱,而是不想给。四是不私了,公司它也不敢不给你。强制执行,公司耍赖,法院对付他的手段多着呢。法定代表人可以上征信黑名单、限制做高铁、飞机、住高档宾馆,除非公司不想开了,任谁也受不了。五是答应私了,你就中公司的圈套了。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可能会受行政处罚的。故此,强制执行阶段,答应与老板私了,对劳动者有百害而无一利!




到了这个程度还协商什么?一切优势都在劳动者手中掌握了。就要求老板按照仲裁裁决进行执行呗。

现在打劳动仲裁官司也不容易,有很多证据取证都非常难,正常还在工作的同事,因为怕丢工作,一般也不敢予以配合。好不容易将仲裁官司打赢了,那么也就不要再客气了。

其实在劳动者提起仲裁时,到最后仲裁进行最终裁决,并不是不给老板机会。在劳动仲裁立案后和裁决之中有两次可以和解的机会。那是仲裁庭给予双方调解的机会,老板不珍惜,以为可以通过证据的反驳,将官司打赢。最后老板输了,面临到法院执行的阶段,还想私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拿着劳动仲裁的决议,如果老板及公司在裁决书最后期限前没有履行裁决内容,可以直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可以直接查封企业银行账户,如果银行账户欠款还不足以执行的话,企业又没有筹资进行履约,那么也可以限制企业法人的高消费。这造成的影响就大了,这就属于企业失信的情形。

其实劳动者其实打赢了官司,拿到了补偿,也还是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因为为打官司要来回奔波,延误了自己的劳动时间,丧失了一些机会,又增添了成本开支。这也是可以向企业主张误工费用的。

总结一下,到这个程度,不建议做任何私了,就让企业按照劳动仲裁的裁决履行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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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才出事的,公司走私账,最后员工被判刑敲诈勒索罪关那么久,不长记性了




劳动争议的根本目的是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既然用工单位愿意私了在不减少自己在法院判决已获利益数额的情况下可以同用工单位私了!私了能夠拿到工资何必要兴师动众去法院要求什么强别执行呢?人与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除了利益还有一些其他很有价值的联系,退一步,让一件只能表明人的善良品质而不会让人觉得你是软弱无能!民事官司能夠让对方主动提出和解,提出私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并且是一种高尚的胜利,因为你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何乐不为呢?




律师大刘说法: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具体要看私了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和解,如果不合适,坚决不能答应!

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进程由执行法官说了算,就算你什么要求也不提,法院也会依照职权,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比如直接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等。除非是特别困难的企业,一般对于几万块钱都是比较好执行。

二、老板想私了,在执行阶段意味着执行和解,但你要维护自己切身利益。

比如公司欠你5万块钱,老板说:我给你4万块钱,你把这个案子撤了吧,你坚决不能同意。

因为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即使不和解,对于大公司来说,执行起来也比较容易。

如果公司运营状况不理想,你可以适当要求降低标准,比如一次性要求公司支付45,000块钱,这样往往比你执行个3、5年才执行回来5万块钱划算。




这个时候还私了什么?都耽误了你劳动仲裁的时间,如果老板想私了,为什么还要等到你胜诉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再提出?耽误了你的时间不用算成本吗?最关键的,你仅仅是要你应得的工资,又不是什么大金额的钱,从这里也就能看出你老板的任凭你!那么到底要不要私了,我们这样看就明白了!

一、劳动仲裁胜诉,老板还要私了,证明老板不想支付这么多钱!

你劳动仲裁已经胜诉了,正常老板按照裁决结果支付相应的钱就行了,根本不用私了!而且你只是要求正常的应得工资,也不是什么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大金额的东西,你老板还要故意拖延到强制执行阶段,真的有点不理解,至少你老板不是什么好鸟!

老板想私了的原因,就是想低于裁决结果的金额来支付,但已经到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阶段了,为啥还要接受私了?对你来说一点好处都没有!

如果老板私了,他愿意支付裁决结果吗?要愿意早就支付了!而且如果劳动仲裁耽误的时间和成本,老板会承担吗?根本不可能!

所以,对你来说,坚持申请强制执行就好了,不用想其他!因为老板要支付,早就按裁决书支付了,而不是玩这个套路才拖延时间!

二、劳动仲裁,在公司公开信息中没记录,但到申请强制执行,就会有记录!

目前任何一家企业的一些信息在网站上都是公开的,其他人都可以查得到。对于公司打官司这一块,如果是在劳动仲裁阶段结束,那么在企业的公开信息里是不显示记录的。只有到法院阶段才会公开。那么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公司必然就会有这个强制执行的记录,这对公司的形象多少会产生点影响!

所以,你老板可能也是担心这点,所以才会在这个时候提出私了!但感觉这不是根本,可能还有其他套路!

三、老板在这个阶段提出私了,会有什么套路呢?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在开庭前,有机会调解私了,这个时候,因为结果还不明确,所以老板不同意也是正常的。

在开庭结束后,裁决结果出来前,老板一样有机会调解,这个时候基本能够判定结果是怎么样的,但你老板还是不同意调解,可能你老板还在坚持最后的倔强!因为在员工面前不能丢了面子,不能退让!

那么在裁决书出来后,你老板完全可以按照裁决书的内容去执行,执行完了,啥事没有!但是你老板仍然不执行,不理会!认为员工拿自己没办法!

等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你老板才觉得没办法了!所以主动想私了,但这个时候,作为员工来说,还有必要私了吗?

就和前面说的,你要求的是你的劳动报酬,本身就是你自己的钱,也没有设计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等,就连工资,你老板都故意拖到这个时候!

所以,很怀疑你老板的人品,对于已经丧失诚信准则的老板。坚决不同意私了!

如果你接受私了,意味着你老板会再次玩套路,拖延你的时间!你老板大概率会让你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然后再支付你对应的钱!

那么他就很可能趁着这个时间差,把钱给转走,到时候你再申请强制执行,估计老板就没有可供执行的钱了!按照你老板的做法和人品,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这个时候也不叫所谓的私了,必须让你老板按照裁决书支付完钱,你再去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反正在没有收到裁决结果的钱之前,坚决不撤销!

总的来说,到了这个阶段,坚决不同意私了,除非公司先把拖欠你的工资支付了,签完不要先去撤销,否则自己会被动!




已经走到仲裁胜诉,拿到生效判决裁定这一步了,你有足够的话语权和决定权。

私了不是不可以,但是前提是判决裁定的应得利益不能让步,而且还应该是对方开出对你有利的私了条件才能答应。

在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这是没问题的,但是一定要通过执行法院,由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样可以防止对方通过拖延耍赖逃避执行。

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当庭把钱结清,再签和解协议。不然就让法院去执行好了,劳动仲裁执行可以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留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等方式。离职的应得工资对一个还在运行中的公司来说,最终执行难度不大,无非就是费点时间,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答应,既然法院已经判决,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偿还法院判决的债务。

私了你是要让步的,你就让法院执行即可。




温水煮青蛙丶沙漠里的骆驼,讲的都是一样的故事,但寓言很深刻。在山东华夏发生的故事正如此一样,开始,毎月扣减员工工资2000元,看看员工反对意见不大,没能把他咋样,于是胆子就大起来,毎月又扣减工资1500元,躲在暗处观察,咦,只看见该员工吵闹几下,并没有什么令其害怕的举动嘛,于是更壮其胆,野心愈发膨胀,过了不到一年,就来了一个大手笔,扣钱扣的更多一点,毎个月直接扣减2600元!哈哈,华夏就赚大发了。这个员工就象是温水里的青蛙,也象沙漠中骆驼的主人,虽感疼痛丶虽有不满,但最终没有使出浑身解数进行反抗,仍然抱有一丝幻想:终有一天,他能被良心发现丶停止伤害。但是员工想错了!狼毕竟是狼丶蛇终归是蛇,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血,他仍然不满足,直到把你全部吃尽!果不其然,又一次扣减工资的倒霉事降临到这位员工的头上,每个月又被扣减1000元!拿到手的工资已寥寥无几,养活自己都成了奢望,发自肺腑的疼痛才让他感到彻底的绝望!毅然决然的辞职,毅然决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这也让华夏一族吃惊不小,煮熟的鸭子飞了,温顺的绵羊变成了老虎!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 对待豺狼要狠,绝不能容忍!




结合个人HR经验来回答下题主这个问题。

要不要私了?关键看此案件法院能不能执行?

1、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处于倒闭边缘了,建议争取最大利益后私了,何必将老板和公司逼入死路。

2、如果公司是个皮包公司,没有什么资产,老板可以随时跑路那种,建议争取最大利益后早日了结,免得到头来一分也拿不到。

3、如果公司经营良好,就是因为公司管理体制或老板的原因,导致之前的种种矛盾,建议由法院执行,这样你可以得到应得的利益。

4、公司经营良好,且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你还想继续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发展,又不想彻底与老板撕破脸皮,建议争取最大利益后私了,给双方一个台阶下,也留有一丝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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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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