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自《民法典》在2020年5月28日发布后,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个概念叫“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需要经过三十天后,才能予以配发离婚证;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一方坚持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特殊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诉讼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先行调解,无法调解且经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情形有4+1(兜底条款)种,涉及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赌博、吸毒屡劝不止,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届满两年(需要出示证据,如一方在外租房的租房合同)。

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一方仍坚持离婚的,需要等待一年,这一年夫妻二人继续分居又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不得离婚的特殊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得提出离婚;二是妻子分娩后一年内,丈夫不得提出离婚;三是妻子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丈夫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在上述特殊情形下,妻子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另外,在三种情形下,如果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可以请有关组织予以调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三种特殊情形下,一般不准许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的,需要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快要撤销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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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看,夫妻一方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最可能的两个原因是:

1、对于夫妻感情放不下,为了孩子,为了整个家庭,坚决不离婚,不想让双方的感情走向破裂;

2、也想离婚,但是双方对于离婚的条件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比方说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双方都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或者双方都不要抚养孩子;比方说对于财产,夫妻一方认为这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认为这一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

所以,在离婚时,遇到了对方不离婚,先要清楚对方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第1个原因,那离婚的过程肯定会曲折,如果是第2个原因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考虑作出一定的让步,已换得对方尽快同意离婚。

二、那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有两个方式,一个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有些朋友存在了一个误解,认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是没有规定自动离婚的,无论双方是否分居或分居多长时间,没有经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那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你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写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旦对方不同意离婚,无论是上述两个原因的哪一个,都会导致双方无法协商成,所以,只能选择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要带着相应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结婚证丢失了或不在自己的手里,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

3、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书(主要证明子女的情况),

4、财产证据,(若有就带着)

5、感情破裂证据(若有就带着),

6、离婚起诉状。

注:爱情、婚姻皆不易,且行且珍惜!




1、如果您是想离婚的一方,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您夫妻双方是否有尝试冷静下来进行沟通呢?或者有没有联系过婚姻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协助双方进行沟通。看看双方是否还有感情,觉得还有和好的可能。


2、如果您觉得没有可能挽回,或者对方做了一些事:譬如出轨、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一些让您觉得无法接受的事情。但对方在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那么您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一段婚姻。


但是,不一定起诉离婚,就能判离。对于这些酌定判离婚的情形,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由法官结合实际案情自由裁量。还有些人认为,第一次判不离,隔了6个月第二次再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成。可不一定!我国法律并没明文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关键还是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说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那么如果您需要离婚,就需要从这几方面入手,搜集可以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一、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有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搜集如下材料:

1.重婚的结婚证;

2.一方与第三者按传统习俗举行婚礼的证据材料,例如婚纱照、婚礼请帖、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3.婚外情被曝光后一方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例如“保证书”“道歉书”等;

4.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关系亲密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

5.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同居生活的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的租房、购房合同、物业证明、证人证言等;

6.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7.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相关机构以夫妻名义进行登记的资料,例如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暂住信息登记、街道居委办事登记、物业信息登记、生育子女医院登记、子女出生证信息、就读信息登记等。


二、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搜集如下材料:

1.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告诫书、验伤报告;

2.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3.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4.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5.就诊的病历资料、医院或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伤情鉴定;

6.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7.家暴发生时的录音、录像,受伤后拍摄的伤情照片等。


三、夫妻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可以搜集如下材料: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等证据材料。


四、夫妻一方系因感情不和且不存在婚姻过错而要求离婚的情形,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材料:

1.双方夫妻感情基础薄弱的证据,如认识时间短、了解不够充分、结婚仓促;

2.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的,如婚后未能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婚后经常吵架的,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的,可搜集吵架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等;

3.婚前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和谐相处的,如婆媳矛盾等;

4.夫妻双方已分居的,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

5.双方已有初步离婚意向以及对离婚事宜进行协商的,如曾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或许看电视剧多了,还是看电影多了。去年我们这里演出了一个荒唐的捉奸剧。因为丈夫有处遇,想与妻子离婚,但没有理由,竟然叫自己的好朋友勾引自已的老婆。两人在酒店开房时,被丈夫带三个人捉奸在床上。而且被丈夫用手机拍了不雅视频 ,发到微信朋友圈,转发很快,两三天里轰动了这里十几个村庄。听说妻子理亏,第二天办了离婚手续离家出走。大家都猜疑是丈夫设计,但是他还是得手了。这只是荒唐的离婚闹剧,手段卑鄙无耻,没有不在心里喑骂他,所以不提倡用这种恶劣的手段。必竟夫妻一场,曾经恩恩爱爱过,风雨里彼此掺扶过,应该好离好散。即使留住人留不住心,强扭的瓜不甜,都静下来,好好聊聊。如果是财产和抚养问题,各让一步。早离早散,因为托时间久了,不仅影响事业,影响家庭,更影响身体。搞得鸡犬不宁,鸡飞狗跳,大家都疲惫不堪,这又何苦呢?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好离后,如果以后彼此又有感觉,又可以重组新家庭,可以复婚。所以,本人提倡好离好散,早离早散,能不离就不散。必竟人生苦短,何不珍惜彼此,快乐幸福一生。




如果夫妻之间确实没有感情了,应该本着相互理解。好聚好散的原则,达成离婚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往往他就还有别的企图,比如说,想多分点财产,或者是自己不好,也不想对方好。想这样一直拖下去,这是不道德的。如果真是这样,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记得,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如果真的没有感情了,就没有必要再坚持。还是随他去吧!




当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形时,你可以这样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 根据问题描述,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离婚,协议离婚这条道路走不通。因此,你们之间只剩下诉讼离婚这条道路,即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能否离婚,主要看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具有夫妻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事由。并且是否具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由法院依法律和事实判断。

  • 因此,当提起离婚诉讼时,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 第一,法院判决准许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是,法院对你们之间的离婚诉讼已经进行调解,且调解无效。同时,你们之间又具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那么在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真出现这种情形,离婚的目的达成。
  • 第二,法院认为你们之间不具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的法定事由,那么法院将判决你们不准离婚。
  • 但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是否意味着想离婚的一方不能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其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想离婚的一方在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吸毒、赌博恶习等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还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由法院裁量。不过,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得可能性大大增加。另外,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想离婚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还要注意一种特别情形,那就是军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也是指我国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离婚的法定情形。

最后,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个法定理由离婚。

  • 如果想离婚的一方无法证明对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个法定理由离婚。但是,必须要有分居协议,也要有分居行为,比如不在一起共同生活。
  •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全新规定了一种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那就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想以这一条离婚,必须要符合这三个条件:一是法院已经判决不准离婚;二是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三是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是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问题。

一方要离,一方坚决不理,怎么办?要解决这一“难题”,你就需要了解我国现行的离婚制度。

一、离婚的方法。

现行法律对于结婚离婚采取的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想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要么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要么去法院起诉离婚。

二、协议不了,起诉怎样才能获得法院支持?

一方坚决不离的情况下,能不能达到离婚目的?答案是能。我们国家法律判定两口是否能够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感情破裂就可以离掉,感情没有破裂就离不掉。

所以,你只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达到破裂程度就可以达成离婚的目的。

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可以参照《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和《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即可。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我们双方谈好,到民政局去办个登记,那最快。这要两个人同意,有个离婚协议,两个人要签字,这是一种。

第二种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他不同意离婚,我叫你离婚,我就到法院去打官司。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他还是不同意。

法院里面经过一审查,因为你的内心是要离婚,他还是想挽救你的,那么法院里面有一个离婚的基本原则,不要轻易地去拆散一对人。在中国传统当中,随意地帮人家拆散夫妻,总是不太好的。除非在一起是有严重的损害了。


所以很多情况下,基本上第一次都不会给你们离。

你出轨了5次了,别人小孩都生下来了,那当然给你离婚了。

只是吵吵架什么的,他基本上不会给你离。

为什么离婚?说不出什么理由来,两人待在一起就不爽。这种离婚,说来说去就一句话,性格不合。我们案子当中很多,她没有理由,她说不出来,也没打她,也没有外面出轨,就两个人待在一起不爽,那就是性格不合。性格不合这种的话,法院一般第一次让你们再合一合。做做工作再合一合,不离婚。判决不离。那么你判决生效之后,6个月之内,再去起诉。


感情破裂是作为离婚非常总要的依据。

当然也有极端的情况,你两次了还判你不离,这种情况也会有,再过6个月,这种情况是少的。总的来讲,你既然那么死心塌地地一定要通过诉讼法,老是叫我离,第二次离的概率就非常高。

还有没有一种是通过分居的方法。

原则就那么一句话,就是夫妻感情完全彻底破裂。

其中有一种情形,就是分居。这个分居要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你说我们两个人已经分居了,这个理由是不够的,一 要知道他们分居达满两年,两年以上,这是一个条件。第二个要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这两年之内,这个男的不能和你住在一块,一天都不行。住了又重新算了。


所以有一个情况就是这样。就是这个女的明明跟这个男的在分居,而这个男的很坏,比如说那女的还住在家里面,男的搬出去住了,就非要让邻居看见,我来这还住了一晚,其实他就是在这待一晚上,其实就破坏你这两年。

这都已经是算得很精了。

这个情况就不能让他住进来。


男的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个互相之间有成一个举证的问题了。他到这里来待了一个晚上,对的,他跟我吵了一个晚上。那两人不是同居的问题。

只要能够举证也是可以的。


那否则的话,两个人你说确确实实是好了一个晚上,那你不能讲分居。

所以分居这个我听着还比较麻烦。最快还是诉讼。

诉讼有一个情况,比如说,女的一直要离婚,男的就不离,不同意,不同意也是诉讼两次基本就好了。所以,我们真的是遇到很多的姑娘,她就觉得我跟这个男的离不掉,其实都能离掉。


离婚哪有离不掉呢?离婚肯定离得掉的。

肯定能离掉,无非就是最后财产分割的问题。


对,财产分割多少的问题。你6个月不行,再隔6个月,这么离去肯定离掉的,法院里面也没必要一定把你们捆在一起。强行的捆在一起,这也是不道德。

说明了两点,第一点,就很多姑娘说我离婚离不掉,其实她们心理不想离。第二点,如果有个男人跟他说,他离婚离不掉,也是他不想离,没有离婚是离不掉的。


现在离婚已经非常普遍了,但很多女性却因为不懂法律,导致离婚的时候吃了大亏。出轨如何收集证据?法律上是否有净身出户?婚前协议有什么作用?想知道这些,到算爱研习社看课程《离婚时怎样才能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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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做案件中,不少人咨询我,刘律师,我想离婚,请问怎么样才能离婚啊?

对于离婚纠纷,不外乎几个方面,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配?子女如何抚养?。

一,我要离婚,请问怎么样可以离婚?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了各自的幸福,对不起,我要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双方之间的和平分手,没有战争的硝烟,但还有双方之间少有的温存,此时,双方比较大度,双方对于感情破裂趋向一致,对于解除婚姻关系能够达成合意,同时,对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能够予以友好处理。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财产也进行了友好分割认定,事后双方还是可以牵着小手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缘分game over;

  2. 诉讼离婚。此种情况,双方已经处于恩爱的边缘,口角相迎,彼时的小恩爱转化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对不起,废话少说,直接一纸诉状送到法院,法庭上见吧!别墨迹,快快的解除!我还等着其他好男人(女人)呢!

那么就要说一说,诉讼离婚的事情了。

诉至法院,法院怎么审理认定可以离婚呢?其主要审查认定在于夫妻双方是否案感情确实破裂,无和好恢复可能!注意,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假如一方诉至法院,女方向可爱的法官陈述,我这个男人每天都爱看球,我连个球都不如,我要和他离婚,但我还爱他,只是他每天都看球,根本就是不爱我,我就是要和他离婚!对不起,妹子,你的态度不坚决,法官会认为你还是有爱的,既然还爱这个男人,为啥这点事情还不包容呢,裁定驳回解除婚姻关系,好好过吧!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看到了吗?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院有一定的认定标准,根据离婚案件,从实践角度总结来予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刘馨远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不离婚,另一方要离婚怎么办?可以分居住了吗,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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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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