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因为得了肾衰,单位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只赔付了他一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第二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笔者之前代理过类似案件,建议走第二条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得了重病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医保,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要继续给交医保,这样,可以继续使用医保看病,享受医保待遇。职工生病,单位应当根据病情给予劳动者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最长两年,起码这两年内,保证劳动关系存续,可以一直使用医保看病报销,单位一旦停了医保,就无法享受医保报销了,所以从长远角度看,还是尽快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不合法,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发工资,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接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建议你的朋友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找个律师,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




肯定不合法,首先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工作环境是否存在化学品排放超标?工作环境或者工作中是否接触可能引起肾病的化学品?如果有的话请单位出具第三方资质测试报告,以及工作场所健康第三方报告。拿着单位组织的体检报告与医院病历书向当地职业卫生机构提起疑似职业病申请。

如果不存在职业接触或职业禁忌,那么单位在医疗期解除合同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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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标签:劳动合同   历书   单位   补偿金   法律援助   肾病   职业病   重病   医保   化学品   月工资   建议   环境   报告   职业   朋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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