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乱象谁来管?怎么管?谈谈你的看法?

如果城市管理者,真要管理,真心要管!一定会有办法。让城管,物业共同管!物业管小区,城管街道上。不信管不好!




这个问题是我昨天早上提问的,到今天一看零问答零阅读,那么今天我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假如说轿车在路边违章停车,罚车主人200元,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罚车主人200元记三分,这些人们都能接受,而且感觉很正常,那么狗的主人遛狗的时候不栓狗绳,很少有人管。随着我们大家的生活水的提高很多人家买了爱车,养了爱犬,随便找一个千人左右的居住小区,只要你下楼出了门,小区转转,就能看见停的车,而且也能看见狗狗,特别是早晚两个时间段,我这个人从小就怕狗,即便是现在,有些文明养狗的人栓着绳子遛狗,我在旁边过,我也下意识的躲一躲,像我这样怕狗的人恐怕不止我一个,对于那些养着小型犬遛狗时能够拴绳遛狗的,我觉得我是应该尊重他的,这是他的权利,因为他遵守了文明养犬的规定。但对那些不文明养犬的人,把狗放开,到处跑的,特别是体型较大的狗,在小区到处跑,我个人觉得还是应该要加强管理的。



有人喜欢狗,也有人怕狗,我就是那种怕狗的人,有人说你这么大人了,还怕狗,狗是通人性的,是人类的好朋友,你有什么可怕的,但是我从心底里就是迈不过这个坎,你说我胆小,单位出工伤,受伤的人身上流着血,我毫不犹豫去救,死人我也抬过,甚至后来搞了安全工作,出现工工亡事故,人被卷到皮带尾部死相很难看,地上留着一滩血,法医到现场,要对尸体做现场检验,我在一旁给法医传递各种器件,与死者的距离不到一米,你能说我胆小吗?

买了爱车,养了爱犬,是我们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能够文明养犬也是体现我们养犬人的个人修养,有些人把狗狗的权利上升到保护动物的高度上纲上线,什么限制了狗狗的自由了,虐待狗狗了等等。我想说的是,你考虑了其他人的人权了吗?难道你的爱犬的自由比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还重要吗?车主人违反交规要接受处罚,不文明养犬的人,我觉得也应该接受处罚,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狗伤人狗主人也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狗就是狗,人就是人,小区里面坚决禁止不要养狗,才是真的好,盖楼房是给人居住的,怎么和狗同住,岂不是乱了套,人畜分离,牲畜就是牲畜,狗必定是狗,乱尿,乱拉屎,严重影响影响环境,乱跑乱窜,半夜里乱叫,严重影响人的休息,半夜里狗叫惊醒,你什么想法,还是小区里面不要养狗,才是真的好。




派出所有执法权,不栓狗绳儿的一律收缴,狗对老年和孩子危害太大。




最好禁止居民养狗。如果允许居民养狗,那么一定要严格管理。应该制定法律和详细法规。象管理汽车那样管理狗和养狗人:狗必须上牌照、打疫苗、上强制保险、交狗税、实现定期强制安检,养狗人必须上培训学校、考养狗资格证、持证牵绳挂狗牌驾狗上街,违章扣分罚款。

对狗和养狗人的管理部门应该是交管局或城管大队。通过摄像头和现场巡查来管理狗。发现没有牵绳的狗一律按无主狗拖走处理。狗主人来索要的,需要支付拖狗费和违章罚款。




小区里允许遛猪、遛鸡、遛养吗??

谁规定宠物只能是狗了?

凭什么允许你养狗遛狗、就不允许我们养其他的呢?

如果养了又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鸡犬相闻的世外桃源吗?

因此我的建议是像养马一样,想养宠物,无论是什么,自己建一个场所,随便养随便遛。

公共场所要禁止遛狗,在自己房间里可以随便,出了门要装在笼子里,不会吓到别人,也可以直接带走狗屎狗尿!




用法规法律规范社会行为是体现法治国家的标志,狗患成灾,应尽快立法予以遏制。




针对无耻之徒就应该用最严厉的法规约束!介绍一下德国养犬的规定:1,养犬要征得邻居同意,不能对邻居生活造一成影响。工作人员还要了解狗主的主住宅面积和工作情况每只狗都有芯片,记有狗及^_^狗主的信息,狗主要付1600元.3狗主要缴纳第三方责任险,并每年交纳养犬税,大型犬6700元,小型犬1700元。4遗弃犬要交10万元罚金,并服刑三年。5.如狗乱拉乱尿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有居民其他投诉,狗主会受重罚。6.如狗咬伤人,视伤情狗主不仅要入狱,而且可能会赔的倾家荡产!




呼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城市养狗现象,杜绝养狗不守法、养狗不文明现象。




故意不栓绳,以危险方式危害社会入刑,至少刑拘15天,剥夺养狗权力10年。狗咬人,普通伤,判3~10年,并追究民事责任,狗被无害化处理。放狗上路,肇事撞车,车沾上狗血,没发生车毁人亡的,狗主培偿司机新车,并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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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狗牌   鸡犬相闻   爱犬   法医   牲畜   城管   车主   伤人   胆小   随便   主人   居民   现场   小区   法律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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