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不续签,这样的情况会有补偿吗?

“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期不再续签,可以要求补偿么?”,答案是肯定的。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到期,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只有在公司维持或提高现有的福利、待遇的前提下,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才可以与员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每在单位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做你身边的HR,讲明白劳动法律法规那点事儿】

不是要求补偿,是公司提出不再续签的,依法公司应该支付你补偿。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起,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之前的确是到期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很少遇到这种合同到期的情况,很可能人力资源部门的人搞错了也是有可能。

如果公司明确表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找到公司告诉人事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依然得不到补偿,就可以找到工会、仲裁调解机构寻求帮助。

但是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的情形,不论是否提前通知员工不再续签,都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题主与公司三年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人事部通知你到期不再续签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对这种情形,关于经济补偿做了明确规定。题主与公司是属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于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所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题主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应该给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要求公司依法给你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同意给你经济补偿;那么,公司就是违法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给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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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一个通知,到期后不续签,员工能拿到补偿吗?

答案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理由如下: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

二、例外情形是:只有在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的条件下,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才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三、所以,排除第二条的例外情形,只要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不管提前多长时间通知,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支付标准为:按工龄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两年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没有年限限制。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





【非知名首席职场官】来答题,合同到期,公司选择不续签,是需要补偿员工的。

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关,具体如下: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与公司订立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通知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N个月工资。

N:补偿标准是每在单位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你过去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2N。

若是企业不给你,或要求你些辞职申请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举报。

三、经济补偿金的上限与下限

1、上限:员工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补偿金按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员工工资没有高于相关规定的,则没有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情形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工资没有高于相关规定,是没有上限的,那么经济补偿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下限:下限限制有两种,一种是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一种是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你的情况应该参考第二种: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1.在计算2008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时,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2.在计算2008年以后的经济补偿金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首先我们要分析情况。

劳动合同的期限

需要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

虽然题主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三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同用人单位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本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下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无论用人单位向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您协商一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的,均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自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是有经济补偿的。

三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还是赔偿金,那要看公司不续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符合法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条件的,属于正常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正常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公司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情形,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情形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即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若终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在@和谐劳动关系顶置文章有详细介绍,在此不一一介绍。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是要按照我们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不续签,这种情况会有什么补偿呢?对于这一块,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和实际角度来考虑,这样才能选择对我们最便利的方式。

一、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日期来判断

公司提前一个月不续签,那么要看最后的工作日。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到期日期是8月31日

1、如果公司7月31日就告诉你,等8月31日合同到期后就不续签了,这种情况下,等8月31日一过,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提前通知,公司只要给经济补偿就好。

2、如果公司7月31日就告诉你,现在就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要你过了7月31日就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实际上这种属于公司违法辞退的行为。因为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而且你会少了8个月的工资。

二、从实际角度,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不续签,给予经济补偿就好!

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在公司提前1个月提出不续签,导致你少工作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合同没到期就让你走人,的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如果公司愿意给你经济补偿金,个人觉得也可以接受。毕竟耗下去,费时费力,而且手里还不一定拿到有效证据。所以还不如拿经济补偿金赶紧去找下一份工作。这样双方都轻松。

三、从法律角度,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不续签让你走,可以主张违法辞退赔偿金!

正常来说,公司必须要等你劳动合同到期后,才可以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提前让员工走,员工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也就是2倍的经济补偿金。看起来很好,但实际上,公司不会给你抓住这一块的证据,很可能耗到最后,还是只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除非公司已经出具了盖公章的书面的东西给你。

总的来说,这种情况,如果公司主动给经济补偿金,那见好就收,拿到钱赶紧找新工作。如果公司故意不给,那么就要取证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的,一年一个月,工作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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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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