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死了,花呗还要不要还?


如果我死了,花呗还要不要还?

整理 | 小丫

来源 | 小丫投资笔记(XiaoyaNotes)

今天标题的灵感,其实来自周末一名读者的提问:


如果我死了,花呗还要不要还?


持卡人死亡,信用卡需要亲属还吗?

这是个好问题。

要知道,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的信用卡人均持有量已经达到了历史最高值,平均每人0.44张,如果单看2017年,以总人口14亿人来计算,一年的增长量就达到了1.12亿张,这个数据让人咋舌。

与此同时,2017年信用卡逾期总额高达711.48亿元,比起2010年翻了整整8倍,相当惊人。

这还只是信用卡的借贷情况,更不用提还有未纳入借贷总额统计的花呗、白条、借呗等等第三方平台的小额信贷。

既然现在用信用卡的人这么多,一定会有持卡人身故却还欠银行钱的情况存在。

如果说持卡人身故后,债务自动勾销,那保不准有些人在临死之前疯狂透支,这个漏洞太大了,银行不可能不考虑。

那银行会向持卡人的亲友发起债务追讨吗?还是会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债务追讨?


小丫身边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例,但搜索了一些资料和律所对类似问题的回复,整理了出来,供大家参考。

01


已婚情况,持卡人身故后债务由谁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通过《婚姻法》对债务偿还的规定,可以看出:

(1)如果配偶离世,信用卡债务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2)如果共同财产并不足以偿还债务,持卡人也没有其他个人财产,夫妻中的另一方依然需要继续偿还债务。


信用卡的办理,虽然属于个人行为,但持卡人和银行并没有事先约定因此产生的欠款行为为个人债务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且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持卡人借款并非用于家庭必须生活的,基本不适用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因而信用卡债务还是要按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02


如果持卡人的配偶已经离世了,找谁偿还债务呢?

这时候我们要按“遗产”的处理方式来看。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

(1)如果持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应在死者债务清偿后再予以分割;

(2)如分割后发现死者仍存在未偿还债务的,继承人应在继承财产限额内偿还相关债务,超出部分根据继承人意愿自行决定是否偿还。

(3)如果遗产继承人明确表示要放弃继承遗产,也就不用承担持卡人的债务,但银行可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对持卡人的遗产进行拍卖,优先用拍卖所得的欠款偿还债务。


举个栗子:

M先生身故后,欠下A银行5万元信用卡债务,M先生的配偶早已先于M先生离世。M先生生前未留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其遗产将由其独生子小M先生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约为10万元。那么这价值10万元的遗产,需要优先用于偿还M先生留下的A银行信用卡债务5万,余下的5万元再由小M先生继承。如果小M先生继承这5万元遗产后,B银行也以M先生欠款8万元为由要求小M先生偿还债务,小M先生则需要偿还B银行的欠款5万元,余下的3万元债务可自愿决定是否要偿还给B银行。如果从一开始,小M先生就明确不继承M先生的任何遗产,那小M先生无需替M先生偿还债务。A银行和B银行可采取法律措施,将M先生的遗产拍卖所得优先用于债务清偿。


如果持卡人未婚也无遗产继承人,债务又要怎么处理?

这时候,银行可以走法律途径,将身故持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债务清偿。如果持卡人的个人财产也不足以抵消债务的,银行只能将债务按坏账处理了。

03

事实上,在持卡人死亡后,信用卡欠款的追偿银行操作起来也不会太容易。

首先是持卡人的配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偿还能力,有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如果第一条没有,则看持卡人的生前财产。但如果持卡人财产在催收行以外的银行或存放于家中,催收行要如何界定持卡人的财产?

再次,看持卡人的遗产,遗产要如何认定?如果死者只留下无法交易的民房,没有其他商业资产,那银行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也难以判决执行。

因而,如果持卡人死亡,信用卡发卡行的催收工作难度还挺高,坏账很容易出现。


04

有些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会暗戳戳的要求借款人办理贷款人意外保险,并将保险第一受益人指定为银行。这样一旦借款人身故,银行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用担心坏账问题。

这波操作究竟是否合法?

《保险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银行或保险公司是无权指定受益人的。银行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将自己列为第一受益人,以转嫁自身经营的成本和风险。


很多人为了获得银行贷款,会默许银行这个投保条款,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什么好说的。

回到今天的标题,如果人死了,花呗又要谁来还呢?

其实道理和信用卡的债务是一样的。

蚂蚁金服官方也给了解答:

对继承人来说,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如果继承者选择继承离世者的遗产,那也得承担离世者的债务(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

总之,借贷也是有风险的,还是合理消费比较好。要知道生前欠下的债务,万一不幸身故,也会连累家人替你偿债的......

最后建议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分享只是交流、探讨。万一不幸碰到类似问题,尽量咨询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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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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