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再登记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民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要求,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

民政部:不再登记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民政部   校外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民政部门   作业   义务教育   办公厅   学科   高中学生   负担   日前   阶段   意见   学生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