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两下两进两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为广大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11月10日起,在怀仁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
二、整治区域:
(一)市区怀贤街、怀安大街、怀善街、怀义街、怀礼街、仁泰路、仁里路、仁人路、仁爱路、仁德路等“五纵五横”十条严管街。
(二)学校周边、商场、超市、医院门口等其他交通秩序乱点、堵点。
三、整治内容:
1.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不按位、按线、按向规范停放,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占压人行道、盲道。
3.机动车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装、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4.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违法停车、占用公交专用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接打电话、在禁鸣路段鸣喇叭、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5.无机动车驾驶证、无机动车号牌和无道路通行权车辆的“三无”车辆,不加盖篷布运送易散落物品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6.电动车、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遇停止信号越线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7.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8.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安全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翻越隔离护栏或绿化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交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2019年11月9日
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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