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区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监管需加强

秋冬季是雾霾天气高发期,为减少大气污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国家、省、市、县都非常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国家通过遥感卫星、无人机等先进手段进行全方位、全天候、高频率巡查,省市县也都成立了专门巡查队伍,一旦发现哪里有点火冒烟的就要进行追查,并进行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荒草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当场找到点火人的,要对焚烧发生地的种植者追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14日下午,记者在云州区党留庄乡兼埔村南黄花加工厂以西看到远处农田烟尘滚滚、火光冲天!原本以为是那里失火,等到近前才知道是秸秆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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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这里提醒广大村民朋友们一定要明白,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广大村民朋友既不要自己点火乱烧,也不要让别人到自家地里、自家地头点火。

禁烧秸秆、荒草、垃圾不光是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事,更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莫做违法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同时,希望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强巡视,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呼吁大家对发现焚烧秸秆的要及时举报,积极抵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人争做维护大气环境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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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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