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结论:
① 在新的“双控”制度下,达到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激励责任权重的省份,较之前的制度将能获取更多的能耗指标;
② 新制度下,各省能够获取的额外能耗指标,较原制度下增长1134.06亿kWh,增长幅度为84.99%;
③ 新制度下,各地将更加积极地寻求将本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提升至激励责任权重以上,以换取更多的能耗指标,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利好新能源设备制造商、新能源发电运营商等。
一、能耗“双控”政策是怎么回事?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对能耗总量和强度制定了“双控”目标,并在“附件1”中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什么样的情况可以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第二(五)条指出,“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
三、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的关系?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提出,对于实际完成消纳量超过本区域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对应消纳量的省级行政区域,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部分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该区域能耗“双控”考核。并给出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和消纳量核算方法(试行),以及各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其中,权重分为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根据给出的核算方法,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约为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的1.1倍。至此,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与能耗总量考核目标之间建立了联系。
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何?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21]31号)指出,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161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8.8%;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856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1.4%。并给出了各省区的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实际消纳量及完成情况。其中,仅福建未能超过最低可再生能源消纳总量。
五、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有什么变化?
2020、2021年相继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发改能源[2020]767号和发改能源[2021]704号),总的来说,消纳责任权重呈逐年上升趋势。文件中仍然指出,对超额完成激励性权重的,在能源双控考核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激励。
六、最新的双控制度方案意味着什么?
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第三(八)条指出,“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而之前的表述为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因此对于那些达到并超过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的省份,可以拥有更多的能耗指标。
举个例子,原来的政策规定a省每年用电量上限1000度,其中,及格线100度是新能源;优秀线是110度新能源;超过优秀线部分不计入上限
如果最后实际是120度新能源,那么用电量可以达到1000+(120-110)=1010度电
新政下,同样的情况,超过如果最后超过优秀线,那么及格线以上部分都不纳入限制,即最后可用电量为1000+(120-100)=1020度电
七、如何量化“更多的能耗指标”?
以重庆为例,该省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为1186.6亿kWh,其中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610亿kWh,占比为51.41%,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为49亿千瓦时。而该省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为40%,激励消纳责任权重为44.5%,意味着超过最低消纳责任135.4亿kWh,超过激励消纳责任87.94亿kWh。按照原先的政策,有87.94亿kWh的能耗指标可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按现在的政策,有135.4亿kWh的能耗指标可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
表、各省在新、旧制度下分别可获取的额外能耗指标(以2020年数据测算)
注:西藏不参与考核;获得额外指标为0的省份说明该省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未能超过激励性责任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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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产生什么影响?
从能源消费端看,会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尤其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等、生物质)等的消费,被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企业在能源消费量方面的限制将会有所放松,前提是所消费电能来自可再生能源,这将有利于绿电交易市场的活跃。同时,《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第三(九)条还指出,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省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年规划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该条强调了能耗强度降低的重要性,不鼓励地方政府发展高耗能产业。
从能源生产端看,各地政府将更有动力寻求将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提升到激励性责任权重之上,以获得更多能耗指标,发展当地经济。这必然使得各地政府积极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或协商从能源富余省份购入可再生能源电量,利好新能源产业。此外,绿电交易市场的活跃将有助于绿电溢价的提升,这将利好新能源发电运营商获取更多利润。
1、迫使地方政府多用新能源,达到优秀线,特别是用电量大的省份,只有多用新能源,才能够不受能耗指标约束,两种方法:自建或者到外省买
2、绿电大概率会有溢价
3、利好方向
①运营商:龙源电力,晶科科技,太阳能,正泰电器、金风科技、节能风电等
②产业链:晶澳、隆基、运达、天合、海优新材,福斯特、阳光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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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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