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的,在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销售不超过45万、年销售额不超过180万的,都将不再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将是减税降费政策开始行动以来,又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一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目前的增值税依然是按照1%进行征收的,何时恢复3%,并尚未有明确消息。
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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