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中老年人、出差人士、上班人群的增多,诸如扫地机器人这样的智能化设备越来越多的进入到了消费者家庭,相关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将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随着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潜力逐渐爆发,中国智能扫地机器人的市场竞争也慢慢地开始变得激烈。不少厂商都入局了这个市场,其中就包括小米,然而近日有消息称,小米扫地机器人专利申请遭驳回,原因是“部分专利技术缺乏创造性”。
近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本申请涉及名称为“自主清洁设备”、申请号为201610232698.9的发明专利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小米公司、石头世纪科技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4月14日,公开日为2016年10月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包括22项权利要求。
诉讼中,被告提交了关于科沃斯扫地机器人地宝9系的搜索信息等作为公知常识证据。
法院认为,对比相关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本申请权利要求1-21不具备创造性。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今提及扫地机器人,已是司空见惯的电子产品。但退回10年前,扫地机器人可谓彻头彻尾的尖端电子产品。随着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认可选择搭载新一代导航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服务机器人产品。而优质的专利不仅对产品形成了重要的“护城河”,同时也是企业市场地位和市场信心的体现。
关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的问题,经常成为专利无效纠纷案件审理双方当事人辩论的焦点,也成为众多专利是否能够授权的关键点。
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一项专利本身就具有极高的价值,能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和作用也是非常大的,但申请专利,却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面对漫长的周期、复杂的流程,选择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来掌舵驰行无疑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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