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保话题再次冲上热搜: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将在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第四十一条明确了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规定的3个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另外,暂停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个人骗保行为包括3点: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这3点看似简单,但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坑,不自觉地“骗保”,希望大家多加注意!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都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医保卡外借对投保、理赔影响都很大,因为医保卡上的记录,默认为是参保人的记录。
所有医保卡上的记录,若是产品健康告知上有涉及到,就都需要告知,所以,如果外借医保卡,还有可能被拒保;而如果没有告知,则将来保险公司很可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在家乡购买了医保,在打工的地方,单位又缴纳了五险一金,如果出险,两地医疗保险都能报销吗?
对于此类重复参保行为,正确的做法是:参保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参保,职工医保参保人由所在单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可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办事渠道,办理停保手续。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
医保套现大多是患者使用伪造的病历、药房等,用医保卡从医院把药购买出来,卖给收药小贩,获取现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属于骗保行为。
所以,用医保卡里的“救命钱”去换取短期的利益,得不偿失。
总而言之,社保作为“第一份人生保险”,至关重要。
务必管好自己的医保卡,不外借,不滥用,更不要想歪门邪道占医保的便宜。
医保对报销额度和范围都有着严格规定,建议在医保的基础上为自己补充商业保险,达到更好的保障效果。
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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