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殖民法系,力推司法改革,香港迫切需要换思想换人事清阻力

回归后,香港的法治被香港司法领域诸多问题严重损害,直接导致了香港乱象不止,导致了反中乱港猖狂,导致了香港在各个方面大滑坡,导致了“一国两制”走样变形。香港要拨乱反正、要除弊兴利,必须涉及司法改革,这是躲不掉、绕不开的。

破除殖民法系,力推司法改革,香港迫切需要换思想换人事清阻力

对此,司法领域的有识之士都已看得清楚,他们发出了司法改革的强烈呼声,并揭示了司法弊端的思想根源。

是香港司法中人不满香港回归后宪制地位的转变,更谈不上树立香港已回归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国家观念、国家意识,他们还沉浸在对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的眷恋中。

是他们把港英时代留下的司法制度、英伦对他们的“专业训练”,以及普通法的“法律思维”凌驾在中国宪法之上,凌驾在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上,凌驾在国家司法体系之上,他们极力反对“全国人大释法”,不断用香港的“司法权力”挑战全国人大的释法和决定,挑战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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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的挑战方式是,大凡“一国”、“中央”的司法决定都要经过香港法庭的“衡量”、“判断”,以决定是否“符合香港法律”并“放行”。

是有“法官将个人主义凌驾于社会利益”,有律师滥用《基本法》、滥用公法,“仍获法官容忍”,法庭判决着眼于律师论点,许多法庭判决失去了焦点,“整个司法机关文化完全误入歧途”。

破除殖民法系,力推司法改革,香港迫切需要换思想换人事清阻力

是完全错误地看待“司法独立”,拒绝批评、拒绝监督,反指公众批评和监督是“偏激偏见”、是“损害法治”,把“司法独立”弄成“独立王国”、“司法独大”,专横跋扈,老子天下第一。他们的眼里没有“一国”,没有“中央”,没有香港众生,没有社会利益,有的只是港英时代的高高在上,目空一切。

上述香港司法领域的表现,可说是香港司法中人干了不少自损香港法治之事的思想根源,说明了人的因素的重要、人的思想的重要。世上任何改革都离不开转换思想和调换人事,解决这两条,香港司法改革,阻力方除也。

本文原载于香港《东方日报》,原标题:《换思想换人事清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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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大英帝国   香港   阻力   司法独立   思想   全国人大   法系   判决   法官   中国   法治   法庭   司法   人事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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