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再次表态房地产税,楼市有何影响?

房产税,又有了新动向。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发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

这篇文章总共达到了5000多字,主要是讲下一步财税工作的。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他提到了一句话:

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财政部再次表态房地产税,楼市有何影响?

注意,关键词有3个:直接税,个税,房产税。

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就叫“直接税”,如所得税、遗产税等,房产税就属于典型的“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

像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这叫间接税。

显然,提高直接税比重,就是要把税负往“富人”身上倾斜,因为间接税是由大家无差别负担的,而财产多的人缴纳的直接税也越多。

至于个人所得税,近些年也一直在调整,比如上调起征点,还有近两年的综合汇算退税,都是惠及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惠民举措。

而关于房产税的表态,是半年以来,财政部的第4次表态,提及频率之高,是近些年以来没有过的。

在去年11月底,财政部部长在十四五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随后的12月23日,他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又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句话。

在今年4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也提到: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在税收收入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财政部再次表态房地产税,楼市有何影响?

这一次,是半年以来第四次针对房地产税表态了,信号意义非常浓厚。

很多朋友不理解,明明每次说的都是“积极稳妥推进”,每次都是一样的提法,为什么要重视这样的表态?

1,提及次数越来越频繁,说明房产税势在必行。

要知道,住房分“持有环节”和“交易环节”。

我们的住房持有环节有2项税收,分别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虽然名字也叫“房产税”,但这两个税是对个人非营业住房免征的。

至于交易环节,3大主要税种是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显然,持有房子不会被征税,因为住宅是免征的,而交易环节的税负却高达3种。

这就会造成“重交易,轻保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正是因为持有住房没有任何成本,所以投机客才有恃无恐,不管多贵的房子,只要买到手里,等着赚差价的时机就行,不用承担任何持有成本。

唯有开征房产税,确定免征面积、税率征收标准,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才能精准打击投机买房的行为,让炒房客有所忌惮。

过去这些年来,诸多专家学者都在呼吁,该开征房产税了。

经济学家贾康的呼吁很强烈,他认为“房地产税立法已没有所谓的最佳时间,只会越拖越被动”,“海南、深圳应加入试点”。

与他观点呼应的还有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他曾谈到:降房价最好的办法就是收税、收房地产税,收有多套房子的人的税。与此同时,把握好起征点和免征面积。

黄奇帆指出:房产税可以增加直接税、改善税收结构,目前房地产以间接税为主,在某种程度上抑制房地产炒作,但这一点还需金融、土地等其他政策配合,还能促进空置房屋出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更能改变我国地方财政中土地收入主要依赖土地出让为主的局面。

不管是降房价、提高地方收入、开辟新税源,还是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打击囤房者,财政部的反复表态,已经说明

2,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反复提及,说明一直在推进当中。

也许很多人已经对房产税的相关动向感到疲惫了,原因无它:开征难度太大。

原因很复杂,“城乡二元”土地制下,覆盖范围有多大?上海和重庆试点十多年了,起征点不断提高,还要不要再选其他试点?相比土地财政的巨大收入,住房持有环节征税又能代替多少?地方上愿意对存量住房“下狠手”么?税基、税率又该如何确定?

触及的有房族利益、覆盖城市范围太大太广,以至于迟迟无法落地,加上去年遇到的特殊情况,各行各业都不好干,这件事似乎推动的很慢。

从2015年房产税第一次明确进入立法规划时,就一直备受大家关注。

财政部再次表态房地产税,楼市有何影响?

随后,在2016年被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到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表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技术条件已经具备。

从2020年至今,高层关于房地产税的表述,一直都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展速度是低于市场预期的。

但我们要知道一点,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房产税连续几年没有进入立法规划的时间点,在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满十周年之际,财政部的连续表态,意味着房产税的推进脚步不会停止。

按既定的时间表,在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的五年之间,房地产税法应当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

因此,2021年,极有可能会成为房地产税推进的关键年份,虽然今年没有提请审议,但到了2022-2023年,等人口数据披露完毕,不动产联网运行成熟,全社会对于开征房产税形成一致性预期时,这一步迟早会迈出去,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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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标签:财政部   直接税   间接税   房地产   税负   近些年   稳妥   个人所得税   财税   比重   楼市   试点   税收   住房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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