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不可行!反垄断需新思维,专家呼吁进行科学监管

去年疫情以来,“随心飞”产品逐渐流行。航空公司打着不限次数、时间等宣传旗号,营造出一种想飞随时飞的便利氛围,成为拉拢消费者的重要流量入口,备受出行频率高的消费者青睐。

然而,“随心飞”不随心,反而变得闹心,早已不是新现象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梳理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随心飞”赫然在列。日前,更有网友爆料,称自己遭遇某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

店大欺客不可行!反垄断需新思维,专家呼吁进行科学监管

归根结底,其实航空业是一个极易产生垄断行为的行业。机票的数量和定价,完全掌握在航空公司手里,并不透明。就连股神巴菲特也直言买航空股的原因就是因为垄断。

因为垄断企业失去了竞争的压力,自然不会有动机参与改善,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消费者。相比之下,乘客就成了弱势群体。

再联系起,前不久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平台因为垄断行为被罚款一事,有网友点评:比起阿里,航空公司才是真垄断。甚至有网友表示:打倒一切大公司!

这其中当然不乏有一些人落井下石,但是,本着吃瓜也要认真吃的态度,我们还是要搞明白几个问题:啥是垄断?究竟反垄断反的是什么?这篇扯个犊子,我们就对于上面这几个问题好好来扯一扯。

反垄断是反“以大欺小”

在我们国家,反垄断这事,大家一般也就是近两年才开始关注。而新闻里经常放的也都是欧美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诉讼。因此,大多数人对垄断的理解都是模糊不清的。

先来提一个问题:假如一种产品或者服务是独一无二、人无我有的,那这样算不算垄断呢?

算。

那该反对吗?

比如,邓丽君的声音只有她一个人独有,难道我们为了反对垄断,就要禁止她唱歌吗?

又比如,难道我们为了不让某个运动员垄断金牌,就要去禁止他参加比赛吗?

对于这种“垄断”,人们不会反对,而且希望这种“垄断”越多越好。

假如一家企业,它所提供的产品得到大众的普遍接受,市场占有率达到了人们通常认为的垄断地位,那该不该反对这种垄断呢?

对于垄断到底该怎么理解,近日,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在京举办第六期数字经济治理论坛,围绕“反垄断:发展与规范并重,平台经济走向何方”议题,多位长期关注反垄断领域的专家展开热议,给了我们解答。

店大欺客不可行!反垄断需新思维,专家呼吁进行科学监管

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提出,反垄断反的不是企业之大,而是反对以大欺小、滥用市场支配等行为。

就拿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罚款182.28亿元的事情来说,人民日报早有定论“对于阿里的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也就是说,反垄断执法并不是针对企业规模的大小,主要是出现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垄断行为,才触发了监管罚款。

可以说,反垄断不是要禁止某个企业获得合法的市场优势地位,而是要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也几乎是所有国家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店大欺客不可行!反垄断需新思维,专家呼吁进行科学监管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而《反垄断法》中列举的七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关键点在于“不公平”和“没有正当理由”的行为,而非“竞争优势”。

因此,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新时期强化反垄断,特别是互联网平台反垄断,不等于限制大企业发展,也并非否定平台经济价值,更不是对平台企业“一棍子打死“。

《反垄断法》所反对的仅仅只是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而非垄断地位本身,不会无端遏制大企业的发展壮大,只有当大企业滥用所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阻碍了效率增长,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才会受到《反垄断法》规制。

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反垄断体系

目前,相较于国外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罕见竞争的情况,中国平台经济领域内部竞争更为激烈,也因此“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在第一天就进入了无人区。”

这背后是中国平台经济市场所独有格局所决定的,包括背后的平台商业模式、市场竞争格局等的影响。

店大欺客不可行!反垄断需新思维,专家呼吁进行科学监管

2019年以来,反垄断调查开始慢慢成为全球性话题,欧洲与美国的新一轮反垄断调查也趋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熊鸿儒在前述论坛上指出,当前全球针对数字平台巨头的反垄断执法并不存在所谓的“共振”,各国本质上都在按自己的节奏走。

与欧盟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美国更多依赖司法裁判不同,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坚持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鼓励创新,以强化竞争执法为重点,重视多部门协同,通过完善立法和行业规范、加强行政引导与督促平台自律等多种方式共同发挥作用。

因此,熊鸿儒认为:“出于国际竞争的诉求,要构建一套适合中国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平台监管体系。”

他还强调,在数字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平台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因此不能忽视国情世情,应跳出“封闭经济体”思维限制,站在更广泛更加动态的全球竞争高度思考对平台的有效监管,统筹国内与国际。

从出海角度来看,李强治也表示,国内企业出海面临的是高标准的海外监管环境,提高国内企业的合规能力有助于提高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从全球化国际竞争的角度来看,中国一定要跟上步伐,探索适合国情的科学监管,才能有助于提升平台企业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鸿儒   新思维   阿里巴巴   阿里   航空公司   中国   反垄断法   地位   消费者   适合   领域   竞争   科学   专家   经济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