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阅读前请点击关注,保险咨询、索赔维权,请私信嗨保理赔,专业索赔专家,有问必答

人们的观念和固定思维就像一座大山,无法逾越,有时候我们会被它所束缚,我们不是不想要改变,而是不接受自己的改变,就像我们对于保险的态度一样,当我们看见那么多的拒赔案例之后,就会觉得保险公司就是不可靠的,也是不值得信任的,那么在我们的心中就会告诉自己,远离保险。

但是保险并不是那么的不堪,它也有其好的一面,任何事物也并不是非黑即白,我们还是要学会放平心态看待事情,毕竟保险不会骗人,骗人的只有人,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一些有高风险职业的人群,家人都会想到为其置办一份保险作为一份保障。

但是保险并不是交了保费就完事了,双方都有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如果哪一方先触碰红线,那么所享有的权利也会消失。

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01真实案例

在2018年8月份,张某(化名)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多次介绍之下,为自己的丈夫刘某(化名)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同时附加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为35万元。

在2018年10月2日,张某提交了投保资料,并且缴纳了1万元的保费。

在2018年10月15日,保险公司向张某出具了核保意见通知函,在该通知函上载明:顺利订立服务合同,提供保障服务,保险公司审慎地确定按照约定对刘某提供合理的保障服务,通知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字,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张某在该通知函上签了字,证明该函具有了法律效力,在2018年10月19日,刘某在驾驶货车的时候,不幸发生了事故,意外身亡,在事故发生之后,张某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经过一番调查之后,表示保险事故发生的时候,保险合同还未成立,因此拒绝理赔。

张某十分的疑惑,明明已经缴纳了保费,而且投保险种核准已经通过,为什么保险合同还没有成立,张某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5万元保险金。

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02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经过我公司的调查,投保人虽然已经签字,但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属于要约行为,我公司需要签发保单并在合同上盖章,才表示保险人同意承保,这时候保险合同才成立,但是我公司并没有签发保单。

我公司虽然已经收取了保费,但只是预先收费,如果刘某审核不能承保再退费,核保意见通知函并不代表保险合同,它只是在核保阶段的一个流程而已,内容和签字也只是投保人单方面的承诺,不是我们双方制定合同的行为,因此对于该次的保险事故,我公司不能理赔保险金。

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双方最大争议的焦点在于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了?

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在本案中,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发出了投保要约,保险人收取了保费且向投保人张某出具了核保意见通知函,且该通知函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审核已经通过,也就是说刘某符合承保条件,张某和刘某也同意了保险人的评估意见,保险人已经收取了保费,也就应该视为对张某投保要约的承诺。

双方的保险意愿已经达成,也就代表着保险公司与张某的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现如今刘某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需要支付保险金。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付张某35万元保险金。

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买保险17天后男子身故被拒赔,保险公司:合同未成立,法院:荒唐

03嗨保理赔观点

在上述案例中出现了一个核保意见通知函,那么核保意见通知函是干什么的呢?它是保险公司对消费者所提交的保险申请书进行了相关的确认通知,表示可以签订相关的合同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表达真实的保险意愿,消费者对于自身情况和保险合同内容进行确认,保险公司通过审核下发保单,一般如果审核通过,保单下发时间不会太长,一般应该控制在15个工作日左右。

其实在上述案例中,张某的丈夫刘某所从事的职业还是属于比较高风险的,因此在投保意外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更加的慎重,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保险公司不能仅凭简单的保险合同未成立就拒赔保险金,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保险理赔有很多细节的问题,可以决定理赔的成败,理赔无小事,这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如果消费者有任何理赔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声明:本文章由好买保头条号原创首发,版权所有。转载请标明出处。保险索赔专家,有任何保险问题私信我,有问必答!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保险公司   法院   合同   投保人   保险人   保险金   保单   保费   荒唐   天后   保险合同   事故   消费者   男子   案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