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耕地减少1.13亿亩!国家出手:9月起,严惩这4种损害耕地行为

10年耕地减少1.13亿亩!国家出手:9月起,严惩这4种损害耕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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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耕地则是农业基础中的基础。

关于耕地的重要性,我们讲过很多次。当前,我们的耕地面积看似广阔,但我们人口基数庞大,再加上之前对于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并不严格,造成了部分耕地的浪费和破坏,所以人均耕地面积并不高。而随着粮食安全越来越成为重中之重,耕地问题也便提上日程。

10年耕地减少1.13亿亩!国家出手:9月起,严惩这4种损害耕地行为

一、减少的1.13亿亩去哪了?

近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现有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而2009年公布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全国耕地面积约为20.31亿亩。三调与二调相比,10年的时间里耕地面积减少了1.13亿亩。对于我们这个人口大国,耕地是重中之重,国家先后多次提及保护耕地,那么减少的这1.13亿亩到底少在哪儿了呢?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和国土的绿化。在过去10年里,土地类型转换频繁,耕地向林地以及园地大量转换。据统计,耕地净流向林地约1.12亿亩,净流向园地0.63亿亩。而在用途上,耕地多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而园地等多种植果树、茶树等经济作物。在这些转换中,有一些转换没有破坏土地的耕作层,但是有一些耕作层已被破坏,这时再想恢复为耕地时就需要增加额外的恢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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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耕地刻不容缓

在国家发布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文件中明确提到,到2020年全国耕地的保有量目标是18.65亿亩,而到2030年全国耕地的保有量目标为18.25亿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而根据“三调”的结果来看,虽然当前耕地面积在目标范围内,但是如果按照“三调”和“二调”的差距发展,那么到2030年时,耕地面积很有可能跌破18亿亩,而变得岌岌可危。所以,保护耕地不仅是重中之重,更是刻不容缓。为此,国家在7月份颁布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对破坏及滥用耕地的行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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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种破坏耕地的行为将被严惩

1、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是指,我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早在2008年时,我国就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也体现我们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

而在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是挖塘养鱼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占用面积处以耕地开垦费的2倍至5倍的罚款。

2、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

对于上述行为或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可处以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而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将从重处罚,如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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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土地,并限期拆除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的原状。而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则没收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人等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修改,逾期不改的责令缴纳复垦费,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

此修订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疫情使全球各国都意识到,粮食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而粮食离不开土地。所以从此次修订条例中可以看出,国家这次下大力度,下大决心严惩滥用及破坏耕地的行为,为的就是保护好我们的耕地,端稳我们的粮食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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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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