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这2类行为,车主、商家别再“以身试法”,已有人被罚5000

近十年,汽车在我国得到了很好的普及,现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汽车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而汽车有舒适、有面子、可以长途出行多方面的优势,也成为很多家庭首选的交通工具之一。

电动车这2类行为,车主、商家别再“以身试法”,已有人被罚5000

为什么说汽车只是之一,因为还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出行工具,那就是电动车的存在,汽车很方便,但是它的价格比较贵、养车成本高,给道路带来不堪重负的压力,就让它不可能成为老百姓唯一的出行工具,而电动车就是汽车缺点很好的互补工具。

电动车不仅在功能方面和汽车有互补,在管理上两者也有较大的差距,电动车在发展初期,一直被当作非机动车对待,所以没有过多的约束,而汽车则不同,从我国的第一辆汽车问世,就有着上牌的约束,而之后更是有完善的驾考制度的绑定,把汽车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电动车管理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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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上面提到的只是电动车发展初期,在近几年的一系列电动车规范标准出台之后,现在的电动车除了没有驾考的绑定,其他基本上已经和汽车管理一样完善,甚至有的规定都让不少车主苦不堪言。

小行家作为电动车行业的从业者,是见证了电动车从无管理到严管理的进阶之路,可以这么说,现在的电动车管理已经十分全面,无论是电动车的生产销售,还是电动车上路要求,乃至对于电动车的自我防护,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而除了这些之外,电动车还有2类行为也不能忽视,而且都是处罚比较严重的行为,事关所有电动车主和商家。

第一类行为:违规停放、充电

电动车这2类行为,车主、商家别再“以身试法”,已有人被罚5000

如何给电动车充电,一直以来什么情况都有,有的会直接电梯上楼充电,有的是私拉电线下楼充电,当然,这些都是错误的停放和充电方式,按照规定,电动车必须要在小区内规划的地方,进行统一的停放和充电。

电梯上楼充电,相信不少人都看到过这类负面消息,因为电动车导致的自燃火灾是屡见不鲜,而私拉电线插板下楼,遇到下雨天更是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这些行为被明令禁止也是理所当然。

由于这种行为存在的隐患发生的严重性较大,所以各地都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就比如上海5月1日要实施的管理条例,就明确提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处罚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情节严重,将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类行为:加装、改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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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电动车改装、加装其实更是屡禁不止的一种行为,我们常见的加装行为有,加装更大电压的电池,加装挡雨棚、加装挡风被等等,而对于改装行为,最为常见的就是把限速25公里的控制器拆除,让电动车时速不受新国标的限制。

加装、改装行为之所以被禁止,其实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这样的行为破坏了电动车本身的安全性,任何一款设计电动车出厂,都是需要经过安全的考验,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才能出厂,但是改装、加装行为,让出厂检验的安全直接丧失,改装、加装电动车上路,成为道路上的安全隐患。而对于改装、加装行为处罚力度也比较大,比如浙江电动车管理条例就规定,这样的行为罚款5千以上5万元以下。

严惩之下,为何还有人“以身试法”

电动车这2类行为,车主、商家别再“以身试法”,已有人被罚5000

虽然以上2个行为,处罚相对来说已经十分严重,但是还有人会“以身试法”,近日,浙江瑞安就查处了这样一宗电动车加装行为,改装上面被罚款5000元。

随着夏天的到来,瑞安一位车主为了让电动车能够避免日晒雨淋,于是去某电动车商家进行加装挡雨棚,而这样的加装行为被交警抓了个现行,虽然车主对事实供认不讳,于是商家被开了5000元的罚单。

那么,如此严重的处罚,为什么还有人要触碰呢?小行家觉得,其实是一种需求,加装挡雨棚改善驾驶环境,拆除限速是为了达到更快的通勤时间,电动车上楼充电是为了更省钱,都是因为需求,只不过,这样的需求都是具有安全隐患,作为车主只能够克制这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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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很多人说,存在即合理,但是有的存在就是和安全相悖,比如在安全面前,就像老年代步车有安全隐患,它的存在管理部门面前就不合理,放纵它就是给我们的道路安全带来隐患,所以,电动车越管理越规范其实从长远来看是一件好事情,最后还是提醒各位车主、商家,以上2种行为切勿碰了,不要再“以身试法”。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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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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