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电动三轮车想要合规上路,这些车商家别再卖,车主别去买

“电”是一种环保、转化率高的能源,我们的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它,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电”的覆盖范围又包括了人们的出行,现在以“电”为动力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包括了电动汽车、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等,都是老百姓依赖的代步、载人、载物的重要工具。

下半年,电动三轮车想要合规上路,这些车商家别再卖,车主别去买

而令我们最熟悉的以“电”为动力的交通工具,主要是有现在“如日中天”的电动汽车,以及在我国拥有超3亿保有量的两轮电动车,但是,其实还有一种以“电”为动力的交通工具常常被我们所忽视,这就是在我国拥有超7000万保有量,年产量可以达到1000万辆的电动三轮车。

很多人都不知道,世界上第一辆电动车,其实就是电动三轮车,目前,广泛被国际所认可的电动车来源,就是由法国人古斯塔夫·特鲁夫在1881年所发明的铅酸电池三轮车,虽然,电动三轮车在发明后的百年时间都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不过,在近十几年,中国把它打造成在数量上“名列前茅”的重要车型之一。

电动三轮车“立规矩”,不再是“能买就能用”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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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和两轮电动车有着相似的普及过程,它们都是经历了快速且没有完善的配套制度下完成的普及,而且,它们的受众人群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虽然电动三轮车更精准化,主要针对于农村、小生意经营者以及中老年人,但是,它和电动车的一样,主要消费人群都是中低收入群体,而在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电动车还是电动三轮车,都是“买车就能上路”,但是随着道路车辆的数量增多,而驾驶人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足,乱象越来越多的情况,这种“买车就能上路”的情况也发生了改变。

紧随着电动车从2018年之后开启了规范化治理之路,电动三轮车现在也面临了规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而电动三轮车既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特征,所以,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而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就要遵守机动车该有的“规矩”,电动三轮车在规范治理之后,面临了需要上牌、交保险、驾驶人需要考取D证等管理,让电动三轮车不再是“能买就能用”车型。

二大信号释放,电动三轮车下半年市场“有变化”

下半年,电动三轮车想要合规上路,这些车商家别再卖,车主别去买

相比电动车整治偏向于车主端的管理,电动三轮车的整治,其实从源头治理更加注重,尤其是近期,电动三轮车行业有二大信号释放,电动三轮车下半年市场“有变化”,具体是什么,下面小行家带您了解;

信号一:电动三轮车迎来隐患车辆“清零”整治,6月,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市监总局三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对三轮车企业展开了全面资质检测,对于不符合资质的电动三轮车违规生产、销售进行严查,从源头打击不符合资质电动三轮车进入销售市场。

信号二:电动三轮车成本飙升,“一车一票”或促进下半年价格变动,今年以来,电动三轮车零部件的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且在7月1日开始,又迎来了机动车“一车一票”,这些都促进了成本的上涨,所以,有行内人士预计,电动三轮车会有每辆500元左右的涨价。

电动三轮车想要合规上路,3种车商家别再卖,车主别去买

电动车在“立规矩”之后,又有电动三轮车生产、消费市场的整治加持,如果想要合法合规上路行驶,不再是所有电动三轮车都能放心买,其中有3种车商家别再卖,车主别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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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没有一级资质的电动三轮车,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能对资质不太熟悉,资质是三轮车行业的一张“入场券”,只有具备资质,才能有生产电动三轮车的资格,以前很多企业都不具备资质,只能靠挂靠生产,而如今相关部门严查挂靠行为,无资质三轮车企业,随时面临停产风险,所以,对于这类车,从售后考虑,最好商家别再卖,车主别去买。

第2种:小品牌、杂牌电动三轮车,如今,电动三轮车已经形成了品牌化,有金彭、淮海、宗申等多个品牌,而具有品牌,意味着它们都有着足够的实力,但是,我国有8万家和电动三轮车有关的企业,大多数都是小品牌、杂牌,面对现在对资质审查越来越严格,又加上品牌电动三轮车竞争,不少“扛不住”的小企业随时随地可能倒闭,甚至一些厂家还会拖欠、骗款逃跑,所以,对于这些车,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最好不要去碰。

第3种:不再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三轮车,现如今,电动三轮车购买需要上牌才能上路,是各地治理的一个共识,而想要电动三轮车有资质上牌,必须需要电动三轮车进入工信部目录公告内,所以,一些品牌推出的不在这个目录内的车型,即便是再便宜、续航再高、时速再快,也不建议消费者考虑。

电动三轮车源头治理和上路治理,“双管齐下”更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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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的治理,其实是比电动车略迟一步,所以,它是汲取了电动车治理的一个经验,不再只在上路方面治理,也加强了生产、销售这样的源头治理,那么,这样的“双管齐下”治理,会有什么好处呢?

我个人觉得,这种治理方式“更公平”,相比很多地方不允许超标电动车上路,但是到处都在卖“超标电动车”,导致消费者因为不了解情况,购买了不符合上路资质的超标电动车,最终导致全部处罚和后果都是“消费者”买单,其实,这样并不“公平”,而电动三轮车的治理,就从源头杜绝了那些不符合上路资质车辆的生产,不给这种车进入消费市场的机会,让消费者购买到的可能性大大减小,这样不仅能让这种不合格的电动三轮车快速被淘汰,还让消费者能够更放心地买、更放心用,这种做法更正确,而且也会更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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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行家还是要提醒大家,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这一点非常重要,虽然目前大多数地方并没有严格按照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的标准去管理,没要求所有车主都需要考取D类驾照,但是,相信随着电动车治理工作的深入和推进,这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在购买这类车辆,我们要衡量清楚,尤其是D证是针对于60周岁以下人群才能报考,如果不符合年龄,那么,更要慎重选购,否则影响日后的使用。

对于电动三轮车的治理,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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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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