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人,都这么维权:外出吃饭后拉肚子,让对方赔了4000

外出吃饭稍有不慎吃到不干净的饭菜


就会变成厕所的“常驻民”


懂法的人,都这么维权:外出吃饭后拉肚子,让对方赔了4000


前一阵,俩朋友去吃日料,环境不错,食材也好吃。


但是,中午吃完饭回家后,就一直拉肚子,晚上出去吃饭,没吃几口就全吐出来了。


打电话一问同行的姐妹,也是一样的情况,都上泻下吐的。


寻思着,两人都这样,那肯定是日料的问题了呀!


一朋友性子软,想的就这样算了吧,这个事说不清楚,也赔不了多少钱,还是不要去了吧。


懂法的朋友可是咽不下这口气,拉着对方就去日料店了。


懂法的人,都这么维权:外出吃饭后拉肚子,让对方赔了4000


日料店先是来软的,先是问她们那天吃的怎么样,服务怎么样,他们店环境怎么样。


然后!就说:


这样吧,您下次来我们给你升级套餐或者免单。


好家伙,这是明目张胆的想要私了啊?


俩人直接拒绝了。


店主见软的不行,就开始来硬的。


“谁知道你们上吐下泻是不是吃我们家的东西造成的,这些都说不清楚。”


懂法的朋友一听来火了啊。


日料店的消费记录、吐的时候家里的监控、药店的消费记录全甩出来了。


店家脸都绿了,连问俩人有什么诉求。


懂法的朋友说:


“很简单,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给十倍赔付就行。


你们要是不乐意,不能接受。


那我就向工商部门,卫生部门投诉,我还要在当地的论坛上面发帖,实在解决不了我就去起诉。”


店家只好乖乖赔钱了


法律链接: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懂法的人,都这么维权:外出吃饭后拉肚子,让对方赔了4000


那么哪些食物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呢?

1、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懂法的人,都这么维权:外出吃饭后拉肚子,让对方赔了4000

所以,外出吃饭也要注意卫生和健康,出现问题要保留证据,不要吃了哑巴亏!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哑巴亏   泻下   国务院   污秽   行政部门   店家   安全标准   微生物   饭后   俩人   有害物质   有害   安全法   卫生   食品   朋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