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这4步,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俗话说得好: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可有的人就是死皮赖脸不还钱


“那你直接告他,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但是,如果能轻易还钱还能叫老赖么?


所以,律师教你以下4招,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律师教你这4步,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什么条件下“老赖”会被判刑?


根据《刑法》第313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能还你不还,那就得坐牢。

律师教你这4步,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其次,什么算作“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呢?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 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它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 或者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


律师教你这4步,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其中,以下行为属于“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律师教你这4步,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最后,怎么收集“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证据,把“老赖”送进监狱呢?


一、收集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证据材料:


1、被告人为个人,收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资料。


2、被告人为单位,收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等材料。


二、收集证明被告人有履行能力的证据材料:


1、执行法院为调查“老赖”财产情况而出具的搜查令及相关笔录;


2、执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老赖”财产而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封公告,查封、扣押、冻结物品清单等;


3、执行法院查询“老赖”存款、股权等的通知书及回执;


4、执行法院查询“老赖”名下不动产、车辆的登记情况记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老赖”向执行法院提交的财产情况报告;


6、执行法院对“老赖”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的相关法律文书;


7、公安机关依法侦查获取的“老赖”有履行能力的相关文件、证言等;


8、其他能够证明“老赖”具有履行能力的证人证言、文件、查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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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集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1、证明“老赖”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证据材料。


或“老赖”隐藏、转移、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证据材料。


包括相关的笔录、证人证言、银行存款查询记录、担保函、转让合同、交易记录、财产过户登记等。


2、证明“老赖”因妨害执行或因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状况、违反执行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已被执行法院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据材料。


包括执行法院出具的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传票及其他证明被执行人因妨害执行被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被告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被告人占有财物、票证的证据,在房屋、土地上工作、生活、活动的证据材料等;


4、证明被告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包括虚假诉讼、仲裁、和解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和解协议,庭审笔录,相关证人的证言,履行虚假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解协议的证明材料等;


5、证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的笔录、法律文书等;


6、其他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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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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