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了一篇报道,各地对于发国难财的企业进行了处罚,有效保证了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期间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物资得到供应。
但是,也看到了一些问题。
如同样是将蔬菜,特别是大白菜卖高价的超市,最高的罚款二百万,而有的只罚了区区十万元,差距之大,可谓是天上掉地下又掉到了井里。
仔细看了那篇报道,涉及到北京、上海、河南、陕西等地。
处罚最高的是上海和保定,拟处罚金200万。山东龙口为100万元。还有河南郑州、新乡50万元,开封等地罚金40万元。(ttps://xw.qq.com/cmsid/20200205A06NTY00)
最奇怪的是,按照涨幅,西安的并不低,却仅仅只是十万元的处罚。
值此国难当头,为什么不按最高的处罚额?这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关注的同时,对比表示不理解。
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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