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爱的结构

爱不是同一之爱,而是差异之爱。爱是将差异性无条件的引入,并借此打破同一。同时,它也是将同一性予以克服,而走向差异。

彭富春:爱的结构

■ 文| 彭富春

爱的这种本性告诉我们,它自身不是一个孤独的存在,而是一个聚集了丰富关系的存在。人们一般将爱的关系理解为主爱和被爱的关系,它们形成一个爱的结构,并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态。所谓的主爱是在爱的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一般积极、主动;所谓的被爱是在爱的关系中占次要地位的,一般消极、被动。但主爱和被爱自身没有肯定和否定的意义,同时,这种区分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爱的关系中,其中的爱者可以互成主爱和被爱。因此,一个人可能既是主爱,又是被爱,具有双重角色。

虽然爱将主爱和被爱聚集在一起,并形成了亲密的关系,但这绝对不意味着它们是毫无二致地齐一,而是差异的、不同的和他样的。如果主爱和被爱是绝对同一的,或者是原本和复制的关系的话,那么它们就不能构成真正的关系,而是僵死地固守于自身。正是因为主爱和被爱是差异的,所以每一方面对于另一方面而言都是神秘的,并因此是好奇的。于是,爱不是同一之爱,而是差异之爱。爱是将差异性无条件的引入,并借此打破同一。同时,它也是将同一性予以克服,而走向差异。

当然,主爱和被爱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差异的,而且还会是高低不同的。一种爱的关系的形态为:主爱高于被爱。这种爱表现为一种从上到下的运动。例如中国所说的父母的亲子之爱和西方所说的上帝的拯救之爱就是如此。对于子女而言,父母是高于自身的。这不仅意味着在血缘关系上父母是前辈,子女是晚辈,而且意味着在生活的经历方面,父母是保护者,子女是被保护者。上帝与人类的关系高低更是明显。上帝存在于彼岸,人类则生活在此岸。不仅上帝是创造者,人类是创造物,而且上帝是拯救者,人类是被救者。父母之爱和上帝之爱虽然不同,但它们都是高处对于低处的给予。

与此不同,另一种爱的关系的形态却是被爱高于主爱。它可以看作是爱从下到上的运动。这种爱是一般的人类之爱的形态。例如,人对于父母的爱,人对于上帝的爱,还有人对于自然的爱,或者对于一切英雄的爱等就是如此。在这种种爱的关系的形态中,主爱在不同的层面上都低于被爱。因此在爱的过程中,主爱力图提升自己,趋向被爱,而和被爱在处于同一水平。

长期以来,人们都是如此理解爱和被爱的高低差异的。但是否存在一种爱的关系,主爱和被爱虽然是差异的,但又是平等的?其实我们在现代的友爱和情爱中找到了这种爱的关系。每一个男人都是他样的,同时每一个女人都是他样的。但每一个人具有平等的人格,是自主、自觉和自由的。于是,现代意义的友爱和情爱既不是变相的主奴关系,一个去控制,另一个被控制;也不是主客体的关系,一方成为主体,另一方成为对象。它们在爱的关系中成为伴侣,是游戏的同伴。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主爱和被爱形成了多元的爱的关系。于是,我们不能轻易地断言爱只有一种关系,更不能具有偏见地认为由上到下的爱是优越的,或者由下到上的爱是根本性的。在生活世界中,每一种爱的关系都有它自身所属的领域,但同时有和其他的爱的关系相互交叉。例如,一方面是父母对于子女的爱,另一方面是子女对于父母的爱;一方面是上帝对于人类的爱,另一方面是人类对于上帝的爱,如此等等。这都表明了它们同属一起,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于是,爱的关系就会出现更为丰富和复杂的现象。#大道哲学#

彭富春:爱的结构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美学原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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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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