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引子:

这段时间,“阿里女员工”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历经周某的“内部反馈”、“食堂发传单”到网络舆论发酵;从“周某发文控诉”、“王某文妻子要反告周某强制猥亵”到“阿里周某、王某文妻子、张某妻子三个女人一台戏”;另有周某自述被“性侵害”、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执行逮捕、王某被“治安拘留”15天。在此,我们且不论这个狗血剧情、悬疑推理的最终走向是哪里,而是以它为引子,来探讨一下“性骚扰”这个话题。


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阿里女员工”事件中,“性侵害”“强制猥亵”都是涉及刑法的犯罪行为,而“性骚扰”是比上述行为的伤害程度要轻的民法典范畴,比如在周某自述中提到“我给你送来一个美女啊!”的语言骚扰、“酒局照片”上过度身体接触的举动。从这个例子上能看出来,如果“性骚扰”能够及时被制止,则后续的“性侵害”则大概率可以避免。可以说,性骚扰不一定必然导致性侵害,但性侵害却一定包含性骚扰。

“性骚扰”的现状

“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所以包括对男性和对女性的性骚扰,我们来着重讨论一下对女性实施的性骚扰。

据联合国数据统计,全球有35%的女性都曾经历过身体或性暴力。而根据慈善机构行动援助的统计,57%(4590万)的孟加拉国女性,77%(600万)的柬埔寨女性,79%(51745万)的印度女性以及87%(4350万)的越南女性都曾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性骚扰。这些数据不全面不完整,但是能反映出一个事实,针对女性的性骚扰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

在美国,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发布的报告称,60%的女性在工作中遭受过性骚扰。美国国防部2017年5月发布的年度性侵犯报告显示,2016年军队中发生的性侵犯案件达14900件。美国政界,前总统特朗普被超过20位女性指控性骚扰、性侵;前前总统克林顿的性丑闻事件;还有亚拉巴马州前首席大法官涉嫌强奸14岁女孩,2017年,至少有5名女性指控,阿拉巴马州共和党参议员候选人罗伊·S·摩尔对她们进行了性挑逗。美国商界,声名狼藉的已故美国亿万富翁杰弗里.爱泼斯坦和他所建立的“萝莉岛”,更让人心惊的是,爱泼斯坦的朋友圈里不乏特朗普、克林顿、比尔盖茨等名人。

由好莱坞女星发起 “MeToo”、“Time‘sUp” 等反性侵活动,鼓励女性站出来,勇敢抵制好莱坞及其他地方的职场性骚扰行为。但实际上,99%的性骚扰者都依然过的好好的,即使如世界级抗疫网红—纽约州州长安德鲁科莫在性丑闻被曝出后,也只是辞职而已。

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这两年,国内关于性骚扰的报道一个接一个,那个活跃多年现在依然活跃的曾某、导演金某,主持人先有朱军、后有钱枫,教授里有内蒙乌某、华中张某......这些内容度娘一搜一大片,这还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日常发生的压根没有记录、没有统计、无声无息。拥挤的公交车地铁上时常出现的咸猪手,更有甚者暴露狂,职场中上级对下级说暧昧荤段子,这些“小事件”中,有多少比例被骚扰者大声说出来?又有多少比例被公众知道?再有多少比例提起诉讼?更有多少比例向公安机关报案?1/10000?1/1000?1/100?你品,你细品......

有这么一件案例,一22岁李某(女)和33岁杜某(男)为同一办公室上下级关系,杜某以部分聚会为由带李某参加聚餐。聚餐期间,杜某多次劝李某喝酒,最终李某酒醉呕吐。杜某趁机搂扶李某,并开始纠缠。聚餐结束后,杜某以送李某回家为由,强拉李某上了一辆出租车,并让李某躺在他身上,李某拒绝,杜某竟强行摁住她,并把嘴凑过来意欲强吻。几经反抗,李某以想呕吐为由下了出租车,并拒绝杜某送他回家,但杜某再一次强行把她拉上车,反复搂抱,甚至上下其手动手动脚。

最终李某得以回到家,但之后李某经常半夜惊醒,时时处于紧张状态,害怕上班,害怕遇到杜某,长时间精神紧张导致轻度抑郁。可能有人不能理解,认为也没有实质伤害,为什么会影响这么大?这就是性骚扰经常被忽略的原因之一,我们再来看看到底哪些原因“淹没”了性骚扰事件?

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性骚扰”现状的原因分析

性骚扰大多时候以被骚扰者忍气吞声、沉默不语结束,纵观其原因,大致为下述几个方面。

首先,法律法规的界定、条例约束力不够。在我国,也只是年初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在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相比于刑法中关于强制猥亵、强奸等明确了量刑条款的行为,民法典对性骚扰的约束就缺乏了威慑力,例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骚扰人者犯罪(犯错)成本太低,说难听一点,如果规定,谁敢动手性骚扰,动哪只手就剁哪只手,看谁还敢?

其次,性骚扰的心理界限不易明确。有的女性性格开朗,对异性的接触、语言骚扰不感到受侵害,不认为损害人格权,那就无法把对方定为性骚扰。反观大部分女性,特别是未成年女性,会深受其害。同时,有些骚扰者受原生家庭影响、性格影响会真心认为自己的骚扰行为不是恶意,不是骚扰,即使提起诉讼,也很可能会因此减轻处罚。还有一些同性的性骚扰,更加容易从心理上被忽略。

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再次,性骚扰取证困难。说白了,受到性骚扰可以起诉,可然后呢?起诉需要证据,就这一项就能劝退无数被眼神性骚扰的受害者。想象一下,你是那个美女,独自走过流浪汉聚集的街道,一双双污浊的眼睛浑身上下打量你,再偶尔有几只向你伸来的手,你是何种感受?你能去起诉吗?语言骚扰一般也发生在隐蔽的空间里,哪能次次有录音、回回有人证,神剧的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吧!动手动脚的骚扰除非在有电子警察的地方,能够取证,不过又有几个“不长眼”的坏人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施害呢?

再其次,起诉或者曝光性骚扰的成本不可预计。这不像你去餐厅点个餐,吃完后你就知道需要支付多少钱,有明码标价,不用担心害怕。可是起诉或曝光性骚扰呢?怎么去定价后续可能带来的身体、心理的伤害?特别是现在有些人提出“受害者原罪论”,说什么别人骚扰你怎么不骚扰别人?还不是因为你穿着暴露?还不是因为你自己不检点?还不是因为你凌晨泡吧?也许如果能做到上述的情况确实能减少一部分性骚扰行为。

姑且不说有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很大一部分女性受害者当时穿的是牛仔裤,包裹很严实。就拿“强奸大国”印度来说,印度女性搭帕罩头,纱丽裹身不能算暴露了吧?所以一部分不合理的语言攻击,在这个网络社会无形中,给想说不敢说的被骚扰者,增加了危机感和不安全感,给她们原本已经受伤的心灵又来了一刀。这只是预计了陌生人可能带来的伤害,更加可怕的是认识的人,非常有可能从此以后多了一副有色眼镜看待受害者。对于原本就处于弱势的女孩、女性,如何不越想越怕、越想越不敢说?

最后,在人类发展进化的历史长河中,性骚扰被关注的时间还很短。人类文明史发展的6000-7000年中,人们养成了出门不光着身体、男女分开如厕、用餐具吃饭(不包括手抓饭)不随地吐痰……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所以得在全球人类都基本上安定下来了,才能缓慢地提升文明进步。

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当全世界关注性骚扰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例如80%的男人女人都对性骚扰的发生原因、表现形式、事实后果一清二楚时,就达到性骚扰的“全民免疫”了!就像多年以前,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禁止随地吐痰”,现在北京的街头几乎再看不到了,因为已经深入人心了。

试想一下,一个男子,清晨起床就听到新闻里播放关于性骚扰的法条;看一眼手机,性骚扰者被“施以极刑”的新闻蹦到眼前;出门电梯里,正在播放被性骚扰者胜诉;坐上出租车,“禁止性骚扰”的宣传标语在显眼的地方......请问他还有多大几率去涉险呢?站在文明发展的角度,我想说,暂且让“性骚扰”飞一会儿......

另外,性骚扰的双方权力不对等导致弱者更弱。细数全世界性骚扰事件,几乎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伤害弱势一方,不是上次对下级,就是年长对年幼;不是名气大对普通人,就是老师对学生。我寻遍典籍,也没发现一例幼女性骚扰健壮男性的。这和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律大体相似,兔子被狼咬死而毫无办法。

幸运的是,我们是文明的人类,既然能认识到被骚扰者是极弱势的一方,我们就可以针对性地去设置保护系统,去真正帮助弱者击退加害者。这个保护系统绝不是短期内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国家层面、社会公众层面;法律法规层面、良俗公序层面等全方位建立。

而这种改变必须是需要社会被性骚扰伤害到“极痛”的时候,才能被迅速有效地启动。看看现在越来越多的关于性骚扰的报道、转发、分析、探讨,也许马上就能迎来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就比如,被报道的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就不得不明文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从阿里周某事件,看“性骚扰”是怎么在文明社会“赖以生存”的?

谈及至此,我们来分享一些“星星之火”,看看这些振奋人心的例子。

2012年,美国联邦法院对一起性骚扰案件进行审判,陪审团要求原告安妮·乔普里安原先工作的医院支付她1.68亿美元作为补偿。此案也因此成为了美国历史上赔款数额最高的职场性骚扰案。

还有今年年初,美国南加州大学因前校医性侵案需支付710名受害者8.52亿美元(约55.6亿元)。加上该校此前同意赔付2.15亿美元以解决另一针对该校医性侵的集体诉讼,南加大共需支付10.67亿美元,成为美高等教育史上最大性骚扰赔偿案。

我国性骚扰胜诉案件虽然现在还很少,而且基本上都没有什么赔偿,但相信不久的将来,必定会迎来让人解气的舒适局面,让坏人不敢再坏,好人不再受伤害!

#大道哲学#(■ 文| 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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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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